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陸亦可的母親姚心儀是位法官,退休後余熱尚存,又無處發揮,就格外操心女兒的工作。夜半,陸亦可趴在電腦前,加班搜尋兩個證人線索,前法官也來了興致。法官嘛,判案子的嘛,這下余熱可有地方發揮了。姚法官似又回到了法庭,讓疲憊不堪的女兒去餐桌喝蓮子湯,自己坐到電腦前看資料。姚法官多年擔任經濟庭庭長,辦案經驗豐富,尤其擅長對各種財產糾紛的處理判斷。她銳利的眼睛注意到,蔡成功的大風服裝公司涉訟不少,資產常被各地法院輪候查封。法官便向女兒介紹法律常識:查封裏面有區別,像卡車油罐車一般小車,法院雖然查封,但不影響車輛的使用,只是不能轉讓變更所有權了。但是對價值上百萬幾百萬的豪車,就不準使用了,使用不但會造成車輛減值,如果出現嚴重車禍,甚至會造成查封標的物的價值滅失……

陸亦可說:這我知道,蔡成功這輛奔馳就屬於不準使用的。

這時,法官母親突然叫了起來:哎呀,奔馳車的第一查封人還是外省的啊?亦可,你來看,網上有嘛,是咱鄰省橋頭縣法院查封的!陸亦可在餐桌旁伸頭看了看:是啊,你發現啥了?母親詭秘一笑:陸處長,車和人沒準我都給你找到了!陸亦可半信半疑:真的?母親輕松地說:不是蒸的還是煮的?陸亦可樂了,推搖著母親:說,快說!

姚法官開始辦案。根據目前線索,人和車是在巖台市失蹤的,時間是十二月十五號。巖台市和鄰省哪個縣接壤?橋頭縣!這兩個人應該是被橋頭縣法院司法拘留了。法官冷靜分析,橋頭縣法院早就查封了這輛奔馳,連車牌都給沒收了,不讓上路行駛。他們倒好,把這台車東藏西藏的,還偷偷弄到巖台市去賣,一個妨礙司法執行的罪名是逃不掉的!姚法官掐指計算,十二月十五日失蹤,今天是十二月二十九號,這已經是第十四天了!司法拘留應該是十五天,這倆人明天就得放出來!姚法官瞪起眼,讓女兒趕快去接他倆,別再弄丟了。

兩個關鍵證人就這麽找到了。這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次日,陸亦可帶著張華華來到橋頭縣法院,以罰款一萬元的代價,接出了尤會計和錢司機。往回走時,季昌明及時來電話指示,要他們在巖台市檢察院就地安排訊問。可到了省界,季昌明又突然命令他們繞道東鄉。事後才知道,對手設了卡,正在省界收費站嚴陣以待攔截他們呢。待到了巖台市檢察院門前,季昌明再來一電,要他們掉頭殺個回馬槍,前往青山區檢察院反貪局,在此期間關掉所有手機。陸亦可遵命而行。她和張華華都清楚,這次對手不一般,可以動用整個公安系統,所以季昌明才親自坐鎮指揮,格外小心謹慎。

青山區檢察院反貪局在一個不起眼的獨立小院落裏,十分僻靜。尤會計剛離開橋頭縣法院,驚魂未定,問啥都老實回答。他跟蔡成功十幾年了,是公開招聘進的大風廠,很受蔡成功信任,對財務內情一清二楚。四年前蔡成功和丁義珍、侯亮平一起辦煤炭公司的事,他知道,林城市工商局就是他跑的,手續都是他辦的。公司的真實股東就蔡成功一人,既沒有丁義珍,也沒有侯亮平。蔡成功讓他寫上這倆人的名字,是為了拉大旗作虎皮。陸亦可問:既然這樣,侯亮平有沒有拿過蔡成功的分紅?尤會計真是一個好證人,回答得斬釘截鐵:沒有,絕對沒有!

陸亦可按捺住興奮的心情,提出了最關鍵的問題:尤會計,二〇一四年的年初,你是否給侯亮平辦過一張銀行卡啊?是不是往侯亮平的那張卡裏打過四十萬元現金?尤會計狐疑地看著陸亦可:我給侯亮平辦銀行卡?不會吧?我沒這個印象。四十萬,這麽大的數我怎麽記不得了?這不太可能啊!張華華在旁邊提醒尤會計:再好好想想,這件事非常重要。尤會計努力回憶——侯亮平是北京人,當時在北京,自己從來沒和他見過面,更沒用過他的身份證,怎麽給他辦卡呢?陸亦可告訴他,現在的事實證明,確實有這麽一張卡,是民生銀行的。那會不會是蔡成功直接給侯亮平辦的呢?尤會計最後還是否定了:不會,辦銀行卡都是我經手!我的確沒給侯亮平辦過卡,辦了我肯定有賬!

想了好半天,尤會計還是想不起來。道是這幾年他辦的卡、打的錢多了去了,實在難以回憶。最好的辦法是回京州,把所有的銀行卡都找出來,看看是不是有侯亮平這張卡就清楚了。尤會計說,他經手辦的銀行卡有好幾抽屜,三四百張呢!陸亦可大為驚奇,問尤會計為什麽要辦這麽多銀行卡?尤會計道,這是沒辦法的辦法,蔡成功負債累累,大風公司十幾個賬號全讓法院輪候查封了,他既要給全廠一千多號工人發工資,還要維持正常生產,都得從卡上走錢!說到這裏,尤會計臉上現出了得意與自豪:陸處長,這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啊,你們別以為幹會計就容易!我硬是靠這幾百張銀行卡堅持了一年多,才沒讓一千多號工人下崗!敵軍圍困萬千重,我自巋然不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