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8章 爭議

[崩壞世界]沒有繼續發來新的信息,也許是睡覺了。

張子安暫時借用一下π的電腦,刪除原來用於搜索虐貓事件的網絡爬蟲,替換成新的用於搜索毒狗事件的網絡爬蟲。

無論是虐貓還是毒狗,見諸報端和媒體的始終只是冰山一角,大部分都止步於中小城市的本地論壇裏,被某個閑得蛋疼的宅男在深夜發個帖子——《無聊水一帖,我們小區的狗被人毒死了》,類似於這種。下面跟帖的小貓兩三只,抒發一下感慨,大部分是冷嘲熱諷說毒死了活該之類的。

這樣的水貼最多存留個一兩天,甚至可能到了白天就被其他帖子頂掉了,前提是沒有養狗人士看不慣,點進來跟貼吵架,然後演變成對罵、彼此問候對方的女性親屬,最後則是校門口約架……大體就是這樣的流程。

異煙肼這種東西之所以大行其道,主要原因在於這種藥處於法律的灰色地帶。

以前張子安和飛瑪斯拍電影的時候,煙火師關彪試圖利用劇組的道具煙餅毒害飛瑪斯以及另外兩條警犬,原理就是硫燃燒產生的二氧化硫比空氣沉,頭部距離地面較高的人類基本不會吸入,但是頭部距離地面很低的狗會吸入,另外就是硫化物進入狗體內後會造成隱蔽的溶血反應。

最後,偷雞不成蝕把米的關彪由於涉嫌在公共場合投放危險物質罪而被移交公安機關,這是他罪有應得的下場,沒什麽可爭議的,因為二氧化硫放到哪個國家都算危險物質。

但是異煙肼不同,它是實實在在的抗結核藥,副作用較低,對人來說偶爾誤服也沒什麽危害,在公共場合投放這種藥能否被判定為投放危險物質,這個問題極具爭議性。

法律裏有個“司法先例原則”,意思是以前判決中的法律原則對以後的同類案件具有約束力,這是為了維護法律的權威性,不能說同一個案件,A市法院判有罪而B市法院判無罪,這樣法律就不值錢了,到底有罪沒罪要看A市的判決在先還是B市的判決在先。

中國法律雖然是成文法,不是判例法,但判例的用處還是非常大的。

現在的毒狗事件,關鍵就在於還沒有一個毒狗者被抓住然後以投放危險物質罪被起訴。如果有第一例,從法院的判決裏,就能給異煙肼定性,並且以後同類的案件全都可以沿用第一例的判決原則。

再多的普法教育,也不如實際判決先例有效,比如私自飼養繁殖販賣灰鸚鵡而被判刑入獄5年的新聞一出,極大震撼了很多之前不以為然的養鳥者,他們紛紛金盆洗手,不再無證飼養灰鸚鵡了,這就是法律的威力。

大中型城市裏遍布監控攝像頭,想抓毒狗者很難麽?不難。

問題是,養狗的人太多了,比養灰鸚鵡的人多得多,無論是毒狗者還是養狗者的怨氣都很大,有關部門哪邊也不想得罪,便采取和稀泥的態度,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不願開這個先例。

說實在的,這事也不能全賴有關部門,因為無論是判有罪還是判無罪,恐怕都會衍生出一大堆其他問題。

但這種事真的能化無麽?未必。

歷史已經無數次證明並且還將繼續證明,矛盾這種東西,總是在人們注意不到的地方悄然積累,說不定什麽時候就會徹底爆發。

這次與虐貓事件不同,張子安毫無頭緒,也不覺得自己能對這種事產生什麽影響,心裏雖然覺得遺憾和惋惜,但沒有什麽太高的緊迫感。

遺憾和惋惜,是因為狗咬人、傷人、嚇人、擾民等行為確實不對,甚至犯法,但這並不意味著以惡制惡就是正確的做法,像什麽懲罰者之類的超級英雄只應該存在於資本主義世界裏,不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目前來說,虐貓事件和π的小說引起的風波暫時平息,前往埃及的日期已經臨近,毒狗這件事只能緩緩,先從埃及順利回來再說。

而且網絡爬蟲搜集、分析、整理相關事件的資料也需要時間,畢竟他這是一台老掉牙的筆記本電腦和家用寬帶網絡,性能有限。

他來到樓下,店員們也如平常一樣來上班,不用等他吩咐,就開始各自工作,一邊幹活兒一邊插科打諢。

魯怡雲最後一個進來,她匆匆邁進店門,把雙肩包放在收銀台上,從包裏抱出茉莉,把它放出來讓它自己進店裏玩,忙不叠地道歉:“對不起!對不起!我遲到了!”

她租住在寵物店對面的小區,離得最近,走幾步路就到了。平時她總是按時到或者提前到,但今天卻晚了一點兒。當然,寵物店也沒有固定的上班時間,不會因此而扣錢,畢竟張子安自詡為業界良心。

“沒事,時間還早,反正這麽早也沒顧客。”張子安說道:“誰都有起晚的時候,我前兩天還起晚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