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6章 店大欺客客大欺店(第2/2頁)

他一眼就看穿了。

查先生也不再藏著掖著:“這有什麽不對麽?文學作品改編權,都是這麽談的。我能賣給別人賣高價,跟顧生沒有關系吧。”

顧驁:“可是,目前世界上電子遊戲行業,根本就沒有武俠題材的。將來武俠題材的遊戲火了,那也都是我一手捧起來的。查先生,你雖然行業地位很高,可我不得不說,劇情這種東西,在遊戲改編裏價值不大,遊戲改編小說,最看重的是角色的人設形象。

如果拋開劇情只看人設的話,三家排序應該是古金梁,古龍的人物比你更加鮮明,只是劇情合理性太差。梁羽生的角色不夠鮮明,因為他的書更尊重歷史背景。而你只是中庸,所以在文學層面成就和受眾算是最高。

但這種優勢並不一定能移植到遊戲行業。所以未來如果武俠在遊戲領域火了,那也是我捧火了的。你指望送給我改編,火了之後你再賣別人高價,不是打錯算盤了麽?我顧某人要麽不買,要買就買斷,不然我就去找古龍好了。要不是看在他是灣灣同胞、而你是香江同胞,立場上相對更正確,我現在就能找他。”

顧驁的態度非常咄咄逼人,但也確實咄咄逼人得有道理。

在遊戲行業,不該算顧驁蹭對方的紅火程度,而是顧驁捧紅了對方。

這個邏輯一扭轉,談判形勢就會有質變。

查先生一開始非常激動,完全接受不能:“世上哪有這樣的談法?文學授權,關鍵在於你是否侵害原著、是否醜化原著,都要一次一審。就像去年邵氏拍我的《天龍八部》,我都差點罵街了!

非要弄個滅絕人性到只剩一絲的大魔頭,於是改成慕容博聯手鳩摩智殺了掃地僧,還學了掃地僧的絕世武功。最後一集強到武功大成全盛狀態的段譽、虛竹、蕭遠山三人聯手合力,才能勉強戰勝慕容博、還付出了蕭遠山被慕容博擊斃的代價——這還是《天龍八部》麽?

你要是買斷了,將來也跟邵爵士手下那幫撲街編劇一樣,只是借我書裏的人物形象、武功名字,劇情隨便亂設定,那豈不是會殃及我小說、影視行業的利益,怎麽可能無審查地買斷?這不是錢的問題,而是買斷後無法制衡你不尊重原著的問題。”

顧驁聽了,忍不住暗暗想笑。

83年年初這個時間點找上門來,情況真的是很有趣。

82版《天龍八部》已出、83版《射雕》還沒影,如今的節骨眼上,貌似查先生對邵爵士意見很大呢。

顧驁想了想,給了個折衷的意見:“我理解你的擔心,但我也希望你注意我的立場。這樣吧,對於‘不尊重原著’的問題,我們可以談一個豁免條款——你開個價,依然把遊戲界的改編權一次性賣斷給我,包括一切電子遊戲、電腦遊戲,以及未來新式電子遊戲載體設備上的改編權。小說、影視這些你自己留著。

從此以後,全世界想做你武俠遊戲的,都必須找我轉買改編權。但你依然有尊重原著審查權,如果發現醜化原著的作品,你可以叫停、整改,但不得再賣。

好好想想吧,只有遊戲改編權賣斷給我,我才會全心全意把武俠遊戲市場的蛋糕做大。未來的年輕人,都是玩著遊戲機長大的,他們沒那麽多時間去看書。影視和小說還是你自己的,說不定你會需要我的遊戲反過來帶動影視和小說的流量呢。”

如果顧驁今天是要全版權全部買斷,對方肯定是不肯的,要不就是開個非常逆天的高價,故意不打算讓顧驁接手。

但是,只是買斷遊戲,其他還留著,那就等於是讓其他媒體生意將來蹭遊戲的熱度了。

一番討價還價後,雙方最終以一千萬港幣的價格成交。

這點錢,大致相當於邵氏如今拍兩三部低成本武俠片的總開支了。

在查先生不知道未來電子遊戲產業會做到多大的情況下,他覺得這個價格還是比較高的了,足以讓他滿意。

他唯一有個附帶條件:如果顧驁想以一千萬港幣成功拿下,那麽他兩年之內必須推出一款跟金庸武俠題材有關的電子遊戲,或者幾款也行,總之要做到累計出貨100萬盤遊戲卡帶。

如果做不到,查先生有權按協議附錄要求加錢。

此外,“醜化原著否決權”依然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