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章 股權激勵(第2/2頁)

他說完這些,放下手中的文件繼續說道:“所有的高層,只要能夠在公司做滿三年,我都會根據貢獻給予適當的股權激烈,而中層也能夠享受到部分的幹股分紅。”

柳雲的話語,對於這些員工而言是最好的鞭策,也讓眾人興致高漲。

“當然為了公司的利益,我已經制定了一個約束條款。公司的股份只能在公司內部交易,不準對外出售。公司的高層自擁有股份的那日算起,三年之內如果從公司離職,股價以市場估值的7成價格由集團回收,滿三年之後離職,集團公司會以市場價進行回收。”

他在決定實施股權激烈的時候已經考慮到了方方面面。這家公司可以說是幾乎靠著柳雲的一己之力建立起來的,除了他這個老板之外,沒有所謂的第二股東,第三股東。

所以他可以一人制定規則,獨斷乾坤。無需像其他公司的老板一樣,擔心合夥的創始人將手中的股份賣給外人。

柳雲明白自己必須牢牢掌握公司的控制權。

“至於年底的分紅,我會和包括財務部在內的公司高管討論下,再制定一個細則,會在集團公司成立之後正式公布。今天的會議到此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