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章 主政一方,郭北縣令蘭若寺。(第2/2頁)
可是官場,畢竟不是真正的做生意。想要坐穩縣令的位置,不是那麽簡單。
師爺說道:“大人,巡撫大人可比知府大人要大啊。”
巡撫大人,是知府的頂頭上司。巡撫大人的調令,比知府大人的話,要管用。
糊塗縣令是真的慌了:“可是,不是還沒有到五年的時間嗎?我只撈了不到五百銀子啊。我買官的銀子都還沒有賺回來呢。這可如何是好?”
秦至庸說道:“到了現在,你還惦記著要把買官的銀子撈回來。你把巡撫大人和朝廷法紀置於何地?快點下來,脫掉官服,帶著你的私人物品離開縣衙。記住,只能帶走你的私人物品,你用權利牟利的四百多兩銀子,不能帶走。”
按理說,糊塗縣令買官,是違反了朝廷律法,要拿去坐牢。但是現在是奸臣當道,朝廷的律法早就成為了一紙空文。
真要是嚴格用朝廷律法來辦事,那麽整個郭北縣八成的人,都要被關進大牢。
禮崩樂壞,人心不古。說的就是朝廷目前這個情況。
秦至庸來郭北縣,就是要把規矩先定下來,並且執行下去。
不教而誅的事情,秦至庸做不出來。
糊塗縣令只是貪財,不會做事情,沒有殘害百姓的性命,罪不至死。秦至庸直接打發他離開縣衙就是了。
糊塗縣令帶著自己的私人物品,被趕出了縣衙。
他三步一回頭,依依不舍地看著縣衙,心中暗道:“算了,郭北縣我是待不下去。還是先回老家,想辦法弄些銀子,再到其他地方買個官。”
……
秦至庸讓師爺和衙役們把自己寫好的告示張貼出去,縣城裏的每一條街道都要張貼,城外的鎮子也不能例外。
告示的紙張,秦至庸用特殊的藥水浸泡過,再在告示的背後畫上了符咒。
深夜。
縣城南邊的一個小鎮上,有兩個妖怪行走在街上。它們是來抓捕青壯男子,帶回去供樹妖姥姥吸食陽氣。
其中一個妖怪,觸摸到了張貼的告示,只見告示上的符咒閃現出白色的光芒。
嘭!
“哇。”妖怪被巨大的力量震傷,吐出一口鮮血,五臟六腑好像被灼燒,疼痛難忍。
“是人族強者刻畫的符咒!”受傷的妖怪說道,“鎮上有人類強者,我們先回蘭若寺,把情況告知姥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