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陷入謎霧(二)

參加案情分析會的人都很清楚,佘小露被害一案破案條件很不好,一沒有目擊證人;二現場也沒有發現有力的證據,只有一個不完整的鞋印還不知道是不是犯罪分子留下的。就是犯罪分子承認是自己幹的,如果沒有其它相關證據作支撐,僅靠口供也難以把他送上法庭。重大作案嫌疑人李小龍一口否認是他作的案,加上佘兵的嫌疑又完全被排除,無疑給所有認為是李小龍或佘兵作案的人頭上澆了一瓢冷水。

根據李小龍的交待雖然目前還不能完全排除他的作案嫌疑,但主審他的楊前鋒和張麗華都認為他作案的可能性在下降,當然下降並不是不可能不作案,因此還要對他一查到底直到完全排除。

案件一舉沒有拿下來,一時案件陷入迷霧,尤其是作案人的動機復雜起來。對此最急的是姚飛政委、姚昌盛副局長、刑警大隊和北安吳派出所的兄弟姐妹們,而其中最最急的是姚昌盛和楊前鋒,因為姚昌盛分管刑偵工作前已經欠了一筆賬(榔樹殺人案件,那時是丁副局長分管),分管後又有兩起這樣的命案沒有破了,所以壓力一直很大;而對楊前鋒來說這是他當大隊長後發生的第一起命案,能不能破掉對他個人和大隊的工作都有很大影響,本來金水縣近幾年來已經欠下三起命案的債了,如果再欠一筆債那金水公安局在地區的形象就更差了。所以他們倆的壓力在所有人中是最大的。

刑警隊過去的工作楊前鋒平時也從張麗華那裏得知了很多情況,最大的缺點是士氣不高、民警在工作的時候普遍都比較浮躁,總之是粗之有余細之不足,這樣的隊伍對作案對象明確的案件還能對付,一旦遇到作案對象不明確的疑難復雜案件就很難沉下去做細仔的基礎性工作,當發現一個重點對象時往往都把注壓在個人身上,不能很好的安下心來及時全面的排查,等查明重點對象並不是真正的作案人時,才感到排查工作很多方面做的不到位又從頭再來,而這時時間往往過去好幾天了,群眾的記憶已經發生了偏差,提供的信息往往就不準,導致一些作案對象不明的案件錯失良機沒能破案。

楊前鋒決心要改變隊伍中存在的這種狀況,他認為破案是有黃金期的,這個黃金期一般在七天以內,所以發案後的七天內各項偵查工作任務落實的越早越好。因此,當他審問了李小龍後,本來很興奮的頭腦立即冷靜了下來,認為在審查李小龍的同時必須全面開展工作,緊緊抓住黃金期這寶貴的時間。

楊前鋒雖然過去沒有幹過專職刑警,但也偵辦過不少刑事案件,知道要破這起案件難度不小,不過他認為也有有利的一面,即流竄作案的可能性極小,而案發地雖然有條縣道貫穿而過,但交通相對還是很不放便,另外這裏外來人員少,如果真不是李小龍幹的,極有可能就是當地人,而當地人絕大部分都比較純樸,這對調查走訪很有利,並且認為作案人應該離案發現場不是很遠,摸排作案人的範圍不是很大,極有可能就是原南安吳鄉政府所在地的老街村及該村四周的三個村範圍內的某個人。

因此楊前鋒經過認真的思考後在案情分析會上對下步工作作了以下初步安排:一、繼續堪查現場,並請地區公安處刑偵部門的刑事科學技術人員來幫助我們一道勘查。要求對受害人家的整個屋內全面細致的進行再堪察,不放過每個角落和蛛絲馬跡,同時對外圍開展搜索,並強調了外圍搜索的重點,比如:水溝、涵洞等都不能放過。二、全面調查重點人李小龍。核實他交待的情況是否屬實,特別是昨天下午到晚上十二點之間的情況;搜查其住處,重點是鞋和不正常的物品;同時要查清近來的思想動態,有無流露對佘小露的不滿和仇恨,平時使用的交通工具等。三、全面開展調查摸排工作。確定以老街村的老街為中心,在老街村和與其相鄰的三個村範圍內村全面開展走訪和摸排,重點了解和掌握案發當晚有沒有看到或發現什麽人和異常情況,每個農戶家裏近日有沒有來親戚朋友,村上近日有沒有來不明身份的人,並將了解的情況登記造冊;同時圍繞重點人,包括有強奸、入室盜竊、搶劫等前科受過處理的人和有好色行為、小偷小摸沒有受過處理的人等,全面調查他們的現實表現及案發前後的活動情況;了解近來賭博情況,重點了解賭博輸錢比較多的人案發前後的活動情況。同時把各項工作分解給了每個組或個人,並分別提出了工作要求。

姚昌盛這幾年的工作也不是很順,但他很有自知自明,不順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原局長汪冬生只在口頭上重視刑偵工作,而事實上沒有做一件實事,整個局裏風氣不好,特別是在錢的問題上,卡的刑警隊都無法正常工作;二是葉國慶個性比較強,雖然破案也有一套他個人的辦法,但在工作安排上太粗,有時還聽不進自己的意見;三是自己組織指揮能力和水平確實有待提高。今天開會本來他想楊前鋒才到刑警大隊不久,也是第一次碰到這樣的案子,畢竟命案偵查工作是一項很專業的工作,對下步的工作安排可能說不上路子由自己來安排,沒想到聽了楊前鋒的安排後比自己安排的還要全面,這完全在他的意料之外,同時也讓他看到了刑警大隊未來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