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1章 匪夷所思(上)

現在,何霏死在楊孟春名下的房子裏,那是怎麽回事就不用說了,陳太忠對她的印象不深,只覺得是中人之姿,想必老楊現在……應該很頭疼吧?

事實上,楊孟春雖然是財政局長,卻一直都算隋彪的人,陳區長本有心看這個熱鬧,可是如此的醜聞一旦傳出去,他這個區長臉上也無光。

總算是沒有證據表明,楊局長跟何霏的死有直接關聯,那麽這件事情,是必須要捂蓋子了,不管陳區長願意不願意,他都得考慮一下隋彪的感受,考慮一下區政府的影響。

當然,若是楊孟春蠢到連招呼都不打的話,那麽他只當不知道就好了。

錄制完節目,回到區政府就是六點半了,陳區長在賓館裏隨便吃點,走回小院的時候,沒有看到楊孟春,反倒是朱奮起的警車停在那裏。

他走到門口,朱局長也就下車了,陳區長淡淡地問一句,“派人去市裏了嗎?”

“去了,”朱奮起一邊回答,一邊就跟著他走進了小院。

陳太忠領著朱局長走上二樓,坐下之後又遞給對方一瓶啤酒,喝了兩口之後,他才發問,“問題很嚴重?”

“市局已經把楊孟春叫過去了,”朱奮起嘆口氣,苦笑著搖頭,不嚴重的話,我至於守在這裏嗎?“這次咱北崇的臉,是丟得大了。”

“這個兇殺案,跟楊孟春有關?”陳太忠聽得登時愕然,心裏卻明白了:怪不得我等不到楊孟春上門,原來這貨已經被市局的叫走了。

“目前倒不能確定,是否跟他有關,”朱奮起搖搖頭……

這起入室搶劫、強奸殺人案發生時,外面正下著大雨,何霏住在一樓,她的鄰居聽到隔壁有響動,耳朵貼到墻上聽一聽,聽到有人喊救命,立刻撥打110報警。

這個鄰居有點八卦心,又知道對門住著的是一個漂亮女人,所以就從貓眼裏瞄人,瞄了好一陣也不見人出來,再聽已經沒聲音了。

由於雨勢較急,警察們來得不算太快,現場一敲門沒人開,又問一下鄰居,確實是有人喊救命來著,警察們繞到樓背後一看——壞了,陽台窗戶大開,這是出大事了。

大家破門而入,就發現何霏穿著睡衣死在床上,是被人掐死的,屋子裏也一片狼藉,通過一些證件,他們知道了死者的身份。

這些都正常,不正常的是,沒人看見嫌犯,警察們無可奈何之下,只能順藤摸瓜,從屋主查起,然後這才發現,業主居然是北崇的財政局長。

要是小案子的話,警察們不介意賣楊局長個人情,但這是殺人案,誰也賣不起這種人情,而且這看似入室搶劫強奸,誰能保證沒有別的內幕?於是直接打電話給楊孟春。

楊局長表示說,我今天就一直在區裏,根本沒出去,有太多人能給我作證了,至於說那個房子,是我朋友的……好吧,就是我的,是我租給小何的,不行嗎?

租房子沒問題,但是警察們看的不是這個,他們也沒必要考慮,財政局長買房子的錢是從哪兒來的,他們最在意的是——你倆究竟是不是簡單的房東和租戶的關系?

若還有其他關系和恩怨,這個嫌疑,那一時半會兒就洗脫不掉了——你人在北崇,就不能買兇殺人嗎?

所以警察們要楊孟春馬上去陽州接受調查,到後來更是通知了北崇分局的人,要他們監控好楊孟春——楊局長潛逃的概率極低,但真有個萬一,誰負得起這個責?

無須陳區長安排,分局就派出了幹警,在幹警的眼皮子之下,楊局長去了一趟區黨委,他在隋書記的辦公室裏呆了差不多十分鐘,出來的時候,兩只眼睛有些發紅。

人到市局之後,楊局長就咬定說,他跟何霏的關系很單純,不過意外再次發生,小區那些他素不相識的主兒紛紛表示——這個男人常去被害的女人家,有時候晚上就住在那裏。

臥槽泥馬,你們這是閑到多麽的蛋疼了?楊局長聽到,有人甚至舉出了大前天晚上他曾經在那裏過夜,就知道撇清沒有用了,於是他表示,不管別人怎麽說,我跟何霏的死,一點關系都沒有,我個人願意出五萬塊錢,懸賞捉拿兇手——這是發生在我的房子裏的事。

按照這個表象分析,楊孟春應該是冤枉的——他有沒有買兇殺人的動機,這個誰也不知道,但是按照邏輯來分析,他總不該在自己的房子裏殺人,然後又跳窗逃跑。

好歹是一科級幹部,就算算計人,也不該如此智商低下紕漏百出。

然後市局就發話了,這是重大嫌疑人,原則上不能放人離開,除非北崇區政府或者區黨委來領人,我們才會放你走。

市局這個要求並不過分,就算你是實職正科,還是財政局長這種頂尖的實職,但這是殺人案,人是死在你的屋子裏了,你又跟受害者關系曖昧,怎麽可能平白放你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