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青龍

這注定是個不眠之夜。

案犯一押回局裏,立即就組織突審。

審訊由洪峰親自主持,王為和白嬌嬌輔助。

期間,市局局長也親自趕到了刑偵支隊,默默地觀看了一段審訊過程之後,交代刑偵支隊支隊長和副支隊長幾句就走了。

雖然這是個大案子,但有洪峰在主持就夠了。

身為局長,他是管全盤的,不可能在一個具體的案子上完全沉下去。

況且這個案子既然涉及到唐威,局長還有很多的“過問”需要應對,肯定有不少領導會對這個案子表現出足夠的關心來。

這就不是洪峰的事了,是一把手的事。

撬開二虎的嘴並不太費力。

這家夥固然有點一根筋,而且也知道自己只要招供了就必死無疑,但他還是招供了。就他那智商,怎麽可能是洪峰,白嬌嬌,王為的對手。這三個人,隨便哪一個出馬,都能對他形成智商碾壓。

當然,主要訊問的還是王為。

這是洪峰的親口指示,讓王為主審,他和白嬌嬌為他站堂威。

除了獎掖提攜後輩,這麽做也有現實的原因。

二虎是被王為抓的,貓哥也是被王為斃掉的,在王為面前,二虎這傻大個有心理陰影,面對無可抗拒的強者,心理防線很容易被擊穿。

這個審訊,又讓洪峰和白嬌嬌暗暗吃驚,再次對王為刮目相看。

老手啊!

絕對是積年老手!

他倆都算是老刑警了,尤其是洪峰,現在邊城市局搞刑偵的,除了從其他地方交流過來的少數幾個,誰不是他的徒子徒孫?

看人的眼光老毒了。

但洪峰也不得不在心裏承認,王為他算是看走眼了。

比很多他親手帶出來的高徒一點都不遜色。

問題是,這小子才參加工作幾個月?而且還不是幹的專職刑警工作,是在派出所混的。雖然派出所警察也一樣的管刑事案子,但一般來說,案情都比較簡單,碰到老鳥的可能性不大,犯案的多數都是菜鳥,隨便一審一詐,就什麽都招了,積累不了多少經驗。

這小子如此能幹,只能說“睿智天生”。

有些人,天生就是幹警察的料。

“青龍,我只知道他叫青龍……具體叫什麽名字,我不知道,我們平時都是叫他龍哥……”

二虎很快就開口交代。

王為心中微微一沉。

青龍!

這個名字,他有印象。

也是在內部材料上看到的。

窮兇極惡!

如果一定要用四個字來形容這個人的話,王為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這四個字。

那是一份通報東南亞邊境地區重要罪犯的資料,當然時間是在另一個時空的好幾年前,具體是二零零幾年王為都記得很清楚。

當時他參與調查一個重大毒品案子,接觸到省廳禁毒總隊匯編的內部資料。

奇怪的是,青龍不是毒販。

他是毒販雇傭的殺手!

在整個東南亞地下世界,青龍都可算是一個傳奇。有不少“老大”都喜歡雇傭他。

這個人的特點很鮮明,最顯著的一點就是——認錢不認人。

不管是誰,只要出錢,就能雇傭他。

自然,這個所謂不管是誰,也是有條件的,就是必須是他認可的“大佬”,是圈內人。完全不熟悉的圈外人,哪怕給再多的錢,青龍也不會接單。

當然,前提是不熟悉的圈外人要能夠找到他才行。

也許上一回,青龍還在某個“大佬”服務,幫他清除異己,消滅敵人,下一回,這位大佬就可能成為他的槍下亡魂。

青龍從來不和你講面子,更不會講交情。

這樣的人,他也沒朋友,沒交情可談。

照理,這種沒原則的殺手,應該是人人得而誅之。他才是最大的危險分子嘛。

但青龍是個例外。

不是沒人想殺他,只是從來都沒人成功過。

這家夥似乎有著某種異乎尋常的避險本能,總是能提前嗅到危險,從而每次都能安然脫身。而那些想殺他的人,卻一個都逃不過他的報復,用不了多久,就一一暴斃。

甚至連家人都不放過。

這麽多年來,被青龍連鍋端的“大佬”,可不止一個兩個。

青龍就是要用這種血腥的手段來維護他的“原則”和江湖地位。通過血腥殺戮,青龍明白無誤地告訴那些想打主意的人——別玩火!

想要和我玩,就必須按我的規則來。

你給錢,我辦事!

如果你怕人家找我殺你,那你可以預先給我一筆錢,存在我這裏,作為買命錢。收了你的買命錢,人家再讓我殺你,我就會拒絕。

這就是青龍的規則。

多年以來,他都活得很滋潤,比許多叱咤風雲的“大佬”活得長久多了。

大佬們換了一茬又一茬,青龍卻依舊還是那個青龍,在邊境地區,活躍非凡,殺人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