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 致命反擊(二)

王沖當局長後的第二年,根據縣財政預算給局裏的經費保障情況,他也在局裏進行了相應的改革,規定:局裏所有能創収的二級機構只給予基本的保障經費,對不足部分自己想辦法創收,意思一是緊跟形勢創辦企業或經商;二是加大罰沒款力度,依法收取相關規費。而科股所隊辦企業經商掙的錢自己百分百的使用,罰沒款和規費全部上交局裏後返還百分之四十給上交的單位使用。同時對刑警隊作了特別規定:認為刑警隊是用錢単位,創收時間和機會少,所以規定他們隊創收的錢局裏百分之八十返還給他們隊彌補辦案經費不足。

近來縣局正在開展“禁賭掃黃專項行動”,當前情況下對農村而言主要是賭,黃涉及很少,所以這次行動是重點是陽光鎮。禁賭掃黃專項行動既是整治社會治安靜化社會風氣的需要,也是公安各部門創收的好機會,特別是刑警隊這樣的單位,平時這些事做多了會讓兄弟單位說閑話,特別是農村派出所會說你不務正業,不去偵查破案到他們的地盤上搶飯吃,有的所長還會因此罵娘,其實這些罵娘的所長們不光認為他們是搶飯吃的問題,主要是認為自己地盤上的黃賭自己沒有發現而被他們抓了會讓領導們感到自己的工作沒有做好很沒面子,所以抓次把還能接受,如連抓兩次這個所長可能就開始罵了。而這次不一樣了,局裏明確要求刑警隊、治安科(己改股為科了)、巡警隊等實戰單位加大工作力度,規定不管哪個派出所必須服從局裏的統一安排,並且要積極支持和協助這些科隊的工作,如果哪個所長工作不力還講怪話就地停職,同時也要求這些科股隊執法時要一杆秤稱到底,不準出現執法不公的現象。因此一些黃賭嚴重而靠自己的警力又不能一時扭轉局面的所長們迅速轉變了工作思路,主動請這些科隊幫忙,都想盡快扭轉自己轄區的工作局面。

陽光派出所楊所長本來並不反對這些科隊在陽光鎮禁賭掃黃、辦案創收,但他們處罰的隨意性太大,濫使用自由裁量權,為了創收處罰不公的現象屢屢出現,比如同一賭場的涉賭人員能交出罰款的一罰了之,罰款數額上也奇多奇少,而一點錢也拿不出來交罰款的就行政拘留15天,而交出了罰款的人往往是慣賭,交不出罰款被拘留的人中有的只是偶爾參加了一次,導致在轄區出現了奇輕奇重的處罰現象。沒錢交罰款就關人很多老百姓認為是天經地義,但楊所長認為這樣很不公,這不符合法律本意,因為治安拘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在治安管理處罰中也是最重的處罰了,他們這樣一來那些慣賭被從輕處理了,偶爾參加一次的反而得到了最重的處罰,同時也嚴重擾亂了整個轄區執法的平衡性,給他們以後執法帶來很多負面影響,並且他也聽到了一些群眾對此很有意見了,所以楊所長後來也很反感他們在城區執法辦案。為此他也專門找了王沖局長不準他們在城區這樣執法,王局長很重視這個事,認為楊所長的執法理念有了很大的時步和提升,對此他還召開了專門會議作了要求,但是創收這時成了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第一件大事,領導說領導的下面做下面的,王沖也知道各單位的難處,雖然認為楊所長等人說的對的,但他也管不了那麽多了,因為局裏也要下面掙錢辦大事,就沒有嚴格的來抓這個事。楊所長沒有辦法只好把臉黑了下來,幾個科隊長都被他罵過,由於他的資格老威信高,那些科隊長也知道理虧都不敢和他吵,再說後來也收斂了些,但還是經常會發生。楊所長見這次局裏的要求還比較嚴格,加上近來城區社會治安嚴重反彈,而他所裏的人手實在又忙不過來,於是他主動找到了刑警隊長葉國慶,爭取和他們聯合起來狠刹城區黃賭這股屢禁不止的歪風邪氣。

刑警隊長葉國慶原來是隊裏的技術員,他比張麗華大五歲,但他們是省公安廳舉辦的第一期刑事技術人員培訓班的同學,培訓回來不久他就提拔為副隊長分管刑事技術這一塊的工作,周傑接了他的班後就專門負責刑事偵查工作了,張麗華調到刑警隊那年原來的朱隊長調到內保股當股長去了,葉國慶提拔為隊長,當時張麗華懷有身孕,葉國慶主要讓她做些內勤工作,張麗華產假結束後就讓她主抓刑事偵查工作了,雖然刑警隊就十三、四個人,但內部也作了原則性的分工,只是很多事分工不分家,大家都圍繞偵查破案這個主業轉。

葉國慶刑事偵查學學的不錯,理論水平也很好,說起來一套一套的,按他的說法:刑警就是破案,破案就要花錢,而破案需要的經費上面應當全額保障。而理想和現實總是差的很遠,局裏搞改革的當初葉國慶認為只要帶著大家多吃點苦創收,隊裏肯定能運轉的起來,可當了隊長後他接連碰到了好幾個硬骨頭案件,最典型的就是榔樹那起殺人案件,這一個案件就花掉了他們隊裏所有的錢,縣裏、局裏在案發初期都說到時給刑警隊補助辦案經費,可這麽長時間過去了一分錢也沒有看到,由於案子沒破又不好向領導們開口要,所以只有硬頂著過日子,這時他才知道依法創收也不是簡單的事,治安各部門都在搶著創收,並且辦的大部分案件也能依法創收,所以日子過的很滋潤。而刑偵就不如他們了,刑警辦的刑事案件不但創不了收還要花許多錢,加上發生了新的案子又不能不去,所以葉國慶感到雪上加霜,導致有些案子要出差都沒錢出。錢成了刑警工作前進的大瓶頸,不改變這種狀況他認為自己的前途也到頭了,所以他壓力很大,車子一動就是錢,沒錢不能出門辦案,於是他下決心掙錢,正好陽光派出所楊所長主動找到了他,他想都沒想就決定讓張麗華牽頭和陽光所合作,並認為張麗華是從陽光所出來,對城區情況熟悉,肯定能出成果,張麗華出馬後果然如他所想,接連抓了幾場大賭,一下緩解了隊裏的經費,城區的賭風也一下被刹住了。但他還是感到滿足,想讓張麗華多下點功夫在掃黃上再取得成績,而張麗華知道陽光所也在這方面做了許多工作,但掃黃是要有線索的,要不能抓住現行,只樣才有突破口,不能說人家開了個掛羊頭賣狗肉的按摩、美容屋就抓來審,那樣是深入不下去的,再說做這些事的人比鬼還精,沒有證據根本不會承認做了那個事,陽光所專門安排人盯著這事,也只是抓了幾個面上的,根本沒有刹住黃風的泛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