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恐怖的決鬥(第2/4頁)

他一向喜歡建設,憎惡破壞。

他熱愛著生命。

他總是一個人偷偷地跑來堆雪人,因為他不願任何人來分享他這種秘密的歡愉,那時他還不知道歡愉是絕不會因為分給別人而減少的。

後來他才懂得,歡樂就像是個聚寶盆,你分給別人的愈多,自己所得的也愈多。

痛苦也一樣。

你若想要別人來分擔你的痛苦,反而會痛苦得更深。

雪人的臉是圓的。

他正考慮著該在什麽地方嵌上這雙眼睛,他多病的母親忽然破例走入了庭園,身旁還帶著個披著紅氅的女孩子。

猩紅的風氅,比梅花還鮮艷。

但這女孩子的臉卻是蒼白的,比雪更白。

紅和白永遠是他最喜愛的顏色,因為“白”象征純潔,“紅”象征熱情。

他第一眼看到她,就對她生出了一種說不出的同情和憐惜,幾乎忍不住要去拉住她的手,免得她被寒風吹倒。

他母親告訴他:“這是你姨媽的女兒,你姨媽到很遠很遠的地方去了,所以她從今天開始,就要住在我們家裏。”

“你總是埋怨自己沒有妹妹,現在我替你找了個妹妹來了,你一定要對她好些,絕不能讓她生氣。”

可是他幾乎沒有聽到他母親在說些什麽。

因為這小女孩已走了過來,走到他身邊,看著他的雪人。

“他為什麽沒有眼睛?”她忽然問。

“你喜不喜歡替他裝上對眼睛?”

她喜歡,她點頭。

他將手裏那雙黑亮的“眼睛”送了過去。

他第一次讓別人分享了他的歡愉。

自從這一次後,他無論有什麽,都要和她一起分享,甚至連別人給他一塊小小的金橘餅,他也會藏起來,等到見著她時,分給她一半。

只要看到她的眼睛裏露出一絲光亮,他就會覺得前所未有的愉快,永遠沒有任何能代替的愉快。

他甚至不惜和她分享自己的生命。

“她也一樣。”他知道,他確信。

甚至當他們分離的時候,在他心底深處,他還是認為只有他才能分享她的痛苦,她的歡樂,她的秘密,她的一切。

他確信如此,直到現在……

陋巷。

昨夜初雪。

積雪已融,地上泥濘沒足。墻角邊當然也有些比較幹燥的路,但李尋歡卻情願走在泥濘中,他喜歡一腳踏入泥濘中時那種軟軟的,暖暖的感覺。

這往往能令他心情松弛。

以前,他最憎惡泥濘,他情願多繞個大圈子也不願走過一小段泥濘的路。

但現在,他才發覺泥濘也有泥濘的可愛之處——它默默地忍受著你的踐踏,還是以它的潮濕和柔軟來保護你的腳。

世上有些人豈非也正和泥濘一樣?他們一直在忍受著別人的侮辱和輕蔑,但他們卻從無怨言,從不反擊……

這世上若沒有泥濘,種子又怎會發芽?樹木又怎會生根?

他們不怨,不恨,就因為他們很了解自己的價值和貴重。

李尋歡長長嘆了口氣,擡起頭。

墻是新近粉刷過的,孫駝子那小店的招牌卻更殘舊了。

從這裏看,看不到墻裏的人。

現在還是白天,當然也看不到墻裏的燈。

“到了晚上,小樓上那盞孤燈是否還在?”

李尋歡忍不住想起了他不願想的事,這兩年來,他總是坐在進門的那張桌子旁等著那盞孤燈亮起。

孫駝子總是在一旁默默地陪著。他從不開口,從不問。

孫小紅忽也長長嘆了口氣,幽幽道:“現在還沒有到吃晚飯的時候,客人還不會上門,不知道二叔現在在幹什麽?是不是又在抹桌子?”

孫駝子並沒有在抹桌子。

他永遠再也不能抹桌子了。

桌子上有只手。

手裏還抓著塊抹布,抓得很緊。

小店的門本是關著的,敲門,沒有響應,呼喚,也沒有響應。

孫小紅比李尋歡更急,撞開門,就瞧見了這只手。

一只已被齊腕砍了下來的手。

孫小紅一驚,沖過去,怔在桌子旁。

那正是李尋歡兩年來每天都在上面喝酒的桌子。

李尋歡的臉色也已發青,他認得這只手,他比孫小紅更熟悉,兩年來,這只手已不知為他倒過多少次酒。

他狂醉的時候,扶他回房去的就是這只手。

他生病的時候,伺候他湯藥的也正是這只手。

現在,這只手卻已變成了塊幹癟了的死肉,血已凝結,筋已收縮,手指緊緊地抓著這塊抹布,就像是在抓著自己的生命。

他是不是正在抹桌子的時候被人砍斷這只手的?

桌子擦得很光,很幹凈。

他在抹這張桌子的時候,心裏是不是在想著李尋歡?

李尋歡忽然覺得胸中一陣絞痛。

孫小紅目中的眼淚開始向外流,一字字道:“你知道這只手是誰的?”