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6回 聖母回山明冤案 鬼吏徇情借貞魂(第3/4頁)

飲完,少君笑問道:“方才倒沒有想到那皇家後妃,難道竟沒法請來麽?”王一之搖頭說道:“這個卻難。你要曉得,一個女人能夠做了皇家後妃,當然不是尋常女子,或是星宿下凡,或是仙神謫貶。他們死後,或謫滿歸班;或生前有罪,重行加罪,再謫;甚或打入地獄,不得超升;或在此有功,更予升遷顯秩。這些便都不歸我這裏管。我也沒法子去請她們。要是不然,我很可以替你找這位後妃娘娘,使她本生之魂和皇帝重見一面,豈不更好?何必多費手腳,做這移花接木的事情呢?”少君又問:“這女鬼怎生如此倔強?你是她們的總管頭兒,瞧她一點沒有怕懼你的樣子。這是什麽道理呢?”

王一之說道:你別輕視此鬼。她是一個讀書人家的女孩子,姓王,叫英英。從小兒由她父母指腹為婚給一家姓劉的。當時兩家都在旺盛時代,可算門戶相當的好姻緣。哪知這姓劉的孩子,卻是個倒黴的角色。自從他出世以後,家中死人、水災、回祿,相繼而起。

好好一個人家,弄得四大皆空。到這孩子長大起來,雖然也讀得滿腹經綸,可是家破人亡,存身不住,幸得一個老家人賠錢、賠力地把他送到嶽丈家中,希望得個照應。哪知英英的父母全不是什麽好人,聽說劉家那等境況,早已存心把女兒改嫁別人。

英英是一個出名的美人兒,又且懷著滿肚子的才學,本地官宦人家,少年子弟,哪一個不想得她為妻。英英的老子二次擇婿,專以勢力大小為準。他說:“破了家,只要有勢力,仍可恢復轉來。若是沒有勢力,雖則眼前過得舒服,是經不起一點意外的。”因此他便屬意於一位宰相的公子。以為仗著他的聲勢,不但將來可以無慮,本人也可仰仗提攜,弄個一官半職的。曾把這層意思,對女兒商量過了。偏這英英小姐是一位守正不阿的女道學先生。一聽這話,馬上鬧得覓死覓活的,說:“一女不配二夫。哪怕嫁雞犬,一輩子定跟雞犬跑,一任人家笑我是畜生,我也無怍於心。若是貪勢憎貧,改嫁別人,縱有王侯之貴,這失節汙名,卻是萬古不滅。為了一時的舒服,受那無窮唾罵,是萬萬不屑為的。”他爹聽了,氣得個半死不活,和他老婆倆,關起房門,將她笞杖威逼。英英受刑不過,勉強允可。

到了晚上,便背人自縊。不料又被下人曉得,將她救下。從此父母之間情感大惡。剛巧晦氣,照命的劉家孩子到了,求見丈人。英英的老子哪有好心見他?又怕被英英知道風聲,慌忙派人送他五十兩銀子,叫他即日回去讀書,限他兩年之內,如不為官,就不必再來就親。劉家孩子也是十分負氣的人,聽了這話,把五十兩銀子盡數丟在他丈人門內,還指天指地,盡情地痛罵了一頓。這樣一鬧,才給英英小姐知道了,連夜派她貼身的小婢,送個信給他,說明自己守義的苦衷,並願意跟他同回。

誰知小丫頭兒的口舌不謹,把這話宣泄出來。於是又被她父母禁錮一室,除了飲食之外,無論何人,不許為他開門;一面又用個計策,說他女兒已經尋死。追源禍始,都是劉家孩子一人之罪。叫人前去用話恫嚇,想要嚇他回去。偏這孩子甚有義氣,一聽此話,反倒哈哈大笑起來,說:“小姐真能為我守節,我便死而無憾。任憑我丈人怎樣處分我都好。就是他不和我為難,我也義不獨生,橫豎要陪小姐同死的。

如此一鬧,把這事鬧得闔城皆知。人人都說王老兒貪勢欺貧,逼女逐婿,真是一個狼心狗肺的東西。事情傳入相府,連那位相爺也不準兒子娶王家女兒為婦。這樣一來,才把個王老兒氣得發狂。憤無可泄,少不得再和女兒說話。英英自從被禁錮以來,早拼一死,以謝劉姓。也因她丈夫尚在此間,不知消息,心中委決不下。此時忍著萬種淒涼,千般怨苦,勉勉強強地偷息人間。這時忽又被老子一場毒打。

王老頭故意造謠,說劉家孩子已死。又叫下人們嘆息議論,說他女婿死得可憐。英英得此消息,正在憤激之中,一時不及審思,到了夜深人靜,解下佩帶,仍舊自縊而死。死後怨氣不散,不免常在家中現形、滋鬧。她爹被她鬧得走投無路,方才把我請去,將她收了回來。這等貞魂義魄,不比尋常鬼物,不能久屈陰曹的。待她案情一了,便當轉生上等人家。

在我這裏,也至多只能勾留一兩個月。別的鬼魂可以多留幾時,此鬼卻不能久留。事情一了,請你即刻把她帶來還我。還有一句話,要先對你說明:你要用她代替李妃,她是一個未出國門的小姐,又是十分貞節的女子,未見得就肯代替人婦,冒認人夫。萬一見面之頃,她要吵將起來,大家都有不便。最好是把她與皇帝隔得遠遠的,可以望見而不能相近。語言既不相通,破綻也易於彌補了,這倒是很要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