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4章 民生第一

“國家以前的計劃經濟模式,養了一大堆的企業。往往是覺得哪個領域生產能力不足了,就建個工廠,增加產量。其實很多時候,市場是有一定周期的。一段時間內,某個產品大受歡迎,過了一段時間,這個產品可能就飽和了,或者落伍了,不再受歡迎。但我們的工廠還在,全民所有制,他們生產的產品完全不受歡迎,完全賣不出去,工廠還得保留,工人還得繼續養著。這種行為,明顯與市場規則相悖。所以我認為,在企業這一塊,可以進行私有化改革,可以賣掉一大批,只有戰略企業不賣。”

賀競強問道:“那在劉局看來,什麽樣的企業,才叫戰略企業?”

所謂戰略企業,或者戰略層面企業,一直以來,都沒有一個非常清晰的界定,專家學者們各持一詞。

“與國防息息相關的,當然是戰略企業,比如兵器工業,鋼鐵,能源等等。在一些發達國家,兵器工業集團,能源集團,鋼鐵集團包括礦山企業,都是私人在經營,但政府絕對不是放任不管,有完整的法案去規範這些企業的運作,企業的重大動作,都必須得到政府的允許。這是我們可以借鑒的一種模式,也可以不借鑒,還是按照我們自己的模式搞,國家統一管理這些國防戰略企業。另外,我認為,與絕大部分群眾息息相關的產業,也是戰略行業。比如說處理水的公司,糧食生產,電力企業,教育,醫療,這些東西都和全體國民的日常生活有著密切的聯系,不可或缺,這也是戰略行業。水務公司,糧食集團,電力企業,教育和醫療行業,都應該由國家由政府統一監管,統一籌劃,不能產業化,更不能市場化。因為保證群眾最基本的衣食住行,這是每一個政府都應該做到的。這些行業市場化,商業化了,我們的命脈就交到了私人的手裏,政府就將逐步喪失應有的功能。這個不行。”

劉偉鴻沉思著,緩緩說道。

“哪些企業能賣,哪些企業不能賣,哪些行業可以市場化,哪些行業不能市場化,應該有一個非常明確非常清晰的界定。當然,在實際運作過程中,會遇到很大的阻力,遇到很多的反對和質疑的意見,但必須要堅決頂住。我們不能自行解除武裝。一旦民生產業被私人控制,甚至是被境外勢力控制,我們的政府就會被‘綁架’,變得身不由己。而我們目前的國內環境,恰恰有很大的可能,會遭到這種綁架。第一,因為我們很多幹部不懂市場,不懂經濟。第二,因為他們貪婪。”

劉偉鴻毫不客氣地說道。

賀競強這一回沒有反駁劉偉鴻的意見,只是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說道:“劉局,請繼續。”

“不過我還是認為,賣掉企業的前提,是必須安置好下崗職工。不管是哪個國家的破產法,都有明確規定,企業破產變賣,職工的工資和補償款,是優先支付的第一順位。只有在滿足了這一條之後,有多余的款項,才能用以償還債務。破產法如此規定,為的就是保護弱勢群體,保證社會的公平和公正。這也是政府最基本的職責。如果賣掉企業的所得,不足以支付職工工資和補償款,那麽政府就有義務補齊相差的這一部分。不管有多少理由,民生永遠應該放在第一位。這是保證我們長期執政的最大基礎。無論國家多麽強大,多麽富裕,如果不能創造一個相對公平公正的社會環境,都是很危險的。”

說到這裏,劉偉鴻略略做了一個停頓,稍頃,才接著說道:“賀市長,我曾經和你談到過,賣掉部分企業,籌集資金修路。”

“對,是談到過。”

“賣掉部分國企,這個算是一種商業行為。商業行為所獲取的資金,就可以用作商業的用途。賀市長,這就是我的意見。政府其實就是擔當一個仲裁者的角色,來決定資金怎麽分配怎麽使用。我們才財政收入,很大一塊是來自於稅收。稅收是真的應該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所以我堅持認為,平原市政府,應該首先致力於民生領域的建設,把政府的財政收入,大部分投入到民生領域裏面去,努力健全社會保障體系。”

“那經濟發展呢?城市基礎建設的資金由何而來?”

“賺錢!”

劉偉鴻簡單明了地說道。

“賺錢?”

“對。政府要會賺錢,當然,還要會招商引資。就好像你現在進行的國企改制模式,大方向上我認為就是很值得肯定的。把這些非戰略層面的企業全部賣掉,交給民間去經營,交給真正懂得市場的專業人士去經營,比由政府統管要好得多,既去掉了包袱,也能煥發出真正的活力。只要安置好了下崗職工,這個方式就是正確的。而城市經濟的發展,不能總是打稅收的主意,更不能擠占民生資金。比如說,修路。政府財力充足的情況下,我們可以投資修路。財力不夠,可以申請貸款,或者直接對外發包,將整條公路的建設權和今後的營運權,都賣掉,借助外資來完成這個建設。商人的天性是追逐利潤,只要有利可圖,總是能找到合作夥伴的。商業性的東西,就用商業化的手段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