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可愛的混蛋(上)

很久之前我曾經看過一部關於傘兵的電影,裏面傘兵們有句話叫做“屁股先著地最安全”。

而現在,我算是徹底明白這句話的含義了。

老實說,縱然我自問膽大包天,殺人放火什麽邪事我都敢做了,可是這麽在千尺高空上一躍而下,事後想想,也真挺佩服自己的。

我不信上帝,但是我運氣很好,降落傘包順利打開,盡管高空的狂風刮得我睜不開眼睛張不開嘴,但是當高度漸漸降下來的時候,情況就好多了。

這裏是溫哥華市區東南面的一片地方,我降落的地方距離一條公路不算太遠。

身子一震,我本能的身子縮了起來,然後很自然的,雙腿沒有敢用力,順勢就往地上躺了下去,屁股倒是先著地了,可是這該死的地上卻是一片光禿禿的,還有不少沙礫小石,其中一塊正咯在了我的屁股上,我顧不得疼,身子一落地就趕緊從鞋子裏拔出一把匕首來,飛快的把肩膀上的降落傘繩子割斷。

這是我從電影上看來的,尤其是在風大空曠的地方,落地之後,因為傘包是打開的,風力會拖著傘跑,如果不即使把繩子割開——如果你運氣不好的話,繩子萬一勒住了你的脖子,你甚至有被活活勒死的可能。

我像一只泥猴一樣在地上打了個滾,才順勢站了起來,原本一身高档價值的衣服都算完蛋了。辨認了一下方向,我記得我剛才落地之前看見公路距離這裏不遠,於是飛快的跑了過去。

不得不說,楊微派給我的飛行員技術還是相當不錯的,挑選的降落地點很好,而且方位也找得很準,我一口氣跑出了大約五百米,來到了公路上,從這裏一直往北,就是溫哥華了。盡管現在是晚上,公路上車很少,而且這裏是郊外。可是我一點都不擔心。因為我經過在溫哥華這麽幾個月的生活早已經知道了,東南邊通常都會有很多貨車在市區和海邊之前來回的,畢竟,溫哥華是靠近大海的城市,遠洋運輸業是很發達的。

我判斷得沒錯。

但是用一句老話說得好:我猜中了前頭,卻沒猜中結局。

我在公路邊上等了大約半個小時,期間倒是有三輛汽車路過,可惜無論我怎麽招手都沒有人肯停車。

痛定思痛之後,我明白了問題所在。

首先,現在是晚上。其次,這裏附近地域比較偏僻。再次,我衣衫古怪,渾身肮臟,一頭一臉都是灰。看上去有三分像逃犯,三分像流浪漢,三分像剛從海上跑來的偷渡客,至於剩下的最後一分麽,我自己估計,恐怕還有點精神病人的趨勢。

試問,晚上時候,在這麽一個攔路搶劫的最佳地理環境下,任何正常的人,看見一個逃犯加流浪漢加偷渡客加精神病人,在路邊攔車。一百個人裏面恐怕有九十九個不但不會停車,反而會加大油門提速跑過去……

我沒法子了,嘆了口氣……其實我倒是想當好人的,只是現實……真他媽的逼良為娼啊!

遠遠看著一輛小卡車開了過來,我心裏一橫,拔出匕首,飛快的從路邊搬了一塊盡可能大的石頭,扔在了路中間。

果然那輛汽車先是亮了亮大燈,看到路中間有障礙物,立刻減速了。

我一手拿著匕首,另外一手還捏著一塊撿來的石頭,如果對方還不停車,說不得,小爺我只好動粗了。

那輛車減速之後似乎沒有停的打算,而是略微調整了方向準備從地面的石頭旁繞過去,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手裏的石塊就砸了出去。

砰!嘩啦!

玻璃碎裂的聲音,那輛汽車一個急刹車,嘎吱一聲,停了下來,左邊的車窗玻璃被我砸隨了。

我橫刀大步上前,大聲喝道:“搶劫!下車!!”

話剛出口我就發覺不對了,條件反射之下,我說的是中文。於是立刻改口用英文說了一邊。

車門打開之後,從裏面一下就跳出了三四個精壯漢子來,一個個都是穿著有些肮臟的水手服,迎面就聞到了一股濃烈的魚腥味道。

就在我大聲喊完之後,車上跳下來的這幾個家夥愣了一下,看著就我一個人拿著一把匕首,不由得都哈哈大笑起來。

“你?搶劫?”站在最前面的一個白人漢子,身高足足比我高一個頭,穿著一件牛仔帆布的衣服,卷著袖子,露出滿是肌肉的胳膊,一臉胡子拉碴,舔了舔嘴唇,朝我走了過來:“小子,你是找死麽?”

他說著,雙手捏了捏拳頭,骨節嘎巴嘎巴直響,伸出一只蒲扇般大的手掌就來抓我的領子。

“唉。”我一閃身就躲開了,嘆了口氣,用憐憫的眼神看著他,這家夥塊頭雖然大,但是卻遠遠不是我的對手,最多有幾分蠻力而已。我緩緩道:“我只要你們的車,把你們的車給我,我不會傷害你們。嗯……對了,我只是借用,你們可以留下電話給我,我到了溫哥華之後,會還給你們的。我還會支付你們一筆錢作為酬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