第二章 重生(第2/3頁)

這些閃現出來的畫面,與他完全無關,確切的說,是一個陌生少年人的短暫記憶。

少年的名字叫吳盡歡,中國F市人,今年十七歲,就讀於F市的第十一中學。

吳盡歡的父親吳明,是一名軍人,在他很小的時候,就因公殉職了,可以說他對父親的記憶很少,在他的記憶裏,大多都是他的母親。

可能自小沒有父親的關系,他的母親對他格外寵愛,寧可一天做兩份工,也要讓他每天都能吃上大魚大肉。

吳盡歡之所以會這麽肥胖,與他母親的嬌慣也是有直接關系的。

雖說有一位烈士的父親,但吳盡歡並沒有繼承他父親的優點,初中的時候就開始不願意上學,三天打魚兩天曬網,逃課成了常態。

初中畢業後,托關系好不容易才上了高中,之後愈加變本加厲,常常兩三天不去學校,終日和校外的小混混鬼混。

這次他之所以昏倒在小胡同裏,是昨晚參與兩撥小混混的鬥毆,結果挨了一記悶棍,被人給直接打暈了。

可笑的是,他在小胡同裏由足足昏迷了一個晚上,直至天亮,他的那些所謂的哥們、兄弟們,竟然無一人來找他,更無人把受傷的他送到醫院。

結果再睜開眼睛的時候,吳盡歡已經不再是吳盡歡,而變成了他。

“小夥子,你……你沒事吧?”

不知過了多久,耳邊傳來關切的問話聲讓他驚醒過來。

他慢慢把抱住腦袋的雙手放下,迷離的雙眸看向站在自己身邊的清潔工阿姨。

他現在很清醒,但他的眼睛卻偏偏給人一種似醉非醉的迷離感。

看著他水汪汪、霧蒙蒙的眼睛,即便已經上了年歲的清潔工阿姨都有片刻的失神,她結結巴巴地說道:“小夥子,你的頭受傷了吧,出了好多的血……”

只是一記悶棍而已,若換成以前的他,他恐怕連眼睛都不會眨一下,可吳盡歡卻因為這記悶棍,魂飛魄散,而他,則重生進了他的身體裏。

他不是普通人,常年行走在生死邊緣,早已讓他練就了無論遇到什麽事,都能保持冷靜的本事。

雖說借屍還魂這種事很詭異,詭異到匪夷所思,但既然真真切切發生在自己的身上,他也沒有太排斥,只是搞不明白這等詭異之事怎麽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但無論事情發展到哪一步,都不會比死亡更差了。

作為已經死過一次的人,只要能活著,只要還能喘氣,就已經是天大的幸運。

如果死亡的結局,是新的開始,那麽自己的死亡,倒真的是賺到了。

他緩緩站起身形,對清潔工阿姨笑了笑,說道:“我沒事,只是摔了一下,腦袋磕了個小口而已。”

“還是去醫院檢查一下吧,腦袋受傷可不是小事啊!”清潔工阿姨好心地叮囑道。

“嗯。”傑森,不,他現在已經不再是傑森,他擁有了一個新的名字,全新的身份,吳盡歡,第十一中學即將升高三的學生。

突然之間,他有種想仰天長笑的沖動,洪門的人再怎麽神通廣大,再怎麽手眼通天,也不可能算到,自己死後,竟然會重生在一個少年人身上。

他拍了拍自己的頭頂,說道:“剛才有些發昏,現在好多了,阿姨不用替我擔心。”

清潔工阿姨又仔細看了看他,確認他沒有大礙,便推著裝滿清潔工具的小車走開了。

目送她走遠,吳盡歡退回到廣告牌近前,看著映在裏面短粗胖的身影,他微微眯縫起眼睛,說道:“吳盡歡,以後,你的人生,由我來幫你完成!”

過了片刻,他慢慢湊近廣告牌的玻璃面,近距離的觀察自己的眼睛。

睫毛長,眼睛細,眼角微微上彎,形狀看上去像桃花的花瓣,眼黑多,眼白少,黑白並不分明,水汪汪、霧蒙蒙,給人一種似醉非醉、似醒非醒的迷離感。

現在他總算明白剛才清潔工為何會瞅著自己的眼睛愣神了,即便是他,在對著鏡子看自己眼睛的時候,也會看有些晃神。

過了好半晌,他才緩緩吐出一句:“好一對桃花眼。”

一個人,倘若生了一雙桃花眼,哪怕相貌生得平凡點,也會很勾人。

只可惜吳盡歡太胖了,胖到臉上的肥肉都快把眼睛都擠成一條縫,桃花眼生在他的臉上,只會顯得他色眯眯的,很猥瑣。

他低下頭,看了看自己的身材,嫌棄地撇了撇嘴。

這一身的肥肉,讓他感覺自己好像穿了一套上百斤重的鎧甲,即便是站著,都有胸悶透不過氣的感覺。

這樣的身體,他一天也忍受不了,必須得把這身肥肉卸掉。

他擡手再次摸摸後腦勺,還有些未幹的血跡,若是以前,他不會在乎,但這副身體太弱了,如果不去處理,他擔心自己會流血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