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幹大事

顧驁倉促給香江的林國棟打電話,歸档一下手頭的產權資料。另一邊則偷偷找顧敏和馬風,把公司的無形資產都捋清楚,以便到時候具體操辦。

還能假裝用這些借口拖延時間。

他估計,整個談判還是能把控在“友好合作”的氛圍內達成的。

國家需要的是為剛成立的中信豎標杆,而不是從漢樂電子這個單子本身賺到多少便宜——他的這筆生意,融資規模也就相當於儀正化纖一期工程的二十分之一左右,或者說寶鋼融資的百分之一。

中信老板是幹國家級的大事兒的,根本看不上顧驁這點小錢。

如果是和地方上的基層機構合資,說有蠅營狗苟之輩想伸手、多黑點顧驁的股權還有可能。到了中信信托這個層面,完全犯不著因小失大、在日商面前丟了臉面。

因為漢樂實現信托投資後,老板是會立刻帶日本財團去現場參觀“樣板投資”的,向日資財團證明“我司信托債投的都是績優項目,收益安全性絕對好”。

要是被投的原股東對估值有怨言,到時候偷偷跟日本財閥說幾句不恰當的話,讓日本人覺得“原來所謂的樣板工程是靠強買強賣造假出來的、其成功經驗根本不可能復制”,那後面100倍的信托就別想發了。

不過,如今國內無法充分評估商譽和品牌的無形資產,這是一個實實在在的大問題。

同時,中信需要“求名市義”不錯,但也不可能真的“千金市骨”、那樣同樣會顯得不真實。

所以要證明“漢樂電子的現有資產就值200萬美元”,主要得靠專利、軟件著作權了。

顧驁跟對方稍微接觸了一下,初步敲定“雷電戰機”和“植物大戰僵屍”的專利和軟件著作權、相關設計,全部要確實轉讓到未來的合資公司,作為港方的技術出資。

這個沒什麽回旋余地,畢竟是漢樂電子目前正在經營的主打產品,沒有這些產品公司就只剩皮包了。

而且因為黃金暴利期的錢都撈得差不多了,新廠投產後,即將面臨殘酷競爭,從壟斷利潤跌落回競爭性利潤,這兩個遊戲後續整個生命周期能創造的利潤也不會有200萬了。

別的不說,顧驁當初10月份第一批貨,每台毛利有60萬日元,而如今整機售價打個六折,毛利砍到了30萬日元——這還是只有太東一家競爭的情況。

將來五家公司分市場,再加上日本人的民族注意情緒支持國貨、日本貨質量優勢,每台毛利跌破20萬也是很快的。一款街機的銷售壽命也就一年,然後大家就進新貨了。

另外三款開發中的遊戲,“炸彈人”和“吃豆人”一來開發周期太慢,二來與目前的熱銷遊戲品類差距很大。中信方面的人肯定不會相信這些東西的銷量。

所以顧驁就挑選了“坦克大戰”的相應知識產權,作為補充條件轉入合資公司。以彌補“雷電戰機”可能賺不了幾個月錢、必須拿出一款新銳產品接档。

換句話說,顧驁(和他的港方白手套)拿出了“漢樂”這個品牌,以及2款賺得差不多了的老遊戲、1款新遊戲,作價200萬美元技術入股。

至於他目前賺到的所有現有利潤,當然是可以先分紅分掉;“炸彈人”和“吃豆人”也完全掌握在他自己手上;這些都和合資公司無關。(“炸彈人”和“吃豆人”目前也不是漢樂電子的,是顧驁個人的私活)

而信托公司拿出300萬美元現金融資,在沙角工業區建設一個電子廠,負責土地、廠房、人員、設備、供應鏈。

顧驁後續再搞別的遊戲,開發別的技術,都和成為合資企業的漢樂電子無關,他還可以繼續搞自己的私活兒。(當然還要拿港商白手套頂在前面)

如果開發出好東西,沒有自己的生產力,也可以委托已經成為合資廠的漢樂電子代工。或者按收技術授權費的方式、授權漢樂電子以自主品牌生產,都行。

有了合資廠後,至少彌補了顧驁在產能和原材料方面被窘迫的現狀卡脖子的風險,也不用再每月500台小打小鬧了。短期內實現每月數千台的產能還是能做到的。

……

具體的合資談判,自然是比較冗長的,即使是顧驁比較忍讓,老板也比較大氣,但仍然要到元旦之後才正式談妥。

這已經算火箭速度了。

當天下午和夜裏,只能先達成一個初步意向。

在雙方的設想陳述完畢後,外資委這邊還有一名陪同評估的處長小聲嘀咕:“同志,新遊戲值不值這麽大銷量也不知道啊,萬一將來這幾款產品創造的全部利潤,都還不足200萬美元的話,豈不是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了?要不要讓港方增加擔保、確保將來提供至少5000台遊戲機的技術授權、如果舊貨加起來賣不滿5000台,就拿新遊戲的版權授權填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