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我知道真相,但我不能說!

單曉天老媽終於還是被一堆聯防隊員上前強行拉開了。

有聯防隊員在,這種事正式民警是不會出手的,萬一出什麽岔子,不好騰挪。聯防隊員就好辦多了,“退回原單位”這個大殺器一祭出來,一般的問題瞬間解決。

王為默默地走了。

李民主惡狠狠地盯著他的背影看了好一陣。

實話說,王為這回還真是躺槍,他可不是專一來看李民主笑話的,這不趕上了?

眼看著那幾近癲狂的女人被拉到一邊,聲嘶力竭地哭喊,王為一時也有些惻然,不過卻沒有上前去阻止,他還不至於這樣沖動。

畢竟單曉天並不是完全無辜,從後來披露的案情上,單曉天雖然不是殺人兇手,細論起來,也可以算是真兇的“同謀”,至少他為真兇創造了“難得”的機會。

而且,這家夥是個人見人厭,鬼見鬼憎的慣偷,王為對這種人沒有半點好感。

那女人自己不教育好兒子,受此折磨也算是“罪有應得”。

這當兒,王為真要是上去做“好人”,那得罪的就不止李民主了,簡直和整個三警區乃至和整個派出所為敵。

這樣腦殘的事,不做也罷。

王為徑直去了所長劉強的辦公室。

劉強很幹凈利落地在他的報告上簽了字,基本都沒怎麽看報告的內容。這是老警察才有的待遇,足見劉強對他的工作能力已經完全認可。當然,也帶著某種籠絡之意。

你看,我對你夠信任吧?

為什麽?

就因為我把你當親信啊。

王為沒有就走,而是靠在椅子上,掏出香煙,敬給劉強一支。

不是金裝南煙,而是普通版南煙,五塊錢一包的,這種水準,其實還是超出了普通派出所基層小民警應有的档次。就算一天只抽一包,一個月也要抽掉半個月工資。

但這已經是派出所最基本的消費水準了,只要是煙民,連聯防隊員都是抽這種南煙,王為也不好把自己搞得太掉分。

況且,本質上王警官是個很喜歡享受的人。

只不過,王為的享受比較量力而行,從不追求那些完全超出他消費能力的東西,對那些自己並不當真喜歡的東西,更是看都不看一眼,只是對自己真正喜歡的東西,盡力做到最好。

比如在另一個時空,王為的工資已經是現在的一二十倍,金裝南煙的價格卻沒有變化,他就時不時會搞幾包來抽抽,也並不介意朋友偶爾送他個條吧兩條的。

前些日子去省城,王珺送給他的那兩條金裝南煙,回家之後,王為全都孝敬給老爸了。倒也不是王警官忽然之間就那麽有孝心了,兩條煙全部給老爸,自己一包不留。關鍵王誠正在搞他那個加工廠的手續。對現階段行政單位的辦事效率,王為實在不敢高估,一圈下來,兩條金裝南煙能搞定,就算燒高香了。

如果是在後世,王為好歹在行政機關有幾個朋友,但眼下,他卻是真真切切的小鮮肉一枚,他那幾個在行政單位上班的朋友,這會還不知在哪個學校很苦逼地讀書呢。

“所長,單曉天那個案子……”

王為很狗腿地為劉強點上煙,笑著問道。

劉強很詫異地瞥他一眼,說道:“你問這個幹什麽?”

“三二九殺人案”是個引發了轟動的案子,對這種殺人案,一般人避之唯恐不及,絕不肯沾身。連劉強了解得也不多,直接由分局重案中隊辦的。

“好奇唄……這個案子,現在走到哪一步了?”

王為的語氣盡量隨意。

他知道劉強想籠絡他,他也很願意配合。

能夠和一把手搞好關系,有什麽不好?

劉強想了想,說道:“一審已經判了,死刑。”

王為點了點頭。

從案發到現在,四個月,一審已經宣判,速度還算可以。畢竟這不是普通案子,殺人大案,從案發到最終判決,拖上一兩年是常有的事。

案情復雜嘛,需要落實的證據和細節很多,每落實一樣,都需要時間。

而不管是派出所還是分局市局,都永遠會面臨著警力嚴重不足的問題,無論到了什麽時候,這個問題也解決不了,只會越來越嚴重。

對三二九殺人案的後續進展,王為腦海裏沒有一點印象,因為他壓根就沒參與過這個案子,對案情的了解,全部來源於後來的“反面教材宣講”。

“可是,我怎麽聽到當事人家屬一直在喊冤?這個案子,不會真的有什麽隱情吧?”

王為試探著說道。

實話說,王警官現在內心是很糾結的,非常非常糾結。

他明明知道這是一個錯案,也很清楚此案的真兇是誰,偏偏就不能直接說出來。作為一個旁觀者,他忽然爆出所謂的“真相”,結果只會有一個——所有人都將他當成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