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第2/2頁)

舒彥,他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組,還帶著四個被限制自由的人。這是一個很大的目標。

汪鼎臣,這一點,我們已經想到了。他必須有一個點,這個點,必須能夠容納這些人。

舒彥,按照慣例,執行逮捕後,應該將人押到守所。

汪鼎臣,雍州市所有的守所,我們都查過了,包括相鄰幾個縣市,也右都已經查過,他們根本沒有出現。市裏的一些酒店招待所,我們還在查。但以我對龍曉鵬的了解,他根本不會去那樣的地方,那太容易查到了。就算他們躲在酒店一類的地方,最先查到的,肯定不是我們。我們人數太少了,要將全市的酒店查一遍,可能需要天半個月時間。所以,這種辦法,對我們根本不適用。

舒彥問,會不會和黎兆平關在一起?

汪鼎臣,你是雙峰煤礦?我們已經了解過,根本沒有。不僅沒有關在那裏,那裏三個守黎兆平的人,也撤回了兩個。

舒彥想了想,,我覺得你應該打草驚蛇。

汪鼎臣沒明白她的意思,問道,打草驚蛇?怎麽打?怎麽驚?

舒彥分析,龍曉鵬那個組有幾個人,這些人是不是全都和龍曉鵬一條心?肯定不是,他們並不是龍曉鵬的人,而是紀委的工作人員、國家公務員。他們之所以聽從龍曉鵬指揮,因為龍曉鵬是紀檢副書記,代表雍州市黨的紀檢機關,因此他們認為自己所做的一切,是在履行職務。只要讓他們明白,這一切並不是履行職務,而是被龍曉鵬利用,他們之中,肯定有人會立即和你們聯絡。

汪鼎臣頓時一拍大腿,,對呀,我們可以發一個協查通報,貼在大街巷

舒彥,重點要貼在菜場一類的地方。

對,這是個好辦法。汪鼎臣,他們如果不住酒店,就一定在某個較偏僻的地方。近二個人需要吃飯,每天的消耗很大,不可能提前;隹備好。生活組一定要出來買米買菜。只要一出來,就能到。

汪鼎臣的估計是正確的,龍曉鵬並沒有將四個人押去守所,他的組也沒有住酒店。一旦將陸敏等人押進守所,守所由公安局管理,必須履行正常的登記手續,想躲都躲不過去。住進酒店或者招待所?那也不行。如果只是一兩個人,他完全可以用假身份證登記,而他的組有幾個人,還有四個被限制自由的人,這樣一群人住進旅館一類場所,用假身份證絕對不行。用真身份證,自然是更不行,可能一個時之內,就被查到了。

有關這一點,龍曉鵬早已經考慮好了,他選擇了一個極其特別的場所,不是黎兆平案專案組的人,根本想不到。這個地方,就是碧璽溫泉酒店鄭硯華的那三套別墅。龍曉鵬之所以選擇那個地方。是因為他知道,那裏基本沒有住人。當初考慮從公安局借出黎兆林時,他就考慮關押,在這裏,暗中做好了準備,悄悄地配了那三幢別墅的鑰匙,又以鄭硯華的名義,和酒店方面聯系,表示自己要用幾天。對於酒店來,這三幢別墅是鄭硯華的,他們只是代管,既然龍曉鵬持有鑰匙,又肯交錢,他們也就不再過問,只是很隨便地登記了一下。

相對麻煩一點的是王雷。王雷知道這三幢別墅的業主情況,龍曉鵬不得不告訴王雷,他實在沒有辦法可想,就找了鄭硯華,鄭硯華非常支持他們的工作,沒有絲毫猶豫,答應了。盡管如此,王雷還是覺得這件事有點怪。鄭硯華在別墅裏和陸敏幽會,被他們拍下了錄像,使得兩人不得不分手。現在,龍曉鵬竟然要用別墅來關押陸敏,鄭硯華會爽快地答應?他腦子沒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