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代言人解約(第2/2頁)

這不,蔡子昂就沒辦法了,這麽大額開銷,不在他權限範圍內啊,只能趕快向王業匯報。

王業沉吟片刻,心裏也是惱怒。本來國內一線女星代言費用,一般都是五百萬到一千萬一年。去年給S姐這個價格已經是頂格的了,結果她還不滿足,今年竟然要求翻倍,真把華美國際當冤大頭了啊!

況且王業並不在乎有沒有這個明星做代言,因為實際作用並不大。在招商過程中,客戶是真金白銀的掏幾十萬上百萬來投資,目的是要賺錢的。如果他覺得做你這個品牌賺不到錢,哪怕你把世界巨星請來做代言,客戶也不會投資一分錢。

至於代言人對銷售的影響,可以說對快消產品的影響可能大一點。幾塊錢的飲品,也許消費者會因為瓶子上印著他喜歡的明星,就隨手拿了。但是對於幾百塊甚至上千塊的服裝來說,影響微乎其微,很少人會為了偶像,而去花幾百塊買件不滿意的衣服吧。

想到這裏,王業果斷地對蔡子昂說:“結束和對方的接觸,合同到期就解約,我另外再找一個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