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第2/3頁)

趙德良,聽了半天,我總算明白了一件事。黎兆平案,並不是市紀委要辦的案子,而是級交辦的案子。那麽,你告訴我,所謂級交辦,指的是哪個級?

李福同,這種可能性比較多,具體來,有可能是省紀委交辦,有可能是中紀委交辦。這要具體的授權委托來自哪一級部門。

趙德良,今天,省市兩級紀委和檢察院的負責人都在這裏。你們告訴我,這件案子,是誰交辦的?

趙德良見沒有人回答,便一個一個地問,先問省紀委的梅尚玲。

梅尚玲,據她所知,省紀委沒有立這個案,何況,黎兆平只是一名處級幹部,案情也並不復雜,據涉及一筆五萬元的匯款。這樣的案子,通常會委托反貪局偵辦,除非懷疑有其他貪腐行為,否則,可能直接由反貪局審查終結,然後向省紀委報備,不太可能雙規。如果情節更輕一些,甚至直接由廣電局紀檢組查辦。

趙德良接著又問省檢察院的薛有天檢察長,得到的回答是,不知道這個案子。省反貪局的洪逸斌局長,也不知道這一案件。

趙德良此時有些惱火了,但還是努力地克制著自己,問道,那你們告訴我,是否有一種可能,由中紀委或者高檢直接委托雍州市紀委偵辦?

梅尚玲,如果中紀委要將案子交辦,肯定會通過省紀委來完成。如果案子特殊,中紀委可能委托更下一級部門。但這種委托,也不可能是秘密委托的。中紀委委托秘密調查的可能有,那一定是重大案件,比如涉及級別非常高的領導幹部。但這種秘密調查,一旦進入雙規程序,就已經不再是秘密了。因此可以肯定,若是中紀委交辦的雙規案,肯定會辦理相應的交辦手續,我們不可能不知道。

薛有天也,我打聽了一下,黎兆平案的涉案金額是五萬。一個涉案金額五萬的案件,高檢的通常做法,是將相關材料轉發下來。這種方式,可以是轉交或者轉批,而不存在交辦的可能。這是其一。其二,高檢如果轉批案件,也不太可能轉給紀檢部門,而是會直接轉給下級檢察機構。

趙德良真有點按捺不住了,用手在面前的桌敲了幾下,,那好,你們誰告訴我,你們都沒有立案,也沒有交辦。這個案子,為什麽立了?人為什麽抓了?

彭清源,有沒有一種可能,是某位領導交辦?

在座的好幾個人同時,完全有這種可能。

趙德良,既然是某個領導交辦,而整個江南省的相關部門,又完全不清楚這件事,那麽,就存在一種可能,這是一起私案而不是公案。他再次敲了敲面前的桌子,語氣頗有些嚴厲地,同志們哪,你們好好想一想。如果,這是一起公案,那麽,為什麽至今沒有人敢站出來,案子是自己交辦的?如果是一起私案,問題的性質就嚴重了。我們黨和國家的執法機構,竟然會成為某個人的執法機構,這是什麽?是**的江南省,還是某個人的江南省?你們都是神聖的執法者,執掌神聖的國家法器。難道,在你們的權力範圍之內,竟然真的會發生這樣的事,而你們卻一無所知?這件事,讓我汗毛直豎,寢食難安。次,省委開會,我在會放了一炮。我為什麽要放這一炮?因為我覺得我們江南省有些事情就是怪,辦事不講程序,只講關系講權力。當時,我建議省紀委和省政法委組織一個聯合檢查組,在全省範圍內,進行一次執法程序大檢查。半個多月過去了,這樣一個檢查組,竟然組織不起來。既然全省的檢查組織不起來,那麽,我們能不能針對具體的案件進行檢查?你們剛才也都了,具體到我們現在研究的案件,可能存在一些問題,也可能不存在問題,那麽,你們這些執法部門的最高長官們,是不是應該做點什麽?

彭清源,我,可以由省檢牽頭,組織一個調查組,對我們剛才談到的各種疑問,進行全面調查。

趙德良,省檢牽頭也可以,但我個人覺得,規格低了。為什麽這樣?我懷疑這樣一起各執法部門都摸不清方向的案件背後,會有極其嚴重的職務犯罪。我,就由尚玲同志牽頭,省市紀檢部門以及省市檢察部門,都派人參加,組織精幹的力量,對這一案件,進行全面檢查。尚玲同志,你怎麽樣?

梅尚玲,我聽趙書記的。

趙德良從面前的文件夾中翻出一份文件,拿在手裏,,那好,這件事,就這樣定了。具體怎麽做,由尚玲同志安排。我的意見是,今晚回去後,你們研究具體方案。明天,這個檢查組,就要開始工作,並且將詳細的工作計劃,報到省委。還有一件事,正好你們都在這裏,我也一。他舉起手裏的文件,揮了揮,,我這裏有一份文件,是有關雍州新城保安毆打業主事件的調查報告。這個調查報告,是雍州市公安局提出的,抄送的級別很高,我,分別有市政法委書記楊興民同志,常務副市長鄧初華同志,市長溫瑞隆同志,市委書記彭清源同志,省政法委書記羅先暉同志,省長陳運達同志,最後還有我的名字。我到各位領導同志,都在面畫了圈圈,我也想在面畫個圈圈。可是,我提起這支筆,仿佛有千斤重,這個圈圈難畫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