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處理糾紛(第2/3頁)

楊前鋒是農民的兒子,聽了吳牡丹的陳述,大老劉執法的光輝形象像電影一樣出現在眼前,心裏面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滋味。

大老劉有沒有踢按規矩擺攤設點菜農的東西?你自己也說了你經常在街道上擺,是不是屢教不改啊!張麗華維護著大老劉的形象嚴肅的說:那你們在街道上擺攤設點,不服從管理還做的對啰?

吳牡丹低下了頭說,那是肯定不對的。

我們還有許多事,道理也不跟你多說了,一、你多次在街道上擺攤設點,工商所的同志也多次指出你的錯誤,但是你屢改屢犯,今天又在街道上擺攤子,影響了交通安全,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三條第七款在街道上擺攤、堆物、作業,阻礙交通,不聽制止的規定,條例規定可以處10日以下拘留、二十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二、今天工商所的人制止你在街道上擺攤子,而你跑到工商所來躺在辦公室裏,工作人員勸你走你不走,你的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五條第三款擾亂國家辦公秩序,不聽勸阻的規定,條例規定可以處10日以下拘留、二十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張麗華說完又問吳牡丹,你看怎麽處理你好呢!是拘留還是罰款?

吳牡丹擡起一直低著的頭看看張麗華,又看看楊前鋒,無助的眼淚好像斷了線的珠子順著臉滾動,很快滴落在地上,哀求的說:有這麽嚴重?我家裏有兩個孩子大的四歲小的才二歲,婆婆有哮喘病需要我照顧,還有許多農活需要我去做,不能拘留我,求求你們千萬不要拘留我。

這不能你說了算,誰叫你違法?接著張麗華口氣緩和下來又問:你丈夫呢?

本來我家生活條件很好,所有的事有公公和我的丈夫,根本不需要我上街賣菜,前年我公公突然得了癌症,用盡了家裏的所有積蓄,還借了許多錢也沒能救回他的命。我公公走後,婆婆的哮喘病更厲害了。吳牡丹無奈的說:家庭的變故,逼迫我什麽事都要去做,就這樣,我和丈夫也不知道什麽時候能還清外債。

吳牡丹停頓了一下說:我丈夫是退伍軍人,有許多戰友在廈門或廣州做生意,所以他去看看有沒有事做,他想多掙點錢早日還清外債,已經出去兩個多月了。

你的態度還不錯,我相信你說的話,家庭情況比較特殊,所以不拘留你也行,不罰款也行,但是:一、你必須要得到工商所工作人員的諒解;二、你必須做出深刻的檢查,保證以後服從工商管理,不再亂擺攤設點,並且檢查要公開張貼。

只要不拘留,我同意公開張貼,保證以後服從管理。

張麗華見情況差不多了說:你馬上寫個檢查。我去征求一下宋所長的意見,關鍵看他們能不能諒解你。吳牡丹感激的連連道謝。

宋所長和大老劉聽了整個情況介紹,也很同情吳牡丹,同意了張麗華開始意見,但大老劉堅持要沒收秤和秤砣。

張麗華說:沒不沒收秤和秤砣,是你們工商所的事,但我感覺不妥,如果是短斤缺兩肯定能沒收,可她不是短斤缺兩,我建議還給她。

宋所長認為張麗華的建議是對的,見大老劉還要堅持,就說:大老劉算了,還給他吧!

大老劉見所長也這樣說,不情願的放棄了自己的觀點。

張麗華對大老劉說:秤和秤砣還是你大老劉親自給她,走,好人你做惡人我做。

吳牡丹你檢查寫好了沒有?工商所對你還是很關心的,我說給你少關幾天或者罰款,他們都說算了。張麗華來到值班室說:秤和秤砣也不沒收了,還給你,下次這樣我們對你可就不客氣了。

謝謝!謝謝!檢查我寫好了。

聽派出所的同志說,你態度很好,今後也願意服從管理,秤和秤砣我還給你,希望你講到做到,我們的工作是對事不對人,如果你以後再違反管理規定,我們將對你加重處罰,還將你交給派出所處理。大老劉把秤和秤砣遞給吳牡丹接著說:不過你家裏困難比較多,以後市場裏面沒有地方,你直接找我,我給你安排。

吳牡丹深怕大老劉以後要針對她,聽了他的話深吸了口氣,好像心頭一塊石頭落地了。感激地說:謝謝!謝謝!

不用謝。大老劉嚴肅的打斷了吳牡丹的道謝說:你的檢查我們明天必須要貼出去。

行,檢查我已經寫好了,吳牡丹向張麗華、楊前鋒道了謝後轉向大老劉說:時候不早了,我家裏還有事先回去了。

第一次和同事一道出來處理事情,事情雖小但處理的很成功,楊前鋒通過整個事情的處理,感到張麗華處理事情的能力和水平很不錯,為有這樣的師傅感到高興。同時看著吳牡丹挑著菜挑子離去的彎彎背影,和那兩筐本該賣出去的菜,再看看心情極好的大老劉,心裏一點也沒有處理好了一個事情的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