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6章 長假(上)

陳太忠當然想得到,楊姍是不想失去人身自由,所以寧可認罪也不想被勞教,至於勞教時間最長也不過三加一,那就是扯淡的事兒了。

勞教是由勞動教養委員會視情況決定的,四年一過,如果人家認為你表現不好,沒有洗心革面做人,沒有痛改前非的意思,那麽接著勞教就完了——這不需要什麽法律依據,大不了將人在所外放兩天,接著再弄進來罷了,不就是個形式嗎?

楊姍可能明白這一點,也可能不明白,然而陳太忠首先要考慮的並不是這一點,他考慮的是:這會不會是一個陷阱?

跟新華北報這幫人打交道,真是要打起十二萬分的精神來,從搶注域名時主動打電話索取報酬,到後來交談時偷帶微型攝像機,陳太忠已經太明白,自己面對的是一個什麽群體了——鮮廉寡恥,為達目的可以無所不用其極。

不過,這種人遇到官場中人,也算是遇到克星了,我黨的絕大多數幹部,做事並不缺少小心,職位越高越是如此——這不,連某個愣頭青都會第一時間考慮到這個可能。

所以他又問趙明博兩句,趙所長表示,以他老幹警的眼光來看,楊姍絕對是心理崩潰了——而且事實證明,這不可能是什麽圈套。

這件事裏,有人比陳太忠還要著急,那就是聶啟明,昨天晚些時候,聶總主動打電話給趙明博,說是新華北報那邊已經協調好了,你盡管勞教吧。

於是趙明博就跟楊姍說,你也不用指望你們單位搭救你了,那邊已經放棄你了,你準備接受三年勞教吧……嗯,也許還不止。

楊記者一聽就急了——趙所長,你能不能讓我跟單位打個電話?單位要是真的不管我了,那麽,您讓我說什麽,我就說什麽,您讓我怎麽做,我就怎麽做。

趙明博一聽,覺得這個要求也不算特別過分,若是能借著這股子勁兒,徹底打消她的僥幸心理,那保不準……還會有意外的收獲。

於是他就打個電話給聶啟明,聶總堂堂的廳級幹部,絲毫沒有計較自己被一個小派出所所長打擾,忙不叠地表示,“這個問題不大,不過,我先聯系一下吧。”

不多時,聶總就將電話回撥了過來,不但同意了楊姍打電話,還推薦了兩個人選——你就告訴那小丫頭,倆電話任選其一。

當然,楊姍打電話的時候,旁邊必然會有人監聽,而且都不瞞著她,就在她身邊,大搖大擺地串個電話。

不過顯然,警察們的操心有點多余,小記者知道了那兩個供她選擇的電話號碼後,就是滿臉駭然,毫無疑問,她知道那邊人的份量,而警察們不怕她打出這個電話。

這意味著什麽,就再也不用說了,楊姍甚至在撂下電話的同時,淚水就滾滾而下,她沉默好久之後,提出了寫認罪書,換取緩刑的要求來。

趙明博當然不敢這麽答應她,於是就要她先老老實實地寫認罪書,嗯,順便還要爭取有立功表現……如此一來,我才好幫你說話不是?

“緩刑……我感覺有點便宜她了,”陳太忠有點不樂意,緩刑基本上就不可能執行了,他可是一點都不覺得楊姍可憐,她牛逼的時候,都是用鼻孔跟我說話的——哥們兒可是堂堂的處級幹部啊。

現在知道國家幹部的厲害了,就後悔了……早幹什麽去了?你捏造那虛假新聞的時候,有沒有想到被冤枉的人,會是怎樣的心情?

不過真說起來的話,他並不太清楚二者的區別,沒錯,他是做過政法委書記,但是他做的時間本來就不長,而且術業有專攻,他並不能比趙明博知道得更多。

或者……勞動教養所外執行,會更好一些?他不能斷定,總之,他覺得若是能拿到楊姍的認罪書的話,那就可以狠抽某些人的臉了。

不能確定,那就請教別人好了,他琢磨了半天,撥個電話給馬小雅,將事情經過說一遍,“……你在北京認識的人多,誰能比較權威地解釋一下?”

“這個東西……我就能跟你解釋,”馬小雅聽得笑一聲,合著她那個退休的副廳老爸,就是檢察院一路上來的,而她在北京接觸的類似人物也不少,自然敢吹這個牛,“要照我說,就是緩刑,但是要判她受賄罪。”

合著這個勞動教養的手續,因為太簡單了,執行方不一定是本地,按說這個人有危險的話,外地可以對他進行勞動教養。

但是一旦所外執行,那位直接回家,投奔老家的勞教所,別人也不能說什麽,跨省抓捕罪犯是正常的,但是跨省搶勞教人員——好吧,大約也只有陳太忠敢惦記這麽做了,前提是他得不怕麻煩。

相對來說,判個緩刑還要好一些,起碼起訴的這一方,可以在緩刑期間時不時地騷擾一下對方,而且那邊也得證明自己洗心革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