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第3/6頁)

雖說穆欽為自己提供了‘錄像證據’,但還不能完全洗清嫌疑。

畢竟,從旅店老板的屍體來說,最符合嫌疑人還是只有年輕力盛的穆欽。

與此同時,馮林風的案子又有了一個奇怪的點。

現場後續搜集到的出血量、和屍檢,以及正常認知內的血量存在差異,換句話說,至少有2000ml的血量憑空蒸發了!

這又是怎麽回事?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時,新的案點出現了——

時隔五天,最先被警方接觸嫌疑的富二代突然橫死在家中,死於泳池中的高壓電擊。

泳池邊上,寫著清晰的七個大字‘紀念,第六次狩獵’。

沒有出現的‘第六次狩獵’照片,居然出現在了這個時候?可當年的連環兇殺案,不是都是旅店老板馮林風所為嗎?而現在他已經死了。

還有一種可能,是有人在模仿馮林風的殺人行為?

無論如何,新發的這個案件和全程被警方監控看守的穆欽沒有關系。

劇情的節奏把控得很好,每一個懸疑點的出現都能引起觀眾們更深的好奇心,讓大家撓心撓肺地想要得知真相。

“我好著急啊!”

“巴不得直接快進跳到結局,又怕錯過中間更精彩的點。”

這句話,顯然戳中了很多觀眾。

只可惜,正在放映的電影沒有‘快進’選項,他們只能撓心撓肺地等待著真相浮出水面的那一刻。

警方重新調查了七名旅客的過往經驗,而穆欽在聽取警方證據的過程中,發現了不對勁的地方!

藍星旅行社舉辦‘捕夏’活動,所有的入住安排都是由一名叫做唐燦陽的員工負責的。第一輪調查時,這位女孩子就說過——

“報名結束後,會整理出一份word名單,入住名單是按照文档順序安排的。”

當警方在深入調查後發現,七人中那位叫‘陳玲’的打工女孩,和唐燦陽曾經是一起打工的室友關系。

後來,兩人各自租了房子,但私下關系依舊很好。

最重要的是,陳玲隱瞞了一個真相。

她在六歲之前都跟著單親母親生活,而她的母親當年在施工地死於電擊事故,這事被施工地強行壓了下來。

陳母去世後,陳玲失蹤了很長一段時間,直到十五歲左右,她才以‘鄉下來的’借口在龍江市找了工作紮根。

陳玲和‘捕夏’活動的工作人員有牽扯,其母親的死亡和富二代的死因相似。

富二代是因為追求陳玲,才把她帶來參加活動的,以及,第一個發現馮林風屍首的人就是陳玲。

過多的巧合湊在一塊,必定存在蹊蹺,於是警方立刻對陳玲進行了抓捕審訊。

陳玲一開始什麽都不說,可警方在富二代的案發現場發現了她的指紋,以及在周邊監控發現了她的身影。

在嚴厲審訊和心理暗示的雙重攻勢下,陳玲全招了——

她拿出了真正的‘第六次狩獵’的照片,照片裏的死者是她的母親。

陳玲的母親和馮林風有過一段時間的感情牽扯,後來,陳母發現後者存在性格缺陷,就願意和他相處了。

懷恨在心的馮林馮將其當著陳玲的面殺害,不僅如此,他還拐去了年紀六歲的陳玲,將她關押在偏僻鄉鎮租來的老房子底下的地窖,進行性虐強奸。

這樣的生不如死的日子,一過就是整整九年!

警方在後續的追查中,的確找到了陳玲口中的那個地窖。

陳玲說,她是好不容易才逃出來的,但因為能力有限,只能逃到龍江市重新開始。

陳玲原以為已經逃出生天,但沒想到半年前偶遇了馮林風,對方認出她、私下威脅她,要求繼續畜生般的性交易,要不然,就將當年的醜事公之於眾。

陳玲在往事和現實的雙重折磨下,心理已經完全扭曲了。她明面上答應對方的要求,私下在謀算殺人計劃。

陳玲坦白,她是意外知道對方的過往的,也覺得這事鬧得越大,警方就越會去查、去管。

至於她的命,能躲就躲,不能躲就算了。

於是陳玲偷來了照片,給幾名同市的受害者家屬發去,又利用好友的信任、富二代的追求,完成了這次看似起尋常的聚集。

當天夜裏,她先和醉酒富二代回了臥室,故意讓他以為兩人在酒後發生了關系,這才跑去馮林風的房間,以‘色誘’的名義施行殺害。

為什麽陷害穆欽?當然是因為穆欽獨自一人最好陷害。

至於她為什麽要殺了富二代?

因為後者發現了端倪,想要報案說明情況。她都已經做到這一步了,不在意再多殺一個,畢竟只有死人才不會說真話。

至於如何殺的?

又是怎麽吊得屍體?

陳玲只字不提,只是明晃晃地傳達了不屑,“你們警方還是以前一樣,根本一點兒能力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