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事情沒完(第2/2頁)

無關就好!說著他走向一輛破舊的自行車,把車推著邊走邊說:我知道你們累,但不能辛辛苦苦的犯錯誤。

楊前鋒和張麗華本來是高高興興來的,想不到一來發生了這個事,還不痛不癢的吃了一頓批評,很是掃興,但工作照樣進行,他們把昨天關的其他人分別提出來進行了簡單的審訊並分別照了相。

回到派出所楊前鋒和張麗華把看守所的情況向所長和指導員進行了匯報,楊所長沒有發火,而是冷靜的說: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隨他去吧!

指導員反而焦急的說:那不行,最好還是請你親自出面協調一下。

楊所長沒好氣的說:誰叫他成事不足敗事有余,本來很好的一個事,硬讓他搞成了這樣。

已經這樣了,我們總要面對,這已經不光是他個人的事了,而是我們派出所的事。

楊前鋒從來沒有碰到過這樣的事,也不知道怎樣處理,看了看兩個領導說:陳豐收和王大軍分別都打了她沒錯,可他們打的傷不至於腦出血,腦出血是她自己造成的,我看應該有協調的余地。

張麗華本想楊前鋒可能要利用這個機會回擊一下王大軍,可沒想到他說出來的話很公正,敬佩的看了眼他搓了搓手說:畢竟臉上有被打的傷,有刑訊逼供的嫌疑肯定跑不掉,關鍵是不能死人,人死了怎麽協調都沒用,不死人所長出面協調一下應該沒問題。

楊所長沒有說話,站起來走出了辦公室。

等楊所長回到派出所已經是快中午了,指導員問協調的怎麽樣,楊所長嘆了口氣說:檢察院已經通知了公安局,他們上午就介入進行初查了,好在吳小鳳已經脫離了生命危險,我問了主治醫生,恢復的好不會有後遺症。

會不會立案偵查?

檢察長的初步意見是先初查,如果人沒事就不立案,但要發建議函給公安局,要求公安局嚴肅處理。

指導員松了口氣說:這真是教訓,天天講不要搞刑訊逼供就是不聽,看下次敢不敢搞了。

楊所長對指導員的話感到不舒服,因為他雖然不鼓勵大家刑訊逼供,但對那些頑固分子有些動作還是在他的容許範圍內,要是平時他肯定要講幾句自己的觀點,可這時候他只有無語的看著指導員。

指導員知道他在想什麽,因為為這事他們不知道爭論過多少次?他看所長不說話接著說:陳豐收和王大軍寫的材料交給我了,檢查寫得還深刻。

先放一放吧,看檢察院和局裏面下步怎麽處理。

楊前鋒和張麗華得知馬小鳳只是少量腦溢血,因為發現的早救的及時,她不但脫離了生命危險,還能說話了,對此他們感到很欣慰,下午又到醫院對她進行了簡單的問話(法律規定刑事拘留後24小時內必須進行訊問,目的是防止關錯了人等)並給她照了相,馬小鳳整個人沒有什麽精神,照相後楊前鋒和張麗華就準備離開好讓她多休息,可馬小鳳拉著張麗華的手不讓走,說:剛才檢察院的人來問了話,我實事求是的都說了,你們不要怪我,那個姓王的真不是東西,我都交待了他還打我。

張麗華安慰她說:你放心,這是你的權力,我們不會怪你的。

通過法醫鑒定,馬小鳳被打的傷是輕微傷,撞墻的傷構成輕傷。

一周後,發出去的協查都有了回復,成功破獲了外地一批案件,楊前鋒和張麗華分別緊鑼密鼓的結案時,縣局對王大軍和陳豐收的處理決定也下來了,經局領導開會研究決定:對王大軍行政記大過處分,對陳豐收行政記過處分。

對此王大軍很不服氣的對指導員說:陳豐收把人家牙齒打掉了一個,臉也是他打腫的,反而我比他處理的還重,這不公平,我要申訴。

指導員板著臉說:你還申訴?我看對你的處理很公平,你是老公安了,叫你帶個新人本應起好的帶頭模範作用,你倒好,動不動就用電警棍打人,本來這個案件是你主審,你就要對你的審訊對象負責,他還不是在你的帶動下才動的手?再說楊前鋒都審完了,她交待的也很好,你憑什麽還要打人家?你要不把她打急了,她怎麽會撞墻?要不是看你父親的面子,宣布處理後就把你調離公安了,還在這裏唧唧歪歪的不接受教訓?你給我聽好了,一定要從這次事件中汲取教訓,以後在工作中嚴格依法辦事。

王大軍低著頭走出了指導員的辦公室,正好看到楊前鋒和張麗華從樓下上來,他昂著頭,吹著口哨和他們擦肩而過。

張麗華回頭看了看他,無語的搖了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