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現場勘察

魏德民家這棟住房,屬於十分典型的邊城民居,一層的平房,有一個小院子,中間是堂屋,左右是客廳臥室。魏德民的父親早逝,只有老母親和他們住在一起。

兩人有一個女兒,平時和母親睡在一間臥室。

魏德民和妻子閔紅玉睡在堂屋左後的臥室裏。

出事的這天晚上,魏德民在下鄉,只有他妻子閔紅玉一個人睡在左邊臥室,母親帶著小女兒睡在右側臥室,中間隔著一間堂屋。

臥室裏並沒有血跡,也沒有打鬥的痕跡,只有床褥亂糟糟。

魏德民的老母親和女兒這當兒都守在醫院,而她們正是案發現場的第一發現人。目前只能經過魏德民轉述老母親和女兒今天一大早在這邊臥室裏看到的情形。

閔紅玉當時赤身裸體躺在床上,陷入昏迷之中,不管婆婆和女兒如何叫喊,都沒有回應。

老人家也知道出了大事,無奈之下,立即請鄰居幫忙,把閔紅玉緊急送往紅玉衛生院搶救,紅玉衛生院一看情況嚴重,立馬讓他們把人送到人民醫院去。

衛生院條件實在太簡陋了,面對這樣危重的病號,一點把握都沒有。

王為一邊聽著魏德民的轉述,一邊努力回憶著有關這個案子的點滴印象。

“五一三強奸殺人案”,對王為來說,記憶算是比較深刻的。

這個案子,因為發生在紅玉所的轄區之內,他當年是親自參與偵破的。不過那時候的紅玉所,並沒有成立專門的刑警中隊,王為也不是副所長兼刑警中隊長,而是二警區的一名普通民警,在李民主手下規規矩矩“混飯吃”。

轄區內發生了這樣重大的刑事案件,雖然是發生在三警區的轄區,所裏的幾名正式警察,都被派去了現場。王為正兒八經是天南警校刑事偵查專業的畢業生,是所裏的正式刑警,自然要參與案件偵破。

當年,這個案子是由西城分局刑偵大隊負責偵破的,專案組長就是楊振華。

派出所民警只是協助。

殺人案歷來是由重案中隊或者重案大隊偵辦的。

所以,楊振華還真沒資格拒絕紅玉所的請求。

只不過在本時空,王為扇動蝴蝶翅膀,紅玉所情形大變,有了專業的刑警中隊,理論上,紅玉所轄區內所有刑事案子,都由所裏的刑警中隊來偵辦。

楊振華那麽任性,固然與規定不合,也不會有人真的來深究他,最多就是批評一頓。

當然,這麽惡劣的強奸殺人案,重案中隊最終還是要接手的。

派出所的刑警中隊成立時間不長,警力有限,經驗更是不能和重案中隊那些老刑警相比,把這樣的大案壓在一幫才參加工作不久的年輕人肩上,顯然是不合適的。

尤其被害人是紅玉街道辦事處民政所的幹部家屬,街道辦肯定會非常重視這個案子,西城分局的領導也不可能對此不聞不問。

只不過現在,各方都還沒來得及反應。

王為記憶最深刻的是,這個案子,在另一個時空,直接變成了懸案。

直到幾年之後,一個極其偶然的機會,才抓住了犯罪分子,犯罪分子主動招供,才偵破了這個懸案。

不得不說,在技術手段落後的年代,僅僅依靠傳統的偵查手段,罪案的破案率確實不太高,不少案子,以後世的眼光來看,其實並沒有太大的難度,罪犯留下的痕跡也比較多,只要使用一定的技術手段,不難破案。

然而時代的進步是需要時間積累的。

現在是九七年,很多後世普遍使用的刑偵技術,眼下都還沒影呢,只能靠傳統手段來破案。

這個案子,王為很清楚地知道犯罪嫌疑人是誰,也知道那家夥住在哪,在哪工作。

和其他幾個“未蔔先知”的案子一樣,王所眼下要做的是,怎樣讓整個案子的偵破看起來合情合理。一而再再而三地當“神棍”,王所覺得也不是那麽妥當。

刑警的直覺是個很好的借口,卻也不是什麽時候都能用得上的。

比如現在,他總不能什麽都不做,帶著一幫兄弟,直接去把犯罪嫌疑人給抓起來吧?

直覺也不能那麽神!

還得按照破案的標準流程來辦。

好在犯罪嫌疑人不會逃跑。

實際上,在另一個時空,犯罪嫌疑人一直都在正常地生活,工作,只有在某些特定的時間段,才會化身為午夜色魔!

正是因為犯罪嫌疑人這樣“鎮定自若”,加上平時各種良好的表現,才讓他屢次從刑警眼皮子底下溜了過去,始終都沒有被列入到懷疑對象中。

要不是幾年後那個偶然的機會,讓他主動招供,這一系列入室強奸案,只怕還要很長時間才能偵破。

所以,王所現在有比較充足的時間來有條不紊地“偵破”本案。

王所並不刻意追求裝逼的效果,但時機合適的話,王所自然也不介意裝上一裝,讓自己變得更加高大上一些。想要快速填平年齡和資歷上的差距,確立自己在邊城刑偵系統的地位,一定程度的“神化”也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