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9章 北庭警方的態度

這個結果,王為估摸著自己短期內是很難知道了。

正東派出所案情分析會後,麥旭平隨即指示黃在俊,正式向市局匯報,“交易會殺人搶劫案”已經偵破,請求上報省廳和部裏,對犯罪嫌疑人包振海進行全國通緝。

原本已經略有松懈的全市搜捕,再次抓緊。

省廳領導親口指示,要從頭開始,原先排查過搜索過的地方,要再次排查再次搜捕。人手不夠,省廳從全省其他公安局和省武警總隊調集人手支援,總之一定要將犯罪嫌疑人包振海抓捕歸案。

不過,這都與王大隊無關了。

他很清楚,這樣的抓捕,自己參與其中,並不能起到多大作用,也就是增加一名普通的搜索民警罷了,因為他對北庭市區的情況不熟悉,他能起到的作用,甚至還不如基層派出所的治安聯防隊員。

對於王大隊這樣的精英刑警來說,這也算是一種警力浪費。

他還是盡快返回邊城,回到禁毒大隊長的崗位上,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他的作用。

所以接下來的搜捕工作,他並沒有繼續參與,而是全力投入到對阿都團夥販毒案的偵辦之中。

麥旭平指示,給予邊城來的同志最大程度的協助,各部門要為邊城同志大開綠燈,盡早偵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

參與“交易會搶劫殺人案”的偵破,並且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對王為來說,“好處”其實是顯而易見的。

最大的好處就是,北庭市公安局黨委經過研究決定,“阿都團夥販毒案”,交由邊城同志主辦。

這涉及到一個管轄權限的問題。

一般來說,案發地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對案件具有管轄權。

但是“阿都團夥販毒案”的特殊性就在於,這個案子的案發地,不法侵害的所在地,既可以算是在邊城也可以算是在北庭。

誰叫這幫毒販是在兩個城市之間“交叉販毒”呢?

邊城的四號運到北庭去賣,北庭的大麻運到邊城來賣。

當然,本案的全部犯罪嫌疑人,都是在北庭抓獲的,一網打盡,隨著阿都等人的供述,又有更多的團夥成員相繼落網。主要犯罪地,是在北庭這邊。

通常情況下,這樣的案子,邊城就只能是協助偵查了,最終要由北庭這邊來起訴,來審判,這樣更加合乎地域管轄的原則。

所以一開始,北庭市公安局也是這麽個思路。

但這個案子的偵破,邊城的同志卻是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甚至可以說是決定性的作用,就這樣吧案子移交給北庭的同志,然後“兩手空空”回邊城,白白辛苦那麽久,說起來,心裏怕也是很不痛快。

雖然說,幹刑警也好緝毒警也好,並不是為了立功受獎,可是誰沒有那麽一點上進的心思呢?

自己冒著那麽大的風險,好不容易破了這麽個大案,最終功勞卻是別人的,要說十分心甘情願,怕也是沒人相信。

然而這個案子,從管轄權上來說,確確實實是由北庭來辦理更妥當。

這一點,邊城的同志都是很清楚的,也有了相應的心理準備。

現在,北庭市公安局黨委能做出這樣的決定,對邊城同志而言,實在是莫大的驚喜,也大大出乎王為等人的意料,程雪曹承三毛簡直是喜出望外。

破獲這麽大的團夥案,跨地萬裏,抓獲大量毒販,這是實實在在的功勞!

尤其程雪這樣的年輕緝毒警,太想要有一個這樣的大案來證明自己了。有了這個案子打底,她今後在禁毒大隊的地位就會直線上升,大家再也不會將她當新兵蛋子來看待了。

不過王大隊思考再三,還是婉拒了烏書記和麥局長的美意。

因為無論從哪個方面來考慮,這個案子留在北庭起訴,審判,比在邊城起訴審判,要方便得多,也要節省大量的人力物力。

真要是由邊城起訴和審判,光是這調查取證所需要的功夫以及警力,就不得了,恐怕他將西城區禁毒大隊的所有緝毒警察都調過來,也遠遠不夠。

當然,烏牧,麥旭平和黃在俊都明確表態,會給他們最大的便利,全力協助他們把案子辦結。

可謂誠意十足了。

北庭的同志,也是以此來表示對王為的感謝。

最終,王為說服了烏牧,麥旭平和黃在俊,將案子移交給北庭警方辦理。

麥旭平和黃在俊都覺得很過意不去。

邊城的同志,這完全就是“學雷鋒”啊!

那麽辛辛苦苦,最終這顆大桃子,都歸了北庭。

無論如何,都不能讓邊城的同志兩手空空,就這麽“一無所獲”地回天南去。

所以,最終還是烏牧親口給王為承諾,一定會將邊城同志在這個案子之中所付出的艱苦努力,正式通報給天南省公安廳和邊城市公安局,建議天南省公安廳和邊城市公安局,對參與此案偵破的同志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