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二十四章 孽緣(第2/4頁)

“從前我與陳豢聯系,她總要隔幾天才回話兒。”李淳風說,“你得在這雙虎城再待些日子。我就住在這酒樓,但有消息,我即刻通知你。你打算……”

“我住於濛那裏。”李雲心想了想,“算了。橫豎要給他買個宅子,我就幹脆置辦個新宅。”

李淳風立即說:“這事我來辦吧。這些年我在人間行走,結識了不少人。從前共濟會和木南居的人也可以用,方便得很——於濛眼下住的那個宅子,你喜不喜歡?”

李雲心一愣:“那宅子的主人是共濟會的人?”

“木南居的人。你如果喜歡,我要他騰出來。錢財方面不會虧待他。”

該不是個難以做出的決定。李雲心卻猶豫了足足三息的功夫,才說:“好。”

然後他縱身跳下樓,落到街上去。在這時便已使用了神通——人們瞧見他打三樓跳下、如落葉一般輕飄飄地著地,也瞧見了他俊美得不似人類的面貌、身上穿的用“昂貴”也難以形容的服飾。卻就是沒人對此感到驚奇,仿佛他只是平平無奇的路人罷了。

頂多有人略瞥了一眼,但頭腦中很快就有個聲音告訴他,“這沒什麽大不了的”。

李雲心如此穿街過巷,從李淳風的視野中消失。他拐上另一條街,隨著行人慢慢地走。最終盯住一對父子,便跟在他們身後了。

是個皮膚黝黑、穿著粗布衣衫的瘦小男人,以及他五六歲大小的孩子。李雲心五六歲時已經可以隨李淳風攀上高崖,這孩子卻瘦得像是火柴人。大大的腦袋被頂在細細的脖頸上,對街市上的人與物也缺乏好奇心。不是畏畏縮縮膽小怕事那種缺乏,而純粹是因為經歷了生活的折磨、體驗了肚腹之中的饑餒而導致的死氣沉沉——光走著活著就已經要耗盡全部力氣了,於是沒什麽精力再去好奇。

其實人世間許多人都是類似的吧。

看起來即便是在這個時代、在這雙虎城中,這對父子也算是過得很不好的了。李雲心跟在他們身後五六步遠處,能將兩人的話聽得清清楚楚。男人拉著孩子的手,邊走邊低聲叮囑他。

所說的大抵是“一會兒去你舅爺爺家,要先叫人。叫了人就在一邊待著,別亂碰東西。有人給你吃的不要吃,問你餓不餓就說不餓。問你阿媽的時候,你再說你阿媽病了——是想要借錢給阿媽看病”之類的話。

孩子應了幾聲,有氣無力。這男人轉臉看他一眼,就將他給抱起來走。但只走了一會兒自己額上也出汗——在這樣春寒料峭的季節。李雲心能看到他的心跳極快,胳膊也微微發顫,像是在抱著什麽重物。

實際上這孩子瘦得皮包骨,大概還不到二十斤重。看起來這男人也身體虛弱,餓極了。

這樣走了幾十步,再一拐,進了一條小巷。巷內第一家是個烏漆木門,門前兩對小石獅子。宅邸遠沒有於濛所居的那一間大,但看起來也是富裕的。要是放在他那個世界,這家人就算是住在一環的商業圈附近了。

男人沒將孩子放下,而是抱著拍了門。

門開了,一個青衣小廝探頭出來瞧一眼——神色沒什麽變化,只客氣地說“姑老爺來了?我去通傳一聲”。

然後看看男人懷裏的孩子,又說“小少爺又長大了”。這才將兩人迎進門,叫在門房邊坐著等著。

李雲心在他們身後跟進去,男人瞥了他一眼,小廝也瞥了他一眼。但都沒說什麽,仿佛他並不存在,是塊石頭或者是根木頭。

等待的時候,男人一直沒將孩子放下。

約過了兩刻鐘,小廝才又回來,說“老爺不在,夫人不方便見客。姑老爺有什麽事可以同我說,老爺回來了,我回稟一聲”。

但李雲心知道小廝去了後宅之後,不在的老爺在,不方便見客的夫人也很方便。那兩位的原話兒是“拿三兩銀子把他們打發了吧,瞧著心煩”。

這男人自始至終——哪怕在等待的時候——都神情木訥。倒是同他在街上吩咐這孩子的時候是兩個模樣。只是將懷裏的兒子抱得緊……李雲心便盯著他,似是想從他臉上看出些什麽東西來。

小時候李淳風也抱過他。那感覺有些記不清了。但他覺得當時並不討厭,可也談不上喜歡。因為無論是那時候還是之後,他們都並非真正的父親、孩子。一個思想上的成年人被另一個成年人抱著,該難有什麽感觸。

可這孩子長大以後再想如今這一刻——在走投無路隨父親去親戚家借錢給阿媽看病,卻被晾在門房裏,而自己的父親擔心自己會累、便一直抱著的這一刻……會不會的確很感動,覺得……這是難得的父愛呢?

這男人對這孩子的好,尋常世俗人對孩子的好,是沒什麽計較、居心的。那該是純粹的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