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2章 小題大做,有所動作

夏想本來一直沒有將孟天元強奸案放在心上,到了孟天元這個層次,不應該再因為女人的問題而翻船,而且他也聽孟天元說過,周鳴雅告他強奸無非是圖他的家產。

能用錢擺平的問題,就都不是問題。

但卻沒有想到,周鳴雅不依不饒,到區局立了案,區局經過一系列的前期工作,初步掌握了確鑿證據,上報到了市局,因為符合程序,黃得益也不好硬壓下來,就想拖上一拖,不料常務副局長高啟賓直接繞過他就上報到了檢察院,要求對孟天元提請逮捕!

黃得益生氣也沒有辦法,高啟賓是章國偉的親信,他在市局的威望極高,經常不聽他的指揮,而且此案看似普通,其實牽涉到幾方面的力量,一是常務副市長周鳴宏,一是市長章國偉。

黃得益心裏清楚的是,孟天元個人資產超10億,是貨真價實的億萬富翁,孟天元和周鳴雅談戀愛的過程他不太清楚,但周鳴雅最初和孟天元認識,卻是由章國偉介紹的。

孟天元主要做鐵礦石和煤炭生意,和李友國的生意互補,也有合作,但最近他上馬的幾個項目和金剛的公司業務有了沖突,搶走了金剛不少客戶,金剛找孟天元理論幾次,要求孟天元收手,轉做別的生意,孟天元當然不同意了,有錢不賺豈非王八蛋,憑什麽你能幹別人就不能幹?

結果孟天元就得罪了金剛,再加上孟天元最近和李友國走得很近,金剛剛剛因為金光和李年鬧矛盾的事情而和李友國結怨,就認為李友國鼓動孟天元,故意和他作對,就對孟天元恨之入骨。

前一段時間周鳴雅只是放出風聲,要告孟天元,孟天元也沒有放在心上,以為周鳴雅只是虛張聲勢,沒想到周鳴雅動了真格。

孟天元也清楚,他的生意觸動了金剛的利益,也就觸動了周鳴宏的利益。黃得益更清楚,周鳴宏對金剛的支持,不遺余力,而且周鳴宏和金剛之間的關系之密切,外人難以想象。

更嚴重的是,金剛和牛林廣關系也非常不錯。

一起案子,牽涉到的是多方利害關系,確實讓人十分頭疼。由此也證明案子本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案子之外的較量,又是另一起政治事件。

但孟天元是市政協常委,在逮捕之前,必須要先免去政協常委、委員的資格,檢察院就向市政協協調,希望市政協配合工作,卻被市政協一口拒絕,說是孟天元人品端正,和周鳴雅是正常的戀愛關系,不存在強奸一說,政協要求公安機關重新審理此案,還孟天元一個清白。

市政協不是人大,對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沒有約束力,但向來不管是檢察機關還是公安機關,都會尊重政協的意見,畢竟政協的一幫老同志,都是當年在位的顯赫人物,都有自己的關系網,而且說白了,一些頭面人物最終也要到政協、人大去養老,留下一線也好相見。

但檢察院此次卻沒有給政協面子,政協不撤銷孟天元的委員資格,他們也批準了逮捕,隨後市局第一時間對孟天元實施了逮捕!

孟天元是黃得益的朋友,而且還是最要好的朋友之一,他和孟天元之間的關系,莫說高啟賓清楚,就是檢察機關和法院,誰也是心裏有數。秦唐說大也大,說小也小,但高啟賓仗著後台強硬不給他面子也就算了,檢察機關也一點不給他面子,還連政協也敢得罪,真是氣粗。

要是人大出面,檢察機關還敢這麽牛氣?要是孟天元是人大代表,在沒有罷免人大代表的資格之前,檢察機關敢批準逮捕?就連公安辦案也要對人大代表禮敬三分,輕易連手銬都不敢上。

黃得益感覺顏面大失,來向夏想匯報工作,也坦誠了其中的利害關系,就是要給夏書記一個參考,要讓夏書記清楚方方面面的環節,省得一不小心踩上了哪個地雷,就成了他的過錯了。

當然黃得益也有更深層次的想法,就是期望夏書記能出面向檢察機關施壓,至少也要讓別的勢力感受到壓力,不能讓他們太囂張了。

什麽強奸?簡直是胡說八道,一男一女在一起談戀愛,談著談著上了床,過一段時間又鬧矛盾了,女的要分手費,一開口就是一半財產,媽的,沒結婚就想分一半,你的身子也太金貴了!就是一線明星也不值這麽多錢。孟天元的一半財產就是5個億,某女為一個豪門生了幾個兒子,最後的分手費用也沒有這麽高,周鳴雅還真把自己當仙女了?

黃得益罵歸罵,但也知道現在事情非常棘手,如果夏書記不出面的話,孟天元可能要玩完,架不住一群人眼紅他的財產,想分而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