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3章 見成效了

縣委幹部任免公示一出來,當真是一石激起千層浪。

林慶縣的幹部們奔走相告——出怪事了!現在縣委任命幹部,要征求全體群眾的意見了。這可真是“千古奇聞”啊,任命幹部,不歷來是上級黨組織做決定的嗎?什麽時候其他人也能置喙了?

縣委還很是解放了思想啊。

劉偉鴻很清楚,這個新鮮事物,要讓大家都接受,得有個過程,為此縣委組織部專門發了一個文件,向各個鄉鎮和縣直機關說明縣委試行公示制度的原因和目的。要求各區鎮和縣直機關組織全體幹部職工,學習文件,領會精神,對即將擬任新職的幹部們,多提意見。

這個文件,是和《林慶縣委組織部幹部考察評議制度》【試行】和《林慶縣委組織部幹部教育辦法》【試行】等兩個文件一起發下去的。

慕新民終於簽字同意了這兩個試行的制度。但還是留了一手,不以林慶縣委的名義發布,而是以縣委組織部的名義發布。由此可見,慕新民很是謹慎,怕萬一出了什麽問題,自己沒有退步。應該說,站在縣委書記的立場,慕新民這一手算是比較高明的。劉偉鴻這些新搞法,如果獲得了上級的認同,他是縣委書記,肯定有功勞。黨建工作,無論如何都是撇不開黨委一把手的。若是真出了岔子,至少他慕新民也不是第一順位的責任人,就算要受處分,那也是和劉偉鴻一起受處分。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慕新民還寧願和劉偉鴻一起挨個處分,這樣一來,他的“任務”,勉強也算是完成了。

劉偉鴻不在意,這些搞法,在林慶縣看上去是標新立異,實際上都能從上級的文件裏找到依據,不能算是他劉偉鴻異想天開的亂搞。而且基本都是被後世的事實所證明了的,是正確的方式方法。只是多年以來,大家習慣了“墨守成規”,尤其是黨務工作者,更是小心謹慎,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稍微出格一點的事情,誰也不敢做。與經濟建設上的超常規“躍進”正好形成鮮明的對照。這種思想,也能解釋,為什麽在改革開放的前十幾年裏,法律法規的制定總是滯後於實際的發展。只因為制定法律法規,總是要再三考慮成熟之後才能進行,實際發展的時候,卻允許摸著石頭過河。

當然,胡亂摸石頭的家夥,也要做好被打入冷宮,永世不得翻身的思想準備。

劉偉鴻腦海裏多了二十年先知先覺的記憶,就占了極大的便宜,至少他很清楚,哪些石頭能摸,哪些石頭不能摸。有個時候,摸錯了石頭比摸錯了大腿的後果要嚴重得多。

劉偉鴻很樂意在黨建工作方面多進行有益的探索。甚至這個縣委組織部長的職務,都是他主動向陸大勇爭取來的。當時陸大勇的意見,是想讓他出任常務副縣長,直接和鄧仲和搭班子。至於高如柏,則接替李學智副書記的職務。陸大勇對劉偉鴻在夾山區發展經濟的做法比較肯定,覺得在常務副縣長的崗位上,劉偉鴻能夠將他經濟建設的長才完全發揮出來,比較容易出成績。而且相對來說,經濟建設工作比較單純,萬一有什麽拿不準的地方,還有鄧仲和把關。畢竟縣長才是負全責的。不過劉偉鴻自己卻提出來,願意嘗試一下黨建方面的工作。

在京師陸大勇見到了馬國平,證實了劉偉鴻的真實身份,自然要滿足劉偉鴻這個“小小要求”。反正是安排進縣委常委,那麽常務副縣長也好,組織部長也好,級別上是一樣的。

劉偉鴻之所以自己爭取出任組織部長,在於他十分清楚,在體制之內,黨的工作,總是排在第一位的,是最重要的工作。實際上,一個地方的經濟是不是能搞上去,關鍵還在於幹部隊伍的建設是不是到位。單純憑某一個人的努力,是遠遠不夠的。縱算他是重生者,亦不例外。在高層領導眼裏,黨委書記的地位和行政首長亦是截然不同。黨委書記才是名副其實的一把手。劉偉鴻不願意自己的任職履歷上,缺了組織部長這個環節。

當然,劉部長上任之後搞出的一連串動作,很多人都還是在觀望。

但是一周之後,便開始有動靜了。

這一日,縣紀委書記盧正陽,親自打了電話過來。

“劉部長,你好,我盧正陽啊,呵呵……”

盧正陽在電話裏笑呵呵的,聲音很是響亮。

“你好,盧書記!”

劉偉鴻也很客氣。

盧正陽說道:“劉部長,你現在有時間嗎?有些工作,我想向你匯報一下啊。”

劉偉鴻微笑說道:“盧書記太客氣了,這個可不敢當。這樣吧,我馬上就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