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章 重點H市

榔樹命案專案組第二天就成立了,楊前鋒任專案組長,張麗華任副組長,成員有重案中隊易中華,榔樹責任區刑警隊的全體成員。

本來這個專案組蘇來寧想參加,但城區破案任務比較重,楊前鋒也知道他想出點成績,所以就讓張麗華參加了。

再說這兩起案件都是年前積案,很多工作都做過了,加上重點人都已明確、公開,工作思路也很清楚了,所以不需要很多人,說讓榔樹責任區刑警隊全部參加,其實平時只需吳大海隊長一個人參加就行了,真正在專案組工作的也就四個人,另外張麗華家裏暫時離不開,楊前鋒看她也不容易,平時盡量不讓她出遠差。

專案組成立的當天就著手開展了工作。

經工作了解到:李晚秋和李力勝自從上次被刑事拘留回來後,就像什麽事也沒有發生一樣,該做什麽就做什麽,主要活動還是做生意,地點主要是H市等地,取保候審期間,每次出去也向派出所請假,表面看情緒和神情一直都很好,好像真的沒有做過任何壞事。

楊前鋒雖然沒有直接參加這兩起案件前期的偵查工作,但對兩起案件的案情都很了解,認為這兩起案件就是李晚秋和李力勝等人直接或間接作案的,他們現在的表現只能說明他們是一夥反偵查能力很強,心理素質很好,難以對付的對手。

經過三天的工作,案件毫無進展,楊前鋒並不急,他冷靜的對擬定的工作方向和思路又進行了認真反思:

一、錢大理一家三口為什麽這麽多年了一點消息也沒有,好像從人間蒸發了一樣,生不見人,死不見屍,這到底是怎麽回事呢?二、第一個受害人的身份為什麽總是查不到,好像他是從天上飛來的一樣,他到底是哪裏人,來這裏幹什麽呢?三、擴大範圍串並案一直都沒有串上,難道是分析判斷錯了,他們更本就沒有在外地作案?

對針這三個問題,楊前鋒進行了再梳理。

錢大理,男,現年五十三歲,他原來不是本地人,剛出生時,父母帶著他要飯來到了榔樹鎮,那時金水縣還沒有解放,解放後才真正成了榔樹鎮的人,當年政府在榔樹街道分了一間披屋給了他家,父母就他這一個兒子,安定後生活也過的去,小時候父母還供他讀了書,因為他人很聰明,大家一直都很喜歡他,人緣關系也不錯,就是膽子有點小。

當時還有一家的情況和他家差不多,父母帶著一個女兒要飯來到榔樹,也解放後定居下來的,不幸的是女兒剛長大,夫妻兩因病先後走了,夫妻倆走前就把女兒托付給了錢大理父母,後來錢大理就和這個女孩結了婚,婚後的第二年生了一個兒子,可後來錢大理的不幸也來了,地父母也因生病先後去逝了,這樣錢大理一家在榔樹鎮就沒有了親人。

因為錢大理聰明能幹人緣好,又有點文化,被鎮裏安排到居委會工作,兩年後還當上了居委會主任,在這個崗位上一幹就是好多年,改革開放後,他就邊工作邊在本地做點小生意,八十年代後期,開始把生意做大,主要是把本地的竹子、木材、木炭等往外銷,掙了些錢,把那間當年政府分的披屋和後來在邊上做的兩間房子拆了,做了三間正房一間廚房,房前還圍了個小院子。

在楖樹鎮,錢大理其實成了改革開放後第一批做生意的人。李晚秋他們做生意都是跟他學的。

錢大理由於做生意影響了工作,群眾和鎮裏對他有看法,他自己也認為這樣下去不行,而自己又想多掙錢,於是就主動辭職沒有幹了,一心一意的做生意。

可不知道怎麽回事,九0年,也就是榔樹案件發生後不久,一家人突然走了,說是出去做生意,也沒有說具體去哪裏,可這一出去就再也沒有回來過。

由於他們夫妻都是從外地來的,榔樹鎮什麽親人也沒有,所以,以前的專案組走訪了鎮街道所有的人,都不知道他們到底去哪裏了,他家門前小院裏的草年復一年的長,門上的鎖早已經生銹了。

楊前鋒為了搞清情況,請鎖匠打開了錢大理家的門鎖,發現他家原來用的東西都在家裏,並且很有序,只是這房子因多年沒有人住,加上有幾個地方下大雨漏水,裏面有一股黴味。

經過仔細的檢查,錢大理一家走時應該沒有帶走被子等大件的生活用品,連換季的衣服都沒有帶,家裏沒有發現現金。

對此楊前鋒分析:按照他對錢大理做事風格和生活態度的了解,一家人出去長期做生意,他應該能省則省帶上這些生活用品,或者安定後回來拿這些東西,可為什麽沒有這樣做呢?心想難道他在外面發了大財看不上這些東西了?轉又想要是發了大財,按照人的正常心理,也應該回來看看,這裏畢竟是他一家人生活了這麽多年的地方呀!可為什麽這麽多年不回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