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命如草芥

秦至庸再次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躺在一個簡陋的房間裏。

房間雖然簡陋,但已經是龍門客棧最好的客房。

“吱啞。”

房門打開。

店小二拿著一套衣服走了進來。

“秦公子,老板娘給你找了一套儒衫。你先換上吧。”店小二將衣服遞給秦至庸,“你這身打扮,真夠怪異的。根本就不像是個中原人。若是被千總大人見到,肯定會把你當做奸細抓起來,將你刺配充軍。”

秦公子?

中原人?

千總大人?

刺配充軍?

都是古代的用語。莫非,自己真的回到了古代。

秦至庸接過衣服,問道:“請問現在是哪一年?”

店小二想了一下,說道:“我聽老板娘和千總大人說過,好像是萬歷年間。具體是哪一年,那我可就不知道了。”

秦至庸驚呼道:“萬歷年,明朝!”

秦至庸學的就是歷史專業,他對明朝的歷史,知之甚詳。

店小二說道:“秦公子不懂武功,細皮嫩肉,肯定沒有幹過粗活,應該是讀書人吧?”

秦至庸點了點頭。自己好歹是大學畢業,當然是讀書人。

換衣服的時候,秦至庸發現儒衫上有幾大塊暗灰色的印記。

店小二滿不在乎地說道:“哦。那是血跡,洗不幹凈。之前客棧裏來了一個書生。嘿嘿,那家夥是個窮酸,滿嘴之乎者也,仁義道德,但卻是個偽君子。老板娘稍微一撩撥,他就色心大起,原形畢露。老板娘一刀結果了他的性命,讓刁不遇給剁成了肉餡。”

秦至庸見過一眼金鑲玉,知道她是個大美女。被那樣的美女撩撥,是個男人都把持不住。不過,說到殺人,秦至庸還是有些不信。

人命關天,豈能隨意殺之?

店小二察言觀色的本事不錯,一看秦至庸的表情,就知道他不相信。

“不信?吶,那窮酸書生的四書五經都還在桌子上。”店小二笑著說道,“秦公子肯定沒有經歷過大場面。以後你會見識到。希望不要嚇著你。換好了衣服,到客堂吃早飯。我就先告辭了。”

……

秦至庸換上了儒衫,走到客堂,沒有客人,只有金鑲玉、掌櫃、刁不遇在吃早飯。

金鑲玉擡頭看了秦至庸一眼,點頭道:“嗯。換了衣服,看起來就順眼多了。不錯,不錯,一表人才。只可惜頭發太短。”

秦至庸的相貌普通,中等身材,並不出眾。只是他沒有經過風吹日曬,皮膚有些白,臉上沒有刀疤和風霜之色,顯得年輕了些。

他在金鑲玉和掌櫃們的眼中,可能就有二十歲出頭。但其實秦至庸已經快二十七歲。

金鑲玉的穿著打扮,還是一如既往地露骨。

秦至庸對唐霞用情至深,現在不可能對其他女人有興趣。他看向金鑲玉的目光,依然清澈幹凈,沒有一絲邪淫。

“再次感謝各位的救命之恩。”秦至庸說道。

金鑲玉說道:“坐下吃早飯吧。”

早飯是稀飯、饅頭、鹹菜。這樣的飲食,在二十一世紀根本不算什麽,可是在明朝就顯得非常珍貴。普通百姓家裏,可吃不到白面饅頭。

早飯還沒有吃完。

三個帶著長刀的壯漢走進了客棧。

金鑲玉放下碗筷,站起身來,笑得花枝招展:“哎喲。三位客觀,隨便坐。請問你們想要吃點什麽?我們店裏有剛出鍋的大肉包子。”

三個漢子見到金鑲玉,都是眼睛一亮。目光中充滿了邪淫和欲望。金鑲玉這樣的美女可不多見,更別說還是在大漠之中。

大漠黃沙,加上美女,想一想都令人激動。

為首的漢子冷哼一聲:“好酒好肉,都給老子端上來。還有,你這小娘子模樣倒是俊俏,過來陪大爺我喝酒。”

大早上的就吃肉喝酒,說話還如此霸道,想要老板娘陪酒。秦至庸有些緊張和畏懼,這三人絕非善類。

金鑲玉走到三個漢子身邊,笑著說道:“有,有,有。你們要的酒肉,都有。小二,快點給三位客官上酒肉。想要我陪酒……不是不可以,只要有銀子。你們想怎麽樣都行。”

店小二去廚房,給三位拿酒肉去了。

為首的漢子一把將金鑲玉摟在懷裏,霸道地說道:“銀子,老子沒有。不過,老子有刀子。你這小娘子今天一定要把老子給伺候舒服了。否則,老子不介意讓我的刀見見血。”

另外兩個漢子頓時哈哈大笑。

他們都是刀口舔血的強盜,做的是殺人越貨的買賣。

給銀子,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漢子的口臭和身上的酸臭味,讓金鑲玉的柳眉微微一皺。

“客官,沒有銀子,可不成。”金鑲玉說道,“實話告訴三位,小女子和三裏外駐紮的千總大人,還算有點交情。你們可不要亂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