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3章 袁支隊的新職務

接下來,胡衛國說到了重點。

那就是經過請示市裏主要領導同意,市政法委書記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對新盛縣“社團勢力組織案”進行異地偵辦。

指定邊城市西城區公安分局為異地偵辦的主力單位。

同時成立專案組。

專案組組長由市公安局副局長洪峰擔任,副組長為西城區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分局局長肖世高,邊城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劉柏凡以及袁懷英。

“在這裏給大家通報一個情況,袁懷英同志將不再擔任邊城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市委的任命文件已經下達,從現在開始,袁懷英同志已經是新盛縣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縣公安局局長,會議結束之後,我親自送他去新盛縣上任!”

胡衛國很嚴肅地宣布了這個重磅消息。

會議室裏頓時響起了一陣低低的驚呼聲。

這個消息說意外也不完全意外,但要說一點不意外,卻也不是事實。

去年的“雲山銅礦121專案”,袁懷英得了個大大的彩頭,榮立一等功。與他同時榮立一等功的,還有王為和雲山縣局的一位同志。持槍搶劫殺人犯焦三七,就是那位同志親手抓獲的。

這還在其次,關鍵袁懷英在省市大領導面前好好表現了一番,露了個好大的臉。

大家都在猜測,袁懷英應該不久之後就要外放了。

雖然去下邊縣局擔任局長,級別是不會提升,還是副處級,但實權完全不一樣,將來的發展前程也就更加廣闊。如果他一直待在刑偵支隊支隊長的位置上,將來最好的結局就是接洪峰的班,成為市局分管刑偵和緝毒部門的副局長。考慮到洪峰剛剛年過五十,還遠未到退休年齡,袁懷英想要借這個班,還有得等。

當然,如果洪峰真的想提攜他,也可以自己提前退二線,扶袁懷英上位,然後自己以正處級偵查員的身份繼續留在局裏發揮余熱。

不過那樣一來,袁懷英承的這個人情就實在太大了,而且直接“趕走”洪峰,他也幹不出來這種事,不明內情的人甚至會暗地裏譏諷他恩將仇報。

畢竟他是洪峰一手提拔起來的,也是洪峰一手帶出來的刑偵精英。

在很講究資歷和“傳承”的公安系統內部,這種關系是很要緊的,差不多就是師徒關系了。擠走師父自己往上爬,太不厚道了。

名氣不好聽。

所以,外放幾乎已經是袁懷英唯一的選擇,也是最佳的選擇。

只是大家都沒想到,市委這次力度那麽大,竟然一步到位,讓袁懷英直接擔任了新盛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的職務。原先以為,最多也就是掛個副縣長之類的頭銜,以對應他的副處級級別。政法委書記這可是紮紮實實的實權職務,以袁懷英的資歷,應該沒那麽快就落到他的頭上。

最起碼也要先熬資歷,等上一兩年再說。

這次一步到位,也可以說袁懷英是“撿了個現成便宜”。

市委主要是為了查辦新盛縣的“社團勢力”能夠做到事權專一。

就事論事,這很有必要。

新盛縣的“社團勢力”發展到今天的規模,行事如此張揚,如此囂張,如果說沒有人給他們背書,那絕無可能。

而這些背書的人之中,必然會有公安機關的人。

這是肯定無疑的。

畢竟公安機關才是打擊這些“社團勢力”的主力,也是平時和他們接觸最多的公權部門。這些“社團勢力”想要獲得“長足發展”的空間,必定會千方百計拉警察下水。

此刻對於胡衛國這些大領導來說,最大的困惑就是不清楚新盛縣公安局乃至整個新盛縣政法系統,甚至於新盛縣場面上數一數二的大人物,到底有哪些被“社團勢力”牽扯進去了。

他們牽扯到底有多深!

不搞清楚這些問題,就算是西城分局全力以赴進行異地偵辦,絕對也是困難重重。

畢竟那麽大隊伍“殺過去”,在新盛縣長住查案,不大可能瞞得住新盛縣公安局的同行,而且也不能瞞,你還得人家給你指路呢。要不然,你連需要詢問的證人都找不到。

這時候把袁懷英派過去,擔任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就是最強大最到位的“釜底抽薪”之計。

雖然說,袁懷英剛過去,肯定是兩眼一抹黑,誰可以信任誰不可以信任,他心中一樣沒底,也很難一下子就真正掌控住縣公安局的局面,但一把手杵在那裏,本身就是一種巨大的“威懾”。有些操作,你就不是那麽方便了。

很多事情,按照規定是必須要由局長點頭簽字才能生效的。

完全架空局長,私下裏運作,也不是不可行,然而風險太大,一旦被抓住把柄,局長隨時可以發飆,哪怕你後台再硬,靠山再大,有時也是扛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