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第3/3頁)

還有一件事,發生在尹越和藍智蒙身上。當時的兩府建設,由尹越擔任副指揮長,實際上,陳運達的指揮長只是掛名,基本不管事,所有一切事務,均由尹越負責。兩府工程的綠化,由藍智蒙中標,原因是他們出價最低,委院和府院各兩千萬。當時就有人說,這個有問題,兩院工程的綠化要求很高,兩千萬絕對不夠用。後來,兩院工程爛尾,成了胡子工程,綠化工程實際一分錢都還沒有投入,卻打報告稱,前期投入巨大,由於主體工程未能按期完工,受施工影響,前期栽種的樹木草皮等,無法維護,全部損失。又因物價上漲等因素,請市政府追加投資。報告送到陳運達那裏,他批了四個字,請尹酌處。尹越怎麽理解省長的意思寧不同意寧那他千嘛不直接說明寧顯然話裏還有別的意思。同意寧可他又為什麽不寫同意夕尹越要的就是這個酌處,大筆一揮,各追加了一千萬。尹越出事後,大家明白了,陳運達知道這裏面一定有貓膩,又怕背責任,才有這個酌處。尹越因為酌處了二千萬,因而多了一項罪名,陳運達卻一點影響都沒有。

君卓的新書,寫的就是這類微妙關系,因而一紙風行,在官場中廣為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