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5章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3/3頁)

顧驁向來是覺得,賣假貨要嚴懲、貨不好要退貨退錢,這都是對的。

但是另一方面,要尊重服務業從業者,你不能覺得自己給了錢就是大爺,羞辱服務員或者售貨員、侍傭人員,這是很沒素質的,法律上也不該提倡。

你再愛錢,也不該宣揚出賣人格尊嚴和人格不平等來賺錢。

更何況,顧驁覺得防止服務業被矯枉過正,也不會對經濟造成什麽不良影響——物權的產品質量有問題,會導致國民買進口貨,這是會讓國家損失GDP和就業機會的。

服務員就算大爺一點,國民也不會因此就選日本人的服務,也不會進口日本人來當服務員,對吧?

倒不是說顧驁要欺負服務業消費者,他只是覺得人不應該買賣尊嚴。

“哪個小老板第一個喊出‘顧客就是上帝’的?居然還敢說這話是沃爾瑪老板和我都說過的?這不是汙蔑我的名譽權麽。給我查,我要他所有的生意徹底死絕,他這輩子無論做什麽都不得翻身!

特麽的拿老子的名聲編造語錄也要有個限度,這不是給我潑無原則的拜金主義臟水麽?大丈夫有所為有所不為,我顧某人這輩子什麽時候做過要讓員工出賣尊嚴換錢的活兒了!

正好,這事兒要說道說道,大家到時候引以為戒,這個撞槍口上的人,要和喬布斯一樣,作為一上一下兩種不尊重人的典型,被我釘死到歷史的恥辱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