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第2/2頁)

據,事後由李斌和董燕出面,分別與名保安簽了一份秘密協議。這份協議的具體內容未知,存放在何處也未知。冷青分析,協議內容,極有可能與雍江地產對人的承人扛不住招了,不然,專案組不可能知道得這麽詳細。個人被分成三間守所,有兩間守所各關了三個人,有一間關了兩個。關在同一間守所的人接受審訊後,自然會互通聲氣,並且相互懷疑。同一守所的,便會打聽,是不是你招了?就算對方否認,也難以取得信任。懷疑,便會籠罩著這個人,同一守所的,會不斷觀察對方並且懷疑對方。尤其他們個人。平時關系並不是非常好,偶爾也會有些矛盾,這種矛盾,便在此時起了作用。

審訊進行到第二天,已經有人扛不住了。只要一個缺口被打開,就像一道大提被挖了個缺口。漬決便是瞬間的事。

拿到人的口供,專案組決定迅速對雍新物業公司采取行動。這次會議,便是戰前動員。會後,專案組迅速出擊,分成幾個組,奔赴幾處,分別將劉紹元、李斌、董燕、王振國、瞿立波等人逮捕,並且對雍新物業公司依法搜查,將所有資料帶回了專案組。

值得一提的是,劉紹元是從董燕的床抓獲的。

董燕原是洗腳城的技工,某次劉紹元去洗腳的時候,正是董燕為他服務,他見董燕生得唇紅齒白,便動起了心思,聲稱自己是物業公司的總經理,如何如何有錢,並且自己是鉆石王老五,至今未婚。董燕的心弦被他撥動,最終走到了一起。實際,劉紹元並不是老板,只是一個高級才打工仔,他在鄉下有老婆孩子。這所有一切,他都瞞著董燕。

專案組將劉紹元的這些秘密拋出以後,董燕的心理防線,迅速崩漬。她承認,那名保安,確實和公司簽了合同,不過,並不是所有的合同,都是和雍江地產簽的,其中七份合同是和雍新物業簽的,只有一份,由於其中一個保安堅持,才蓋了雍江地產的章。至於這些合同目前保存在何處,她並不清楚,合同簽署之後.她全部交給了劉紹元。

劉紹元在雍新物業公司威風面,頤指氣使,被稱為虎將。一旦進了守所,立即變成了病貓,同樣沒有撐多久就撂了。

劉紹元生長在農村,本人智商並不高,卻有蠻力,從就是村裏的打架大王。初中時進入鎮中學,很快在學校裏成了一幫壞學生的大哥,這幫人在鎮橫行霸道,引起了當地派出所的注意。劉紹元的家人擔心他再這樣混下去,總有一天會進監獄,便采取措施,讓他中斷了學業,送到縣城,在遠房親戚郭懷宇手下打工。

郭懷宇也不是什麽善主,曾兩次送少管,一次送教勞。正是那次送勞教的時候,認識了古昌華。盡管古昌華比郭懷宇還兩歲,可郭懷宇認古昌華為大哥。郭懷宇先解除勞教,出來後,在親戚幫助下當起包工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