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90章 真丟人

“自首?”陳太忠真沒想到,剛才還在說的自首,這麽快就成為事實了,一時間他是又好氣又好笑,“他去通達市局自首啥呢?”

有玩弄女性的計劃,所以找人試探……這玩意兒值得自首嗎?

要說單超打算扣留這些外國女人,脅迫她們成為性工作者,借此而牟利,因被人識破,借著未遂之際自首,這倒還說得過去,但是——誰可能這麽給自己扣屎盆子?

“被你們抓來北崇的那個家夥,家裏人去報失蹤了,”宮華哭笑不得地嘆口氣,“單書記的兒子陪著去了,他承認自己有一些不良動機,可能導致了此人的失蹤……他認為自己做錯了,來向警方坦白。”

我勒個去了,這樣也行?陳太忠是真的是無語凝噎,不得不說,這個神展開真的是他沒料到的——不光嘴賤的那廝,連北蘭的兩個警察,都被北崇帶回來了。

這種情況下,那廝的家屬居然去市局報失蹤,你們敢更荒謬一點嗎?

但是這種荒謬的現象,在時下還真的存在,不同地區或者省份的人產生了糾紛,就要向本地的政府、警察局或者法院求助。

不同的屬地,你求助你的我求助我的,一來二去,就很容易搞成各行其是。

打個比方說,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合同約定,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打官司的話,認定甲方所在地的法院——大部分合同都是這麽簽的。

但就是那句話,合同是用來撕毀的,乙方真的手眼通天,完全可以在自己公司的所在地提起訴訟,甲方不來都可以缺席宣判——當然,乙方贏了官司,對方不認的話,如何去甲方所在地執行,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報案也是一樣,北崇這邊遇到事情,區長很強勢,能直接越俎代庖地執行了,通達那邊就完全可以當不知道,直接報失蹤案,只要有人願意裝聾作啞,再把該走的程序走到,那麽接下來,就是兩邊各說各話了。

聽到這個消息,陳太忠沉吟一下才發問,“通達市局啥意思,失蹤要立案嗎?”

“這個我就不清楚了,我覺得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宮部長猶豫著回答,他估計通達市局也在坐蠟,明目張膽地混淆視聽欺負外地人,這個活兒還是有點危險性的。

別看這個案子涉及到了單永麒的兒子,但北崇這邊也不是軟柿子,陳太忠可是能聯系上地北老大騰行健的,通達警察在小處做一做手腳沒問題,但是何魁星和省廳王處長都已經來了北崇,這時候再說市局不知情,想把失蹤案立起來,那就可能是授人以柄。

所以宮華真不能確定通達市局的態度,他只是淡淡地表示,“真是一語成讖了,也不知道是誰出了這麽個點子,看來你對小單造成的壓力挺大。”

“這很正常吧,”陳太忠聽得就笑,“他不怕丟人,我們北崇無所謂啊。”

這個展開令他很意外,但是他再細細想一下,卻覺得真不算什麽,不管是誰,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脅,都會想方設法地去自救,出現一些比較奇葩的手段,也是正常。

有些人會買兇來以牙還牙,比如說張一元;有些人會盡量找熟人說項,比如說天南省糧食廳廳長侯國範;還有些人沒什麽本事,就會動用一切可以動用的資源,搭進去妻子兒女都無所謂,比如說張梅的老公龐忠則。

人性的復雜社會的復雜,使得事態不可能按劇本一樣中規中矩地發展,總有這樣那樣的意外出現,也產生了種種光怪陸離的現象,這些因素,甚至會左右事態的發展。

而單超做出如此反應,大約是聽了某些警察的建議,他是去自首了,但是不來北崇,而是在通達本地自首——這種小聰明,大約誰都不缺。

陳區長反應過來之後,只是覺得有點可笑,堂堂的副省長公子,膽小成這樣,丟人不?

“丟人什麽的不說了,這就是在通達市局留了證據,”宮華懶洋洋地發話,“所以太忠你要再搞什麽,最好通過市局。”

這也算為難我?陳太忠有點想笑,他本來都想掛電話了,猛地又有個新的猜測,“宮部長最近有進步的打算嗎?”

“一直都想進步呢,可惜沒機會啊,”宮華幹笑一聲,心說我沒你想的那麽無聊,“我就是擔心,你會認為是我出的點子,所以打電話告你一聲……時間不早了,你還有事嗎?”

“沒事了,宮部長晚安,”陳太忠壓了電話,嘴角泛起一絲笑容來:老宮你要是不解釋,起碼還沒顯出心虛,難道我會認為這種很俗的建議,是出自你的嘴巴嗎?

這個神展開,其實也算劍走偏鋒了,陳某人初聽,都有點意外的驚訝,但是換位思考一下,站在單超的角度上來看,其實又可以說,是一種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