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汝之大佬,我之馬仔

卡拉OK看上去沒什麽技術含量,所以容易給人一種“這玩意兒很早就有了吧”的錯覺。

但事實上,那東西也是需要一步步的技術積累和市場積澱的,1981年的歐美市場都沒見過。

最早的卡拉OK雛形,或者說“用音響放伴奏帶、與真人唱歌聲混聲道播放”的商業模式,可以追溯到1971年的日本神戶。不過出現後很快陷入了兩三年的低迷官司期。

因為很多娛樂場所的駐場伴奏樂隊,發現有事業危機,就跟音樂版權方聯手打官司打壓。

音樂版權方此前發行的錄音帶肯定都是帶唱詞的,不可能專發伴奏帶,所以早期的伴奏帶肯定是盜版的。官司糊弄了兩三年,才算是把法律風險捋清。

到了1975年後,隨著索尼公司的BetaMax錄像帶標準,在與美國同行的標準制定權爭奪戰中落敗後(大家可以理解為21世紀索尼跟環球華納這些爭奪“藍光”大碟的技術標準制定權,一個道理。再想象不能的就想象成現在華為跟高通還有美帝良心的案子。)

索尼為了給BetaMax找剩余價值出路,機緣巧合就催生了帶MTV的“真·卡拉OK”(此前的都是只有伴奏帶沒畫面的)

說來也巧,索尼的BetaMax錄像帶標準,跟當時勝出的標準相比,雖然有種種劣勢,但它的每盤錄像帶時長比較短、快速倒帶定位的速度又快,所以特別適合搞卡拉OK點歌,不存在“為了點這盤帶子中第10首歌,要先倒三分鐘帶子”的麻煩。

又經過幾年版權大戰後,到1978年,日本市場上就開始出現商業化運營的卡拉OK了,索尼音樂之類的磁帶公司(當時還不能叫唱片公司,因為磁帶的載體比CD多很多)也開始搞音樂電視錄像帶,充實豐富了MTV庫,這一產業就相輔相成漸漸成熟起來了。

相比之下,歐美市場雖然能把設備上的創新一夜之間學過去,藝術素材積累卻沒法速成,也就遲遲沒有發展出卡拉OK。

說人話,就是環球和華納的音樂公司,如今還沒像日本人那樣制作MTV錄像帶,所以想搞卡拉OK也沒東西方,大夥兒還停留在買樂隊現場伴奏。有點像“諾基亞創造了新系統,但應用軟件商都不買賬、不為你開發APP”一樣無奈。

……

顧驁前世對這個沒啥研究,但這一世去美國和日本也跑得不算少了,觀察過兩地的文化娛樂差異,有了親身體會。

如果是他自己拍板,當然不用知其所以然。但為了說服別人,還是把道理擺得明白一點、讓人看到前途比較好。

“原來是這麽個道理,美國人不搞是因為美國人這方面需求不多、又沒有足夠多的英文歌錄像伴奏帶放。而咱中國人可以直接拿日本人的錄像伴奏帶來盜版著放……這門生意做得!不過鬧半天,這幾首香江灣灣眼下紅遍天的歌,都是翻唱小日本娘們兒作的曲啊!”

聽完顧驁帶來的幾盤MTV伴奏帶後,馮炮恍然大悟,跟著哼了起來。

伴奏帶是沒有唱詞的,所以中文歌和日文歌便徹底一樣了。

決定按顧驁的點撥幹之後,馮炮問了一句:“要不暫時就先裝個兩三間?夠顧處長你招待客人就好。要是生意好,我再進貨擴大。這31吋的大彩電,那是非買夏普的不可了,國產沒那麽大的。錄像帶和錄像機既然是BetaMax這麽冷僻的標準,只能先用索尼了,其他家也沒有啊。顧處長,我手頭湊不出這麽多外匯。”

“把這個設備融資租賃的格式合同簽了,然後按投資回收回款。”顧驁丟過去一張紙,也不問對方要人民幣押金。

格式合同是漢樂電子的,也就是韓婷的公司當初在日本賣遊戲機時慣用的融資租賃模式。上面塗塗抹抹改掉一些品名就能用了。用漢樂電子的合同,還能撇清顧驁個人的關系。

他也不在乎這合同這樣行不行,反正這點小錢壓根兒沒資格勞動他親自過問。要是馮炮這種小角色敢黑錢,顧驁有一百種死法可以賞,根本不需要法律。

“我就憑這張紙去領東西?”馮炮狐疑地問。

“明天會有人把東西拉來的,你只管把布置搞好。”顧驁撂下話就走了。

……

吩咐下去之後,過了三天,顧驁就找了個下班時間,借口請幾個同事團建。

包處長和秦國綱都被請來玩了一下,頓覺倍兒體面。

31寸的大彩電、進口錄像機、專門的伴奏錄像帶、而且音像效果立體聲還很好。

“有點兒意思啊。哪兒學來的?”包處長雖然沒找到太符合他審美的紅歌,但還是贊不絕口。

新沙發上海擺了果盤和洋酒,這種摩納哥人肯定看都不看的附加價值,對於來體驗的國內客人而言卻是甘之如飴。

顧驁隨口回答:“日本人那學來的,聽說是因為他們地皮太值錢、東京太擁擠,想找伴唱的人養不起樂隊,就搞這種便宜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