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6章 急於求成(三)(第2/2頁)

樊美花晚上給李天柱做了心理測試,測試結果排除了他的作案嫌疑。這一結果急壞了高利民,按張麗華的意思要放人,可高利民堅決不同意,經請示姚昌盛,他也不同意立即放人,等刑事拘留期限結束再決定,這樣有利於對李天柱偵查。因此,高利民對專案及大隊工作作了以下安排:他和朱東負責繼續審訊李天柱;吳大海和鄭剛等人負責在榔樹繼續查證和摸排走訪;張麗華回大隊負責日常工作。

刑事拘留期限轉眼就過去了,專案組全體人員雖然做了很多努力,但是還是沒有找到新的證據,李天柱也不承認殺了朱來旺。高利民本來是想呈請檢察院批準逮捕他,充分利用這個時間繼續偵查,可姚昌盛認為證據不足,檢察院不可能批準逮捕他,再說已經對他做了心理測試被排除了嫌疑,不同意再關押,決定由刑事拘留轉為取保候審,予以釋放。

李天柱畢竟幹了偷情的事,加上自己還在取保候審階段,釋放當天高利民又專門安排人做了他的思想工作,所以回去後也不敢告訴家人被打了,而是說身上的傷是走路不小心摔的。

李天柱釋放後雖然沒有說什麽,但這事引起了石磊的高度重視,因為他了解了一下,刑偵改革後,也就是高利民當大隊長後,各責任區刑警隊在審訊中普遍存在毆打違法犯罪人員人現象,這在楊前鋒擔任大隊長期間是沒有的,什麽樣的領導帶什麽樣的兵,這一點讓他既欣賞他又恨他,但他通過拋屍案發現楊前鋒真的很喜歡公安工作,並且對破案有自己獨到的見解,心想你越是喜歡我越不讓你做。產生這種心理連他自己也有點莫名其妙,但他心裏很爽快。而他當時看中高利民是因為原來他在市刑偵部門工作時和他共同破過一些案件,那時總感到高利民身上有一股虎勁,沒想到他這麽多年來沒有什麽進步,好像還停留在當年在刑警大隊當民警時的樣子,現在想想當年對他的印象,應該是勇有余而謀不足,當大隊長了還帶頭進行刑訊逼供,這樣遲早要給自己帶來麻煩,要是馬上換人,又有失自己的面子,畢竟是自己親自點的將,於是他為了讓高利民長點記性,同時也給其他民警敲響警鐘,開會決定給予高利民行政記過處分,通報全局。

對此,張麗華和所有的民警都認為這樣處理高利民不過份,並認為石磊這樣抓隊伍是對的,但張麗華就是不明白,工作思路這麽清楚的石磊怎麽在處理個人感情方面就不行了呢?還那麽的小肚雞腸,把歐陽臘梅不接受他的愛怪罪到楊前鋒身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