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5章 碰頭會(第2/3頁)

和白大隊搶男朋友,這種事情只要想一想,都會嚇得渾身發軟冒虛汗!

說白嬌嬌直接一槍崩了你或許有點誇張,但把你從辦公大樓一腳踹到院子裏去卻絕對不是開玩笑的。

再說了,瞧王為平日裏跟在白嬌嬌身邊那個跑前跑後殷勤伺候的狗腿勁,代妹妹也覺得自己一點競爭獲勝的機會都沒有。

一盒口香糖就“搞定”代妹妹,王為也覺得自己相當的英明神武。

這種進口口香糖,自然是王大在“米蘭國際俱樂部”吃飯的時候順手揣進口袋裏的。在米蘭國際會所,一切都是高規格,進口口香糖不過是博客人一笑的小玩意。

王為調過來好幾個月,他真正待在禁毒大隊的時間並不多,先是被“停職”,然後就是在“寶元公司詐騙案專案組”,再然後借調到巖門去破連環殺人的大案,就沒正兒八經幹過幾天禁毒大隊副大隊長的本職工作。

但王為在禁毒大隊的存在感絕對不弱,也絕對不是那種可有可無的大隊領導。

相反,不管王為有沒有待在禁毒大隊,他在隊裏的影響力都是與日俱增。

不過,讓王大隊有點郁悶的是,他真正得到全大隊的認可,還不是因為他破案抓毒販的本事有多大,而是因為他賺錢的本事實在了得。

隊裏以前湊給他的那三萬塊錢,他剛從巖門回來,就給隊友們分了紅。就是按照當初跟代欣欣的約定,百分之四十的利息。

本來當時代欣欣他們是湊了三萬塊,讓王為自己掏兩萬,湊夠五萬去舒寶元的公司“投資”,最後被王為攔住了,這三萬塊交到了王為手裏,王為答應給他們不少於寶元公司的利息。

三萬塊百分之四十的利息,就是一萬二。

對目前的王為來說,壓根就沒有任何壓力可言。而且他確實是拿著這三萬塊投進期貨市場去了,也確實賺了錢,利潤還不止百分之四十。

既然賺了錢,給隊友們分點紅完全應該,王大隊可不是小氣吧啦的家夥。

果然金錢的力量是無窮的,這一萬二千塊錢給大夥一分,王大在隊裏的“聲望”立即就飆升幾十個百分點,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其實仔細想想,跟著王為混,真的很不差啊。

以前之所以大家夥對王為都有那麽點不服氣,無非就是因為他年紀太輕,資歷太淺,剛從警校畢業一年多時間,就升到了副大隊長,明定正股級,讓其他人心裏特別不爽。

憑什麽?

隨著王為在“寶元公司詐騙案”,“巖門連環殺人強奸殘害女性案”等大案要案之中的耀眼表現,他的本事和能耐,已經逐漸得到了大家的認可。

從巖門那邊傳來的最新消息,巖門市局給王為,劉浪等首功人員報請的是“一等功”!

比原先估計的“二等功”還要高一個等級。

個人一等功!

不管是在公安戰線還是在其他任何戰線,都是了不得的榮譽。

通常也代表著實打實的功勞!

雖然也不完全排除極個別的“一等功臣”有水分,但大多數“一等功臣”都是實至名歸的。沒有拿得出手的功勞,一等功絕對不會輕易授予。

如果說,先頭王為立的那個二等功以及幾次嘉獎,還有很多人不以為然的話,這個“一等功”一旦批下來,王為在邊城市公安局的地位,就真的和現在不可同日而語了。

個人一等功,邊城市局從成立到現在,四十多年近五十年,加起來也不超過二十個。

這不但代表著極大的榮譽,代表著上級組織對你的認可,也代表著你自己的能耐!

你再不服氣,那你去破一下巖門那個案子看看!

司馬廳長和李作勇總隊長親自坐鎮的,最終還是王為立了這個首功,你不會認為,你比司馬廳長和李作勇總隊長那樣的老資格刑警都能耐吧?

跟著這樣的大隊長混,破大案要案的幾率,要大得多了。

人家年輕歸年輕,再年輕也沒搶你的位置。就算沒有王為,禁毒大隊十幾號人,難道人人都能坐到副大隊長的位置上去?

這麽一想,就捋清楚了!

王為在禁毒大隊,根本就沒有堵住任何人的上進之路,相反,只要大家緊緊跟上,個個都有立功受獎的機會。

你不會自大到以為,你升遷的速度,能快過王為吧?

禁毒大隊十幾號人,大約只有一中隊中隊長曹承才是這麽想的。

曹承自始至終都認為,是王為搶了他的位置,如果不是王為橫插一竿子進來,曹承覺得,現在自己早就已經是禁毒大隊的二號人物了。

所以王為第一次主持的這個碰頭例會,隊裏其他人基本上都到了,就是沒看到曹承。

曹承也沒有向王為“請假”。

雖然說,緝毒警,刑警跟其他警察比起來都有著相對要高得多的“工作自由度”,平時也沒有要求坐班制,但通常還是要給隊裏的負責同志打個招呼,通報一下自己的行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