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報復行動

B村村長和書記本來很激動,現場就和幾個村幹部商量怎麽報復潘村村,並制定報復計劃時,書記想想不放心叫治保主任進一步了解一下當時的情況,可經了解聽說是潘村林場一個副場長帶人過來的,沒有看到村幹部,也沒有看到場長,書記首先冷靜了下來,認為這事可能並不是潘村村幹部組織的,要立即向鄉政府報告,同時要向轄區派出所報案。

B村在向政府和派出所報告的時候,村裏故意把事情說的很嚴重,什麽雙方用獵槍進行了火拼,死者是被活活打死後甩到水塘的,村裏村民已經自發的組織起來要到對方去打,可能要死更多的人等等,因為死了人是事實,他們認為不把事情說嚴重些,上面不會重視。

Z鄉政府接到報案後也沒有去調查,立即把這事向他們的縣政府作了報告,並通知了轄區派出所,派出所也沒有調查就根據鄉裏講的情況立即報告了縣公安局,縣公安局感到這事涉及到了兩個地市,所以立即又向H市公安局作了匯報,市公安局認為情況這麽嚴重,再說涉及兩個地市,所以又立即向省公安廳作了匯報。

省廳接到報告後,認為這不是一般的小事,在向省政府匯報的同時,立即給兩個地市公安機關發了傳真,對此事提出了明確指示,隨後又安排了治安處的領導帶隊坐陣H市處理此事。

治安處一個副處長當天下晚就到了H市,並把兩個地市公安局的分管領導、治安科領導和涉案的兩個縣公安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治安股領導召集到了一起連夜開會,會上傳達了省廳領導的指示精神,要求一、成立維穩工作組:安撫群眾情緒,嚴防事態擴大;二、成立案件調查組:盡快查明事實真相,妥善處理這個事件,對違法犯罪人員嚴懲不貸,一律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三、配合政府和林業等相關部門就山界問題做最後的裁決。當晚,省林業廳相關人員也趕到了H市。

而就在他們開會的時候,Y縣分管公安的副縣長也在Z鄉鄉政府召集鄉政府幹部、B村村幹部和轄區派出所民警在開會,要求首先做好安撫和維護穩定工作,不準再把事態擴大,其次是積極配合上級公安機關查清事實真相,交死者一個交待。並就相關問題進行了討論。

當主持會議的副縣長問B村幹部現在群眾的情緒時,書記和村長都說村民情緒很激動,經工作晚上應該沒有什麽問題,關鍵是第二天不能保證。對此副縣長又做了一些具體安排並提出了要求。

而他們那裏知道,就在他們開會的時候,B村林場場長陳木生正帶一班人摸向潘村林場場部。

四十五歲的樊一根之死一下激起了B村村民的憤怒,紛紛要求村裏組織村民到潘村去討回公道,好在村書記和村長及時冷靜了下來,明確告訴村民不準亂來,一切讓政府處理。但是在村裏還有點威信的村林場場長陳木生一下接受不了這個事實,他和樊一根是同歲的老表,兩人從小是在一起長大的感情也一直很好,樊一根三個姐姐早嫁到外地去了,父母都去世後村裏已經沒有別的親人了,只有和他這個唯一的老表家走的最近,出事的頭一天晚上倆個人還在一起喝酒,現在說沒就沒了,心裏難過到了極點,聽說昨天是潘村林場副場長帶人過來的,並且他們追B村的村民一直追到那個水塘的下面才回頭,根據他的了解和分析,樊一根肯定是被這位副場長帶的人推到水塘裏去的,認為冤有頭債有主,既然是潘村林場帶隊來的,那就找林場算賬。於是背著村長和書記私下和他信得過的幾個好村民商量了一個報復林場的計劃:一、把副場長綁到B村來;二、誰反抗就對誰不客氣;三、把場部能毀掉的東西全毀掉。四、速戰速決,在潘村村民還沒有反應過來前就撤退,決不能被潘村其它村民發現或包圍。同時還指定了四個人專門綁架副場長。商量好後已是晚上八點半了,因為來去就要三個小時,所以他九點就帶著十六個最大四十五歲、最小二十歲的青壯年扛著四把獵槍、十二根木棍摸向了潘村林場。

潘村林場場部位於遠離村外的山腳下,場部院子裏面住了六戶人家,分別是場長、副場長、會計、炊事員和兩個看山護林的職工,還有幾個職工不住這裏。副場長叫潘小水,他家村子上有自己的房子,由於離場部遠,為了方便工作平時和老婆、一個小兒子基本上都住在林場場部裏。

昨天的事場長並不知道,因為他老婆生病在金水人民醫院住院了,他和兒女們都去縣城了,為此他請了幾天假,潘小水帶人成功趕走了B村的在在砍樹村民後,下午就和老婆孩子子回到了村上,因為他家村邊上還有田,田裏還有許多事要做,當晚就沒有再去場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