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巫道不輸妖族狂(第2/3頁)

不過狐性精靈,得道之易,比之他人,不知道要強上幾許。故世人盡畏狐族,便是仙、妖,對狐族也多有顧忌。狐九尾之後,卻似到了修為的頂端。若有寸進,則成十尾。十尾者,則為妖族大聖。不過此大聖,遠超其他大聖,此大聖,吞天噬地,嘯傲洪荒,端的是神通廣大。

這十尾狐雖稱得上十尾,但那第十尾,卻是小如芥子,端的可憐,卻是勉強跨進了十尾的門檻,不過饒是如此,他在群妖之中。修為也是佼佼者,遠超其余幾個大聖,比之十大金烏,也不遜色。

他所散發地青色火焰,正是狐族特有的狐火。這火焰,不損肉體,單損元神,厲害無比。裏面蘊涵地寒冷、灼熱兩股力量。足可以將諸修的元神毀掉。

眾妖見得這狐火,也吃了一驚,他們知道這東西的厲害,生怕這狐狸操控不妥,一不留神,沾染到自己身上。更何況這狐狸一向獨來獨往,和眾妖也沒有什麽太大的交情,這些妖怪也不是什麽好東西。有不少人邊有幾個狐族的侍妾,自然是他們用手段得來地。若是這狐狸公報私仇,這又讓他們如何是好?

無牙見了這火焰,也覺得驚懼,以李隨雲的神通,在十二卷書中,也不得不特意注解:若是遇到狐火。自身又未曾證的混元,那麽,恭喜你,你中大獎了。如果你沒有足夠的法寶,那麽,更要恭喜你。你有可能獲得跑得最快地修士的稱號。我如果是你,將毫不猶豫的逃跑。

這段話和李隨雲的性格十分相似,寫得十分詼諧。但無牙知道,能讓李隨雲如此顧忌的火焰,絕非等閑。他不想冒險,但他也知道,狐族這火焰也不是無窮無盡的。乃是本命之火。畢竟天道離不開均衡二字。若是這火無窮無盡,那哪裏還有平衡二字?

李隨雲在書中也曾言道:狐火雖然恐怖,但若收了煉寶,或是用來築基,那都是難得的材料。不過凡是能修煉出狐火的狐狸,都是神通廣大,上哪裏去抓?

有道是利動人心,這無牙急將無量葫蘆取將出來,拔去塞子,對準青色火焰,猛地一吸,一股決大的力量發將出來,卻似長鯨吸水一般,將那狐火盡數吸將去了。

無牙算計得也明白,自己將這狐火收將去,回到浮雲島,卻交與李隨雲,到時候李隨雲少不得會誇獎他一番。

狐聖正施展狐火,想要給對面的修士一個下馬威,不成想弄到一半,自己苦心修煉的火焰居然被對方收得一點不剩,這讓他怎麽不驚、不怒?

雲霄見諸妖聒噪不休,鬥個沒完,心中也自惱怒。那邊通天正等著她們幾個回旨,她們怎好在此遲疑?她眼中寒光一閃,混元金鬥祭起,但見金光閃爍處,將那諸妖,撒去了三個。只剩下蛟魔王、鯤鵬大聖、金鵬大聖、狐聖和那望月之犀。倒不是雲霄手下留情,也不是這幾個妖怪有多大本事,蓋因他們一個比一個狡詐,見勢頭不好,卻急踏雲,遠遠的逃將開去。

這些妖怪,都有一般神通,若論逃起命來,速度端的飛快。不過片刻,便已逃出好遠,也不管這妖族的太子和女媧娘娘地法旨。

雲霄做夢也沒有想到這幾個妖怪會如此作為。在她眼中,妖族高手,雖不至於像巫門修士那般強大、剛毅,最起碼也應該有一個身為高手的勇氣。可這幾個妖怪的作為,卻是失了他們的面子。真想不到,這等人物,怎麽會在當年的洪荒大戰中大放異彩。

碧霄見那幾個妖怪逃得性命,心中卻又有些急切,看向雲霄,低聲道:“姐姐,這可如何是好?師父命我三人擒他們八個回去,如今只抓得三個,若是如此回去稟報,免不得被師父見責。”

瓊霄見了,微微沉吟,卻又搖頭道:“姐姐莫憂。清虛師叔既然也在島上,自然不會坐看我等受責。誰也沒有想到那幾個妖怪如此狡猾,居然就這麽跑了。那金翅大鵬雕一翅膀就有九萬裏,我們怎麽追得上!”

碧霄看了一眼那凝神戒備的十只金烏,眼睛一亮,點頭道:“若是我們把這十只大鳥抓回去,不也不時為一件好事嗎?這十只大鳥,都自不凡,乃是妖族地太子,地位比跑掉的那幾個,高了不知道多少,若是拿回去,也好湊數罷。”

十只金烏聽的碧霄的話,肺險些沒有氣炸了。她們把自己當成什麽了?還拿回去湊數。有拿太子湊那普通臣民的數量嗎?這不是拿金子湊鐵塊?

這幾只金烏氣得怒火騰騰,但又不敢主動啟釁。畢竟雙方的差距實在是太大了點。對方手中的可是混元金鬥,那東西也算得上一件先天靈寶,只是不知道怎麽落到三仙子手中了。自己沒有先天靈寶在手,碰上那東西,卻萬萬不是對手。

好在雲霄識得大體,她搖頭輕嘆道:“妹妹,妖族和巫門自有他們的因果,卻輪不到我們出手。況且師尊若是要我們將這十個拿將回去,還會不吩咐我們嗎?我們便是將他們拿將回去,怕也要受師父見責,何必費這等力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