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8章 邊貿公司和女強人(第2/2頁)

昨天他就跟連彩虹聯系過,初步了解了情況。

縱算在電話那邊,連彩虹也哭得一塌糊塗。這位四十來歲的中年女同志,似乎是受到了莫大的委屈,聽說王為是米蘭的朋友,是市公安局的人,頓時就想找到了親人,又好像溺水之人抓到了最後一根救命稻草,死死揪住,再也不肯放了。

哭得那叫一個淒慘。

連王為都被她弄得有點不好意思了。

大姐,我只是想要了解一下情況好嗎?我不是知心姐姐!

但想要阻止一個女人的哭訴,那是很困難的,好不容易,王為才終於勸住了她,和她約好,今天去她公司實地了解情況,請她把知情人都叫在一起,統一做個筆錄。

聽王為這麽說,連彩虹簡直高興壞了。

她當然不明白,如果王為真是市局的人,受朋友所托來了解一下情況的話,辦事的流程根本就不是這樣的,根本不可能專程過來給她做筆錄。最多就是了解情況之後,幫她向市局領導匯報一下,或者找新盛縣公安局的同志幫忙,讓他們關照關照。

私人幫忙和公事公辦,完全是兩回事。

王為擺開這個架勢,那是要從根子上解決問題了。

果真如此的話,對連彩虹來說,反倒不會那麽高興了,而是有些忐忑不安。

因為在此之前,她不知道遵循著這種合理合法的途徑舉報過多少次了,事實證明,什麽屁用都沒有。連彩虹深深地知道,薛良的勢力實在太大了,不是她這種規規矩矩的生意人能夠抗衡得了的。

在被欺負得實在太狠的情況下,她只能將全部希望都寄托在米蘭身上了。

聽說米蘭在市裏是出了名的女強人,和市裏很大大人物都有交情,甚至連杜市長面前都有座次的,或許這樣的厲害人物,可以幫到自己吧?

實際上,連彩虹這也是死馬當活馬醫,因為她跟米蘭的關系也只一般,生意上有些往來,要說私人交情,實在上不得台面。

實在被欺負得太厲害,走投無路了,哪怕明知希望渺茫,也只能先求助再說。

萬一發生奇跡了呢?

好吧,奇跡真的發生了!

前兩天剛給米蘭打過電話,還沒來得及去市裏親自拜見一下米總,王為的電話就打過來了。

市局竟然真的要管這個事!

連彩虹簡直懷疑自己是在做夢。

早知道米總厲害,沒想到厲害到這種程度,“指使”市局的人,也就是一句話。

王為帶著代欣欣,直接走路過來的。

因為連彩虹是女同志,所以王為帶代欣欣一起過來,萬一有什麽隱私話題,也不至於抓瞎。連彩虹開的“飛虹貿易公司”就在大市場隔壁,租了一棟三層的民房,自帶小院子,還有外邊的幾個倉庫,離物資大酒店比較近。走路過來也就是十來分鐘。

沙漠王子太顯眼了,王為不想那麽張揚。

連彩虹一早就在自己公司大門口恭候王大隊長大駕光臨。這是一位四十來歲的女同志,個子不高,身材略顯豐滿,衣著打扮略顯時髦,考慮到她獨力創辦了一間規模還算可以的貿易公司,在這小小的新盛縣城也算是社會上層人士,衣著打扮時髦一點新超一點,完全說得過去。

在前來飛虹貿易公司調查之前,王為通過相關途徑先大致了解過連彩虹和飛虹貿易公司的基本情況。

這是一間百分之百的私營企業,最開始,連彩虹是和丈夫一起做邊貿生意的,名義上丈夫是公司老總,實際上都是她在打理。公司做大之後,連彩虹的丈夫就開始管束不住自己不斷膨脹的欲望,和一些年輕女孩眉來眼去,勾勾搭搭。

眾所周知,這樣的事情就不能開始,一旦開始,就很難自己結束。

走出第一步,出軌就成為相當大概率的事件。

所以,毫無懸念地,連彩虹的丈夫出軌了,好像出軌對象還不止一個,出軌次數自然更不止一次。連彩虹自己辛辛苦苦把公司搞起來,賺錢了,怎能容忍這樣的背叛?

離婚就成了必然的選擇。

不過,盡管她丈夫是過錯的一方,根據最高法的司法解釋,夫妻雙方有過錯的一方要給無過錯的一方以一定的經濟補償,但離婚的時候,還是要支付她丈夫一大筆錢。

公司是連彩虹搞起來的,也一直是她在為主經營,連彩虹寧願出錢給丈夫,也不願意將公司交給他,連彩虹堅信,只要公司還在自己手裏,分割給丈夫的那些錢,總是能賺回來的。

王為估計,連彩虹就是在那個時候借了“茂盛公司”的高利貸。

連彩虹絕對沒有想到,薛良的高利貸有那麽狠!

幾乎要將她和她的公司連皮帶骨一口吞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