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槍號弑神神俱驚(第2/3頁)

李隨雲心中的震驚,卻是不能用言語來形容。最初,他聽黑魚精言道,金蟾憑借一件兵器,以第六的修為,占據了第二的位置,一身神通,甚至超越了妖族的大聖。他心中卻也以為那金蟾的法寶,不過是翻天印那樣的寶貝,甚至是定海珠那一級別的法寶,至多也是混元金鬥那般的法寶,可如今看來,卻是自己太小看這水族的修士了。

那妖怪手中的兵器,非是常物,卻是那先天十大靈寶中的弑神。這名字卻也俗氣。不過這東西的威力,卻沒有人敢小看。此寶自開天辟地之初而成,可又不知所蹤,莫說天下群仙,便是諸聖。也對此寶大感性趣。追蹤不止,到最後卻也沒摸到一丁點地線索,最終不了了之。

這寶貝其實也是一件雞肋的法寶。雖然在先天十大靈寶中占了一個位子,但遠不如同為兵器的盤古斧那般實用。斧頭好練。最多砍、劈、削、挑、砸等招法,但槍則不同。若想將槍法練到極至,尤其能威脅到同級別的修士,沒有百十年的工夫,怕是天才也辦不到。若要練到人槍合一,卻又不知道要耗費多少歲月。

幾個聖人都有先天靈寶,得了此物,若是修煉。卻又荒廢時光,自己用起來,卻也有些多余。可若是不用,賜予弟子,卻又有些舍不得。這可是先天靈寶,而且是十寶之一。萬一弟子修煉有成,拿這寶貝惹出天大地禍事。自己這麽做,砌不是害了他們?

李隨雲也曾打過這法寶的主意,最終放棄了,一方面固然找不到,一方面找到了自己也麽有什麽用處。只不過他做夢也沒有想到,這法寶居然會出現在一個普通的妖怪手中——在聖人眼中。偽大聖一樣是普通的修士。

先天靈寶是身份地象征,當然,這個身份證明需要有命來拿。若是一個普通的小妖拿了一件先天靈寶,怕是不出三天,就要讓人給做掉——不就是殺人奪寶嗎?這事連清虛道人這等聖人都幹過,何況那些普通的小妖?

聖人間也有默契,先天靈寶,寧可自己不用,弟子不用,哪怕爛在手裏,也不能讓別的修士得到。萬一哪天世上再多一個聖人,豈不是要出大亂子?

李隨雲眼中閃爍著貪婪的目光,他知道那是好東西。只不過這東西太好了點,自己若是現出真身,怕是要惹來那幾個聖人的忌諱,眼下他也只能等待時機了。

金蟾橫槍立馬,他跨下騎的,居然真是一只馬,而且是一只長著如同牛肉刀子一般牙齒,足有五噸重的河馬。就這架勢,你面前便是有一座山,這對搭档也能將他毀了。

廣成子地臉色也變了,他見多識廣,自然認出了那只槍。那可是好東西,雖然自己未必能用,但收了交於師父,或是將來傳給徒弟,不也是一件美事嗎?不過看樣子這水族的援兵來來。刀碧潮和這金蟾聯手,若要全身而退,似乎也不是什麽難事。

那金蟾呵呵大笑,向諸人施禮道:“各位,鱷神座下第二元帥,金蟾子有禮了。各位到此,我水族有失遠迎,實是罪過。鱷神陛下特命我來迎接諸位。”

廣成子諸人都吃了一驚,臉色變的有些難看。若是鱷神出手,則攻守立時逆轉。他們雖然自信神通廣大,但也沒有把握在水族高手的圍攻之下全身而退。若是截教和浮雲島的修士不肯出手,弄不好他們卻要在此處吃上大虧。

正沉吟間,卻又聽得金蟾子道:“我家陛下欲和諸位會獵於黃河,不知諸位意下如何?”

廣成子冷哼了一聲,恰待說話,那邊孔宣冷喝道:“我在浮雲之島,久聞鱷神之大名。不想今日有此機會,還請鱷神出來一見。”

李隨雲夾在水族中,心中暗贊,自己門下果然還是孔宣最出眾,就憑他這一句話,就看出水平來了。不卑不亢,直奔主題。若是鱷神在這裏便罷,若是不再,少不得一場大戰。

廣成子等人也明白過來,齊聲稱是。

金蟾子眼中金光閃爍,若是仔細觀察,便可發現,這家夥的眼睛,卻是內含一顆銀色六芒星,宛如星辰般旋轉,這東西顯然有著特殊的作用他將槍一拍,淡淡一笑,輕聲道:“諸位,我水族有一個規矩。要見陛下,得一級級地打上去。你們若是想此時便見陛下,卻也容易,將我打倒,陛下自然會見你們。若是你們不是我的對手,想見陛下,卻也容易,我直接將你們綁了,押送到陛下面前。”

此言一出,眾修士莫不變色,孔宣眼中寒光一閃,一振手中的三叉戟,便要出手,可隨即想起一事,微微一笑,也不動怒。卻將目光看向闡教的四大金仙。他言外之意卻也明白,你們要是想見鱷神,上去和他動手罷。

廣成子心中惱怒,但他也知道,對方手裏那件先天靈寶實在了得,自己手上這件兵器,還比不上對方。正猶豫間,卻見趙公明一聲低喝,復又祭起定海珠,但見天空一片五色毫光,直落將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