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九章 罪惡的正義(第2/3頁)

九公子想了想,才點頭:“哈,這還算說得過去。你問,我聽聽——她怎麽個壞法兒?”

李雲心哼了一聲,看潘荷:“怎麽個壞法兒?哼……她手上可不知道沾了多少性命——”

九公子便眨眨眼:“這也叫壞?我也吃過很多人呀。”

李雲心無奈地看他:“……你……是妖魔。倒是有點不同。”

“哪裏不同了?”九公子又眨眼,“你從前殺死我,不也是因為我吃了人麽?”

或許是這些日子沒人說話、寂寞壞了。又或者今天著實玩累了,只想聊聊天——竟與李雲心攀扯起這些來。

但李雲心又不好像對待下屬一樣呵斥他。真龍點名要九公子去龍島,且……他還有大用呢。

便只能苦笑:“我從前殺你,不是因為你吃人。而是因為我要自保活命——是為了我自己的命。”

“噫!難道這個女人殺人不是為了自保活命?”

“當然不是。”李雲心耐心地說,“是為了別的。或者是錢或者是名,或者是一個虛無縹緲的信念,就害死許多的無辜人——”

九公子聽了他這話,沉默起來。

李雲心便以為他對這個話題失掉了興趣,因而轉身打算再問潘荷。

卻聽九公子又道:“那也沒什麽不同嘛。和你保命殺人,和本公子吃人,都沒什麽不同嘛。”

他說這些的時候,語氣難得認真起來。仿是一時間在這海上起了哲思,要好好談論談論殺人的事了。又或許……是因為從前死在李雲心的手中,總是覺得死得“不明不白”——而今雖算是一笑泯恩仇,可還是沒有搞清楚……

自己哪裏做錯了?

李雲心的心思通透。也約略猜到他在想些什麽。

於是愣了愣,到底聳聳肩:“好吧,九公子,那我就說一說。”

“其實這種事,初心是很重要的。譬如一個人,本沒有害人的心思。但是有人侵犯了他的利益——比如生命、財產。於是這個人要保護這些本該屬於自己的東西,就反擊,就殺人——我們在這裏先不談世俗間的律法——那麽這個算是正當的。”

“這種正當的權力,在江湖上還可以引申一下子——因為你害過我,所以我們之間有仇。即便一件事了了,以後又找你算賬,打殺你,在某種程度上也被人認可。至少,比無緣無故就害人要稍微‘正當’些。”

“至於妖魔呢……妖魔不是人。妖魔吃人和人和家畜一樣,原本沒什麽可指摘的。譬如九公子如果不認得我,吃誰都和我沒關系。可後來認得了我……吃了我身邊的人、又可能吃掉我,就是侵害我的利益。於是我總得想法兒自救。所以我就殺了你。”

“在人這裏,這種算是很正當的——如果我壓根就不認得你,卻殺了你玩,可就是另一回事了。這些你明白了麽?”

九公子坐在吊床上,慢慢地晃了一會兒,皺眉:“不明白。”

李雲心一愣:“哪裏不明白?”

“……比如我認得你,比如這個女人也是你的朋友。那我現在餓壞了,我不吃血食,身子就不舒服。我要吃這個女人,你卻不許我吃——那就是你寧願瞧著我身子不舒服。你豈不是也侵害了我的麽?”

“又比如說你說這個女人,為了名為了利,去害死很多她不認得的人——可是那些人不死,她就得不到名和利。他們不死,豈不是也侵害到了她呀?”

李雲心無奈地笑笑:“侵害與不侵害的界定,還有一條線的。就是你叫自己舒服可以、叫自己得到什麽東西也可以。但要在不侵害別人的利益的前提下呀。”

“你是妖魔,你要吃人。人對你來說譬如家畜,那我就不談人,我也談妖魔——如今你要吃的人,是另一個妖魔圈養的。你去吃人家的,是不是人家沒得吃了?你吃掉了我的朋友,是不是我就沒朋友了?所以這是不對的。”

“啊……這樣子的啊……”九公子皺起眉,“事情扯上了人,就好麻煩!”

李雲心笑了笑:“是的。如果雞鴨也來和人談平等談生命權,人也會覺得好麻煩,難理解。現在九公子曉得了?”

九公子便又沉默好一會兒。

卻忽然道:“還是不對!”

李雲心嘆口氣:“又是哪裏不對呢?”

九公子認真地看著他:“哪裏有什麽不侵害到別人的事!”

“譬如這世上一共有一百個人。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你吃掉一個,就只剩下九十九個。可我原本可以吃一百個的!你覺得自己做自己的事,但叫我可以吃的人少了呀!”

“……這世上好吃的好玩的,就只有那麽多。你用去了我的就少了——譬如說這個女子叫人給她錢財。人把錢財給了她,能給別人的就少了。譬如這天下的人信咱們這些龍子,大家都信了你去,香火願力就都是你的了。我的可就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