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破販槍案(第2/2頁)

通過賣才知道這東西社會上需要的人還不少,特別是哪些爆發的人和一些想稱霸一方混點明堂的人,為了防身都想偷偷的買一把防身,他們也不在乎錢,價格賣的都很高,他賣給這些人的槍都是三千到三千五一支。另外為了安全他在同一個小地方不會賣兩次。

有了銷售經驗後他就不怕賣不出去了,所以賣掉七支槍後又從那人手裏進了十五支,賣的剩最後五支時又想再進一批,在去和那人約好的地點去時,正好看到那人被幾個公安人員押著上警車,嚇的立即躲到了一邊,等警車走後趕緊跑回住的旅社,把自己關在客房裏心都快跳出來了,和衣趟在床上想這人會不會把自己供出來,可冷靜一想這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姓什麽叫什麽哪裏人怕什麽,想到這不禁為自己聰明的留了一手感到高興,心跳也趨正常了,於是他下床打開了電視,他剛想坐下來看下電視時,這時播音員播了條“G省公安機關嚴厲打擊非法制造、非法買賣、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的新聞”,張立兵看了這條新聞後才知道G省公安機關正在開展打擊非法槍支的專項行動,他再也坐不住了,立即收拾好手中的六把槍和配套的子彈及生活用品返回了家。

回到家後雖然感到安全了,但總感到家裏藏著六把槍和子彈是個定時炸彈,必須把它處理掉,低價處理也行。

有了這個想法,他就想著去哪裏處理,市區他不敢賣,因為認識他的人多,於是想到附近的一些縣,並認為最理想的是林南縣,其次是昌平縣,所以第二天他就帶著槍在林南縣車站外面尋找目交易,並成功賣給了一個人三把槍,買槍人的講話口音是金水縣的,自稱也是金水縣的人,這人三十多歲,個子一米七六左右,嘴唇有點厚,別的就想不起來了。

後來又賣給林南縣一個人(後來從朋友處了解才知道這人叫宋七寶)和昌平縣一個人(也是後來經了解這人叫雙喜)各一支槍,自己留了一把防身用。

通過張立兵的交待,楊前鋒他們終於弄明白了他日記上一些沒有弄明白的問題,比如‘硬貨’這個詞,他們根本就沒有想到是槍等等。但也讓他們感到壓力很大,因為金水縣買三支槍的人不知道到底是誰買。

販槍的事交待完後,楊前鋒又轉移重點,開門見山的問他與童前方的關系,並明確告訴他已經調閱了他BB機的全部信息。

張立兵一聽傻眼了,因為他以前根本沒有想到這一點,於是不得不交待他讓童前方提前為他提供公安抓賭信息等,但對此,他所有的交待都避重就輕,更沒有提到石磊的名字。

張立兵販槍一案雖然成功告破,但遺憾的是金水縣三支槍做了許多工作,最後一直沒有查到賣主,並且一個人買三支槍的人到底是再販賣賺錢,還是幹什麽壞事也成了辦案人員心中的一個謎。但公安局從上到下所有的人都把這事放在了心上記在了腦中。因為大家都知道這是一個重大的社治安隱患,不但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有威脅,同時可能對我們民警的生命安全也有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