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九四章 妹仔制度

宋天耀陰著一張臉走出了杜理士酒店,黃六開著車,紀文明與宋天耀一起坐在汽車後座上,看到宋天耀幾乎滴出水的臉色,紀文明勉強笑笑:“宋先生,這種事,鬼佬就算動心思,沒有你和林逾靜女士首肯,也無可奈何,何必這麽大的火氣。”

“怪我,有些急功近利,請了尊大神來香港,本來想指望她幫我的忙,哪想到,林孝和個撲街當初設計了一局,搞到我現在僵持難堪。”宋天耀閉上眼睛,把頭向後仰去,用手揉著眉心說道。

紀文明望著身旁的宋天耀。眼中帶著足夠的欣賞與佩服,這個年輕人,或者說這位宋先生,大腦中考慮的很多事已經超出他此時年紀所能想到的,甚至就連他這個在司法界混跡多年的律師,在某些細節與判斷上,都不如這位宋先生來的果決,難怪年紀輕輕就入了盧文惠的雙眼。

在紀文明嚴重,其實宋天耀之前謀劃的招數不可謂不毒辣。

香港所有人都知道林希振死前留下遺囑,家中一應事務,產業全部交由夫人洪蘭芳處理。

對這種家族遺囑的事,外人完全沒有理由插手,哪怕他宋天耀有個林家庶女出身的三嬸。

可是宋天耀動的心思卻是,林希振的遺囑只是中國傳統制度下的一種遺言,在英國殖民地法律下算不上真正具有法律效應的遺囑。

當年林希振的遺囑最多只能算是酒桌上的一句閑話,因為當初林希振正值壯年,鴉片生意如日中天,完全還沒有到需要留遺囑的時候。

連澳門鴉片專員羅保,澳門梟雄馮老榕都被他氣勢催壓,又與怡和洋行關系匪淺,林希振儼然是港澳鴉片業華人大亨的存在。

他的所謂遺囑,是當初在與羅保對峙公堂期間,出入中環裕記會館與友人飲酒喝茶時的一句閑聊,當時友人梁漢釗問起林希振澳門鴉片生意的局勢,又說馮老榕,羅保這些人不是易於之輩,林希振說道:“我無所謂,少年時就已經見過風浪,他們再兇又怎麽可能兇過惡浪?何況如果真的出了事,以後家中生意,大小事務也可以全都交給我我太太打理。”

這句話,在林希振死後,被當成了遺囑,而且有梁漢釗出面證實,所以林家內部並沒有引起爭議。

如果是中國傳統社會,這句話作為遺囑也許足夠,可是香港,是英國人的殖民地,這裏,要按照英國人的法律來行事。

宋天耀就是咬住了林希振這句話不具備法律效應,所以準備從法律上,把林家搞一個四分五裂。

坦白說,宋天耀動了這個心思時,不止盧文錦盧文惠,就連他紀文明,對宋天耀都是有怕有贊,怕的是這個年輕人對對手的出招堪比毒蛇,而贊的是,宋天耀永遠是站在上風處與對手博弈。

香港是中國的,可是現在卻歸英國人管轄,林家的家業再大,如果此時爆出林家庶女準備爭奪家產,林家按照當初所謂遺囑來應付英國法官,顯然是必敗的,只要這一手讓宋天耀贏了,林家人心惶惶,必定內亂。

這才是盧文錦,盧文惠兩位盧家大佬對宋天耀另眼相看,甚至把他都安排給宋天耀幫忙參與這件事的原因,因為在盧家兩位老人的判斷中,林家在這一手中,根本無力翻盤。

可是現在,現實卻告訴所有人,早在十幾年前,林孝和就已經堵死了所有可能!

林孝和今天去醫院送去那份合約,明面上是表示把鵝頭山那處小樓的使用權交給林逾靜母女,可是背後卻傳達了一個消息,當初林逾靜這些林家庶女出嫁,身份已經不同,她們是被當作“妹仔”賣給了夫家!

妹仔這個詞,在香港上層社會算是個禁忌,沒有人談起,因為無論英國人,中國人,都對這個詞避之如虎。

妹仔,指的是用一筆現金轉讓自家孩子的撫養權,這種轉讓大半都發生在窮苦人家之中,窮人為了活路,把自己的女兒賣給他人做童養媳,老婆,婢女,妓女等等,伺候這個女兒身上發生的一切,都在父母簽字賣出的那一刻開始,與他們無關。

傅妡娘,書娮詩茵這些女孩子,都是妹仔出身。

現在,林孝和用房屋使用權合約傳達給宋天耀一個消息,不要打林逾靜的主意,林逾靜的身份是妹仔,林家收留她是道義,拋棄她是本分。

如果按照英國法律,安吉·佩莉絲與她的導師可以幫林逾靜打這場官司,不在意林逾靜的妹仔身份,或者說,可以用林逾靜的妹仔身份大做文章,而宋天耀之所以拒絕並且黑了臉的原因,也正是為此。

如果法庭上,宋天耀一方敢用林逾靜的妹仔身份做文章攻擊林家,哪怕他能贏並且一定贏了法庭上這一局,在法庭外也一定會死的很慘。

因為宋天耀真的那麽做了,他得罪的是整個保良局以及保良局內所有華人大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