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律師函(第2/2頁)

以一名患者一個月治療費用在4萬元計算,一年就是48萬,1000名患者就是4800萬,而整個夏國服用該藥物的患者數以萬計,的確是相當龐大的市場。

蕭銘有些無奈的說道:“那他為什麽給我們發律師函?我們是抑制基因表達,他們也是?”

蕭銘對這種藥比較陌生。

高思綺說道:“全球能夠用抑制基因表達癌症的公司只有我們一家,他們當然不是。但是他們的治療方式是利用自身免疫系統抵禦癌症,說的更專業一點就是通過抑制PD-1和PD-L1信號通路讓癌細胞死亡。”

通過高思綺的描述,蕭銘應大概知道了納武單抗的治療癌症的原理。

他笑著說道:“我們抑制他們也抑制,所以認為我們是偷竊他們的技術還是侵犯他們的專利。”

“侵犯專利。”高思綺說道:“他們認為我們的藥品和印版納武單抗一樣,都是利用施貴寶的技術制造廉價的藥物。其實許多抗癌靶向藥真正的生產成本並不高,高昂的是他們研發時投入的時間和精力。”

蕭銘很是無語,“扔掉律師函,我們的治療方法和他們的完全就是兩種概念,侵犯他們的專利?盤古科技可沒有這時間。”

高思綺呵呵笑了笑,說道:“咱們得讓大家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