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日新月異

楊前鋒調到林茂這段時間以來城區的變化很大,縣直機關各單位積極響應號召開始興辦第二、第三產業,尤其是第三產業方面,各單位把鄰街路的院子圍墻全部拆掉做起了門面房,有的甚至把一樓都改成經營房出租,陳來香和蘭梅租的門面房就是A局最先把圍墻拆了做的。

經營門面如雨後春筍,每條主街、主路的兩邊都成了門面房,門面房的增多,原來工商部門搞的臨時集中經營區域的棚子全部拆除了,整個城區煥然一新。

同時城區出現了四個卡拉ok舞廳一個溜冰場等。其中縣工會辦搞了一個舞廳一個溜冰場,工會的舞廳去的都是些中老年人,而溜冰場全是年輕人;一個是縣共青團辦的,去的大部分都是各單位在職的幹部和職工;還有兩個是個人辦的,去的人相對比較雜,但每個地方生意都很火爆,特別是晚上,這幾個地方的人都是人滿為患。很多人見這個行業這麽火爆,正在想著點子也往這些行業鉆。

隨後很多縣直單位又陸續把他們會議室增加了功能,那就是會議室兼舞廳,一到晚上就向自己單位幹部職工開放,一時整個城區到處載歌載舞。

接著是遊戲廳由原來的兩家,一下子增加到二十多家。

隨著娛樂場所的發展,治安問題也隨之而來,按照楊帆所長的說法是:“這些人玩的越瘋狂,我們的事就越多。”

新年過後的第二個星期天上午,縣城第二個開放式小區——城南小區發生了一起命案,受害人是九歲的小男孩李俊俊,兇手是葉大成。

這個案件陽光派出所是中午11點多鐘接到的報案,接到報案後立即向縣局進行了匯報,縣局當即啟動了應急預案(也就是楊前鋒當初提出的關縣門),各派出所通過年後剛調試好的對講機接到了縣局的通知,接通知後都迅速到了指定位子檢查從縣城出來的車輛,緝捕兇手葉大成。

楊前鋒接到通知後立即帶著值班的民警和聯防隊員到了水口設卡,檢查從城區方向來的車輛上的可疑人員。他對葉大成還是有一點印象,但想不起來這人長什麽樣了,心想也許見到了人就能想起來。但經過兩個小時的檢查沒有發現葉大成。這時張麗華帶著刑警隊的一組人趕了過來,張麗華下車對楊前鋒說:“現在查從裏面出來的車上的人,進去的不要查了。”

楊前鋒也認為進去的沒有必要再查了,因為從城裏來再慢的車也早來了,但他還是不理解的問:“難道人已經進了我們的轄區?”

張麗華整理了一下思路說:“是這樣的,陽光派出所接到報案和局裏沒有說清楚,其實發案時間是上午九點左右。根據我們一路走訪和調查,有個疑似葉大成的人在陽光派出所接到報案之前已經跟一個拉毛竹筍的車子去了丕嶺,但是不是他不能肯定,如果是他,出來沒出來也不知道。”說著她看了眼楊前鋒問:“你看我們下步怎麽辦?”

楊前鋒想了想說:“丕嶺的毛竹去了就能裝車,按說現在應該裝好出山了,我們繼續在這裏守一個小時,如果車上都沒有,我們再分一部分人進丕嶺做工作。”

張麗華點點頭說:“那就這樣定了。”

在檢查從轄區出來車輛的過程中,張麗華把案件的來龍去脈和她看過現場後的分析情況一並向楊前鋒作了介紹:原來受害人李俊俊本來有一個很幸福的家,父親李沖是一局裏的幹部,母親方小梅是一個效益很好的廠裏的職工,家庭收入穩定,小日子一直過的很好,可天有不測風雲,他們三個月前離婚了,離異的原因是兩個人都喜歡上舞廳跳舞,並且都和自己的舞伴有了不正當的關系,為此雙方互相指責、吵鬧、打架……,很開兩人就辦了離婚手續,方小梅死活要孩子,李沖為了息事寧人,也為了快刀斬亂麻就作了讓步,讓孩子跟著方小梅過,他每月給生活費。

李沖一氣之下,離婚後不到一個月就和他那個舞伴結婚了,而方小梅那個和他本來有關系的男人也是一個幹部,並且家裏有妻子兒子,在和方小梅有不正當關系的時候信誓旦旦的承諾只要方小梅離婚他就立即離婚和她結婚,可得知方小梅真離婚後他就開始躲她了,後來再也不敢見她,方小梅一氣之下到他單位去找他,可他根本不承認自己答應過她什麽,還把她羞辱了一頓。為此方小梅氣壞了一心想報復他,於是她想到了經常在舞廳能碰到的葉大成等人,當天晚上主動邀請葉大成跳舞,有美女相邀葉大成當然是求之不得,跳完舞以後方小梅又請葉大成他們去夜市吃飯喝酒,喝酒中方小梅把想報復那個舞伴的事說了出來,葉大成一聽當即表態說:“這事包在我們兄弟身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