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 判官(第2/2頁)

還有一個,地狗就是殺害那陸家村一百多口人的兇徒,即便是為了那一百多條人命,楚弦也要滅了這個惡鬼。

還有一個廉判官。

如果說地狗只是一條惡狗,那麽廉判官就是放狗咬人的罪魁禍首。

而按照正常情況來看,要審判這廉判官幾乎沒有可能,可現在楚弦到了陰府,那麽一切皆有可能。

當然楚弦也知道自己現在是在險境當中,他首先要做的,不是別的,而是最簡單的活命。

保住性命,才能圖謀後事。

這一步棋自然是有兇險,如果走不好,那也就不用提後面的事情了。

陰府死城,判官堂。

民間傳言,判官一筆定生死,這雖是傳言,但實際上也是有些道理的。這世上死人,有壽元耗盡的,這是正常身死,也有枉死之人,在判官那裏,除了評判善惡,還要區分是否枉死,但無論是哪一種,都會在名冊上標注。

也就是說,判官在陰府的職權很大,有的時候,人沒死,但判官說你死了,去勾魂的鬼差也會遵照判官之決定,將未死之人的魂魄勾走,說得好聽一些,這是遵照上官法令收魂,說的不好聽一些,這就是殺人。

自古以來,皆是如此。

所以人為螻蟻,若是在聖朝之前,掌握勾魂之法的陰神更是可隨意殺人,沒有什麽東西能約束陰神。

但太宗聖祖創立天唐聖朝,令地皇創陰府,修律法,定規矩,如此,枉殺人命的事情這才少了很多,甚至法度最嚴格的時候,若是判官筆誤,不小心弄錯,害死無辜之人,陰府那是要嚴懲判官,丟官入獄那都是輕的,經常就有判官因為這種事而被拖上斬魂台,斬魂殞命。

判官之下是巡遊,是執筆,是文書,是捕頭,自然,判官之上,便是府君之尊,府君之上,便是陰府地皇,如此來看,判官在陰府的地位已經是不低。

此刻,就在這判官堂內,幾名判官正因為一件事情爭的是面紅耳赤。

若是楚弦在這裏,便會知道這幾個判官爭論的事情和他有關。

“當眾滅殺陰府捕頭,乃是大罪,況且此事目擊者眾多,我看,根本無需過堂審問,就應該直接斬魂。”一個白面判官穿著判官衣,一臉陰森地說道。

對面一個身材魁梧,黑臉黑須的判官則是搖頭:“廉判官,這事兒可沒你說的那麽簡單,先看被滅魂的是誰,那是地狗,這家夥一向是以你廉判官馬首是鞍,誰都知道,他是你的人,再看行兇者,聽說是聖朝人官,一位聖朝人官,為何會當眾滅殺地狗?此事,你怎的不說出來,我不信你不知道。”

白面判官冷笑:“流言蜚語,無須理會。”

“錯!”黑臉判官連連搖頭:“此事關系重大,怎能不理會?”

眼看兩人言語沖突,旁邊一個胖胖的判官立刻打圓場:“好了好了,廉判官,包判官,這件事說起來不小,但也大不到哪兒去,有什麽話好好說,切莫傷了和氣。”

白面判官此刻臉色陰森:“那行兇之人膽大包天,不光是當眾滅了一位陰府捕頭的魂,還大言不慚,中傷陰府官員,像這種狂妄兇殘之徒,就應當立斬不赦。”

“我看,你是要殺人滅口吧。”黑臉判官一點都不給面子:“反正包某話說過了,對方乃聖朝人官,就沖著這一點便不能亂來,抓起來可以,要定罪,你姓廉的一個人說了可不算,這裏,也不是你的一言堂。”

白面判官冷笑:“我不與你逞口舌之爭,滅殺陰府捕頭那是事實,這一點總沒錯的,我倒要看看,你包亭公如何包庇那兇徒。”

說完拂袖而去。

黑臉判官也是臉色不善,不過他沒有再說什麽,一來對方已經離開,二來他唱反調,並不是給那被抓來的人鳴不平,而只是單純和白臉判官作對而已。

眼下陰府幾位府君互相爭權,鬧的很厲害,下面的人,也都是各自站隊,剛好他頭上的府君和廉判官頭上的府君鬥的厲害,所以他們下面也是經常互相攻擊,想法子抓對方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