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戰果不錯

楊前鋒和張麗華把汪小五和他的同夥帶到派出所不久,王大軍和陳豐收那組也現場抓到了一個偷自行車的,看上去十六七歲。

汪小五和他的同夥正如張麗華所預料的那樣,審訊這些老賊的工作很艱難,不管你怎麽做思想教育工作,倆人的話如出一轍,只交待了當天的作案情況,之前犯的事不但不交代,還把自己描述成如何遵紀守法的好公民,連住的旅社都不交代。

張麗華在外勤一室審汪小五,楊前鋒在外勤二室審汪小五的同夥,楊前鋒正審不下去的時候,突然從外勤三室傳來王大軍的聲音:什麽?抓到你一次你就交待一次,我告訴你,今天你不把問題全部交待清楚我就叫你脫層皮,不然你不知道什麽叫無產階級專政,你交待不交待?

那個偷車小子理直氣壯的大聲說:我就偷這一次,因為七八天前我的車自行車在第二電影院門口被人偷了不敢和父母說,還對他們說是朋友借去了,我父母天天叫我把車要回來,今天又催著我去要車,我真的沒辦法了,心想人家能偷我的我也能偷別人的,當我發現紅旗商店門口有輛車和我的車差不多就動手撬車鎖,可鎖還沒撬開就被你們抓住了,事情就是這樣,我沒有別的交待的了。

王大軍氣憤的說:看來你是不打不招,老陳電警棍。

接著聽到陳豐收咬牙切齒的聲音:奶奶的,你還真要老子動了手才交待啊!

跟後聽到那小子的嘶叫聲,過了一會,沒有聲音了。

張麗華和楊前鋒也憋了一肚子火,但他們沒有受到王大軍他們的影響,都克制住了自己情緒,簡單的商量後把倆人帶到樓下,分別抱銬在門口的兩棵樹上交給了當天值班的同事看管,去了他們住的無名小旅社,搜查了他們住的房間。

搜查時楊前鋒搜出了汪小五同夥的一本小筆記本,從筆記本上看他的真名叫李六旺,應該是金水縣雲峰鄉李潭村的人,而他交待時說他叫李旺財,住林南縣界山鄉界山村,界山村和李潭村雖是兩個縣的,其實兩個村只一河之隔,是相鄰的兩個村。本子裏有五頁還斷斷續續的記著某月某日車幾輛,後面記著多少錢的流水賬。

看了筆記本楊前鋒高興的對張麗華說:看樣子這個家夥是真的不老實,連自己的名字和住址都是假的。

張麗華看了後興奮的說:不過他們百密也有一疏,想不到我們這麽快就發現了他們的住處,還搜到了他們的作案記錄,你看這上面記的應該就是他們的作案時間、每次盜竊自行車的數量和銷贓所得的錢。

楊前鋒激動的說:是嗎!那我們回去審吧!

張麗華笑了笑說:不行,我們還不知道他們銷到何處,要好好問一問這個店主,他總能知道一些情況。

楊前鋒心想還是張麗華這個周到。

經過對店主詳細的詢問,發現這倆人平時很謹慎,從來沒有看到他們騎過自行車來住的地方,店主曾問他們在城裏幹什麽,倆人對店主說是做木材生意的,從金水縣搞木材賣到林南縣橫山鄉木材加工廠,因店主年輕的時候去過橫山鄉,也認識幾個人,談心的時候問他們認不認識,那個叫小李的還真認識,並說其中一個就開了木材加工廠,所以店主相信他們真的在做木材生意。並且每次倆人外出回來,店主問他們到那發財去了,他們都說搞了一車木材賣到橫山去了。

了解了這些情況以後,張麗華說:這家夥還真壞,他明明是雲峰鄉的而說是林南縣界山鄉的,但他不說運木材去界山鄉,而是說和橫山鄉的木材加工廠做生意,看來他們和橫山木材加工廠做生意是假,而偷的自行車買到橫山鄉了是真的,雲峰、橫山和界山是三個相鄰的鄉,他對這一帶很熟悉,其實他報假名假地址是想把我們引到界山村去,而那裏根本就沒有這個人。

張麗華和楊前鋒回到派出所先沒有急於訊問,而是到接待室找《自行車被盜登記簿》,這是派出所專門印制的,目的是為了便掌握和統計自行車發案情況,張麗華在桌子上和抽屜裏都找了沒找到,李斌問:你是不是在找《自行車被盜登記簿》?

是的,怎麽不見了,昨天還在呢?張麗華抓抓頭說。

李斌笑著說:大軍他們拿去了,聽他說他們抓的那個交待共偷了四十部自行車,那小子說偷的地點記不清了,要大軍他們提示。

偷了四十多部?張麗華驚訝的說著和楊前鋒上了樓,從王大軍那拿了《自行車被盜登記簿》到外勤二室,經和李旺財筆記本上記載的流水賬相比對,發現所記日期和當日發案情況基本一致。

張麗華激動的拿著筆記本說:這就是一個書證。

楊前鋒高興的說:看來我們派出所今天成績真的不錯,王大軍那裏破了四十起自行車案件,我們這有六十多部車,共一百多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