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回逢拐騙更被火燒 得安居又生波折(第2/4頁)

這女孩姓胡,名舜華。他父親胡惠霖,做珠寶生意發財,很積了幾十萬財產。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大兒子成雄,二兒子成保,都已長大;能繼父業,終年往來各大通商口岸做買賣。

胡舜華最幼,又生得極慧美;胡惠霖,真是愛如掌上明珠!若照胡舜華的身分,和所居的地位看來,任憑曹喜仔有通天徹地的手段,也不容易將他拐走!這大約也是她命中注定,將來要成就一個女俠,此時便不能不和朱復,同受這番磨難!

恰好這幾日,胡舜華跟著他母親,回到外婆家來。他外婆家姓林,在潮州城隍廟隔壁,開設林義泰靴帽店。胡舜華也是在家關閉久了的人;一到他外婆這種小商戶人家,出入就比在家時簡便多了!加以林家的小孩,平日在隔壁城隍廟裏,玩耍慣了!小孩會了伴,自然如霧合了煙;大人想無端禁止他們的行動,是辦不到的!

那城隍廟的香火本來很盛;做種種小買賣的,玩種種把戲的,廟中終日不斷;都是投小孩所好的。林家的小孩,便帶箸胡舜華,終日在廟裏玩耍。拐帶小孩的,把這種廟宇便當他作活動的中心。曹喜仔在這廟裏見過胡舜華,便認定是一件奇貨!哄騙了幾日,才將胡舜華編離了林家小孩;當拐帶的手腳,何等敏捷!只要林家小孩一霎眼,就把胡舜華拐走了!

胡舜華既被曹喜仔連朱復一同拐到了揭揚;曹喜仔原意要立時賣給大戶人家,為奴為婢的。無奈一時莧不到好主顧,曹喜仔又不願把造般上等貨色,便宜出脫!就帶領二人,住在一個小客棧裏。因為揭揚不是碼頭,沒有同業的人幫助。其所以不將二人帶到碼頭上去,就因曹喜仔將二人當作奇貨,不肯給同業分肥的緣故。這也是曹喜仔的惡貫滿盈,才有這般奢望!

曹喜仔到揭揚的第三日,這夜喝了不少的酒;帶著朱復、胡舜華做一床睡了。睡到三更時候,貼鄰忽然起了火,一刹時就燒過這邊來。朱復、胡舜華從夢中驚醒,已是濃煙滿室,火尾只向房中射來,嚇得二人亂哭亂喊!幸虧隔壁住了一個做拷綢生意的人,貨物已經出脫了沒有多少行李。聽得隔壁有小孩哭喊的聲音,知道是不能出來,望人去救的。

這時同棧的客人,聞警都各自搶了包裏逃走。只有這個做拷綢生意的人,聽了不忍!他的氣力不小,一腳踢破了房門,從煙火中將朱復、胡舜華搶出。

曹喜仔平生作惡多端,理應葬身火窟!等他從醉夢中醒來時,床帳都已著火了;大醉之後的人,在煙飛火舞的當中,那裏找得出逃跑的路徑?東沖西突,來回二三次,便倒地只有手足動彈的分兒,掙紮不起來了!湊巧那夜的北風很大,轉眼之間,連燒了十多戶;這家小客棧,簡直燒得片瓦不存!曹喜仔燒成了一個黑炭,也沒人認領,由地保用席蘆包了掩埋!

這便是曹喜仔當拐帶的結果!

再說那個做拷綢生意的人,姓方,名濟盛,原籍香山縣人;已有五十多歲。殷勤誠實的,做了二十幾年拷綢生意,也積聚了幾千兩銀子的資產。他老婆、兒子、媳婦,一家人很舒服的度日。方濟盛少時也曾練過此一時拳腳,所以五十多歲,還很壯健,能從煙火中,把兩個小孩救出來。

當下盤問朱復、胡舜華的姓名、籍貫,兩個小孩都茫然不知所答。因為他們拐帶用的迷藥,甚是厲害;小孩的腦力不充足,被迷之後,兩三個月不能回復原狀!拐帶就利用小孩的腦筋不清晰,可以任意處置!朱復、胡舜華被迷才得幾日,如何能記憶自己的姓名、籍貫呢?

方濟盛盤問了一會兒,問不出個所以然來;尋覓小客棧的老板,在那紛亂的時候,也尋覓不著!方濟盛是個很誠實的人;不肯把兩個小孩,胡亂交給不相幹的人!自己的貨物已經出脫,寄居的地方又被火燒了,不能為兩個小孩,在揭揚再停留下去;只得帶回香山,打算慢慢的問出兩孩的履歷來,再作計較。於是朱復、胡舜華,便相隨到了香山。

方濟盛的老婆、媳婦,見朱、胡二孩,生得十分俊秀可愛;就只不大能說話,說時有些結巴。都以為是:客棧裏失火的時候,嚇掉了魂;所以和傻子一樣:七八歲的人了,連自己的姓名、籍貫,以及如何到小客棧裏住著?同來被燒死的是甚麽人?都說不出!看面貌眉目,決不是蠢笨的人!逆料靜養幾個月,必能漸漸的聰明。因此方家一家人,都只覺得二孩可憐,絕不因他癡呆,便欺負他,不加意調護!方家揣擬是兄妹兩個,隨著父親從甚麽地方來,或往甚麽地方去,家中必尚有親人。方濟盛打算將他們調養得回復了聰明之後,問明了履歷,就送二孩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